
大家午安,課發委員目前有十八位到場,有兩位委員在本院開會尚未結束,一定會到,徵詢各位是否可以開會?
課發會會議紀錄全部公開,接受全民提供意見。作為主席,我知道不能、也不可能擅自做結論,因為有你們的監督。
(委員均表示同意。)

全國教師會記者會提出的黑箱問題:如果這是為了全體國民中小學的重要工作,是否可以告訴我們領綱小組成員,以及如何挑選進去的?到底院裡挑選小組成員的理由是什麼?

我們的新聞稿有寫,領綱組成是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委員組成及遴聘程序」辦理。

我們在意的是領綱小組的「社會團體」名單,也就是 21-29 位裡的。

我想詢問,我們今天是課發會,是否可以回到議案的議程來?

當然可以。這個話題不是我們主動提的。

宣佈開會。

確認104年8月3、4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以下簡稱課發會)第4、5、6、7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這是國語文在 8/3 開會的意見,國語文群組早上才剛開過會,是否有意見?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英語文(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請各位回到 p4,我們對於第二外語的建議,英語文第八點...

上星期新住民群組大會時有派兩位代表,談了五十分鐘不歡而散。

所以是「要求」高中在多元選修裡開設新住民語文?

關於本次會議議程中 p4 英語文第八點,因為目前第二外語和新住民的召集人未列席,他們上次有提到新住民語文課程在國小已經實施,如果國高中也有機會實施,是有延續性的。

第一波通過的草案,除了自然會在今天下午三點上網之外,都上網了。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5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三(一)災害防救已有 22 個小時,在 36 小時裡比例很高了。所謂「但只占課綱五分之一」實屬誤解,我建議刪除(例如:...)這個括號。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104年8月4日課發會第7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重要工具Excel」建議改為「重要工具:電子試算表(如Excel)」,以免有贊助特定廠商的問題。

(委員均表示同意。)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經104年8月3、4日課發會第4至7次會議詳細討論後,涉及各領綱草案整體之意見,羅列如下,請各領綱研修小組於參酌各次會議之課發會委員意見外,亦須併同針對各領綱草案所提共通意見納入,以利修改各領綱草案:

這是上次開完會後,每個領綱都要注意的。

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內容待會就要報告了,當時我們生活課程接到會議紀錄時,對修改課綱更具未來性和前瞻性的建議有討論,當然這個建議是針對每個領綱,我們認為此次課綱的研修是立足在現在當下課程實施的問題,同時也是走向未來的。

今天已確認的紀錄,p9. 自然科學研修小組的意見,和其他領域的意見的方向、切入點,語句不太一樣,看起來,並沒有針對自然科學領綱提出實質意見。

這個可以當作通案,帶回去和其他領綱討論,對於我們社會自己有的、好的成就,也讓孩子們知道。

在排版、覆校的過程裡,我們討論如何回應「未來的不可確定性」?

未來性是滿需要的,因為「課綱、教材、教師一產出就是落伍的」,教室裡坐的人都是未來的。

學習內容可以更柔性、更減量,留空間給未來不確定的情況。

除了外審之外,各領域都有時代尖端的專家,平常離教育很遠,讓他們來看看。

p22 第四點,報紙上說社會科會暫緩。

我建議放在給審查委員的意見表裡。

領綱撰寫時,都是以「學生」為主詞,展現出能力或素養。

上次會議我沒有出席,但主要對「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字樣提出意見,並希望列入紀錄。

理解,也請張委員特別注意紀錄中其他的適法性問題。

二、經104年8月3、4日課發會第4至7次會議討論初步通過的領綱草案,共計19份:

我們原本是要 2 月完成公告,教科書必須有 26 個月的編審期,所以最晚是明年 6 月前要公告,才能在 107 學年各教育階段一年級逐年實施。

這是「分秒必爭」的規劃。對社會領域,很可能 9/22 無法處理,所以我希望 9/10 左右,再開一個工作小組的進度檢視會。

同意,9/10 請課程中心確認第二波(含社會領域)的時程。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生活課程在 8/13 提出的草案,就是現在的附件 3。

今天對生活領域,已經看到不少修改,但在正式推出前,希望附錄可以將「參考素材」標題可以改為「示例」,引導性,不要變得太過剛性,不要一綱多本、卻各本都差不多。

先請謝金城委員代表第三群組報告。

理念和要點上,句子確實不是很順。

吳老師在講的時候,我想說的是,可以對照 p98-p100 的建議,再衡量生活領域的報告,剛才聽起來都 OK,只有一點有空間。

p3 (五)感知與欣賞 p6 倒數第二行,「感知與欣賞」後的「欣賞」可刪除。

從參與生活課程從開始到現在,對於文字敘述、用詞,在敘寫時反覆和召集人、老師們討論,每個人對於用詞如何是精準的、能夠表達心裡想說的話,基於不同的用語習慣可以有無數種的表述方式。因此建議若文中的用詞如果沒有語法的不正確或誤用,請尊重課綱研修委員們的文字表述方式。

我參與生活課程比較多次,很肯定他們的努力。以下不記錄...

感謝生活領域團隊的辛苦。

剛剛聽了生活課程的報告,很像是兒童版的通識教育,但其課程概念結構完整。

生活課程裡,有很多比較、差異,但生活也應強調的是統整和相互依存。

我也要先離開... 以下不記錄。

p1 基本理念,看到的是三個大標題,比較不容易開門見山。

案由二我也先表示同意。

我也先表示同意。

想提出「愛國」教育的問題。世界各國沒有學校課程不從小教學生愛國的,像美國,國民愛國得不得了。

如果小孩會愛自己、愛家、愛土地,自然就愛國了。如果以孩子為主體,能學到團體的規範,就能與人和諧的相處,對我們而言,這就是一個愛國家的表現了。

陳委員和小組代表也都表示文字願意修改。


生活領綱 8/31 如果能提供草案,我們就準備上網了。

另外示例部分,是否附錄先不上網,課程手冊時再一起上線?別的領域也是這樣處理的。

有事先離開,個人同意案由二。

我大力支持,拜託大家。

案由二。p102 是要修正 104 年 4 月 20 日的議事程序,加上「紀錄」部分。

我贊成這個方向。

開玩笑的時候,彼此調侃不予紀錄。

我不反對。

會有怎樣的難關,我們要一關、一關過。

國教署的會議,我們代表協會參加,那次討論的內容比較敏感,和教師有切身關係,請調時間兩年改成三年,與會者覺得影響很大。

謝校長的情形,我們組織每星期都遇到。

像「教育大家談」的討論會議被人身攻擊是一回事,但課發會的性質不一樣。

在會議中,我們都是基於自身的教育見解、價值、學術訓練發言,但是,課綱的建立,仍有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等因素在裡面。

我非常贊成。但我也比較希望,因為聘請時沒有這樣的告知,所以用信賴保護原則,希望可以再次確認,然後以全部都記名為原則。

p22 業務報告裡,「...等適任原則」引起了討論。
(各委員無異議)

各委員互相提醒,這就是我們的「共好」。

假設通過的話,是否溯及既往?

是從這次開始。

國教院的紀錄會公開在自己的網頁上,只是從這次開始,改由以記名為原則。

如果有人對特定委員發言表達不同看法,國教院是否有責任?

國教院可以在網頁上,連結到委員自行紀錄的逐字稿。

我覺得有些記名、有些不記名,這樣不徹底,是有點困難的。

司法院就是公開的...

目的一樣,就是希望不要讓外界的批評阻礙我們。

為什麼「有人不公開姓名」是有爭議的?

到社會領域時,會不會有人因此不敢講話?

之前課審會時,雖然沒有這樣的紀錄原則,但後來也「被」公開了。

聽起來,包括先離開的委員(曾、李、鄭、林、張、歐等六位),在場的委員都是同意的。

疑慮中,勉強贊成。

這個案子,是否就通過?
(所有委員皆表示同意。)

希望字句在發表前,能先自我檢核,並得做必要的修飾。

一定會先和國教院的同仁確認。

專業的發言,當然可受公評。

我覺得有逐字紀錄,比較我們原先的重點紀錄,其實更容易有上下文的脈絡。

要保障言論自由。

團體代表人列席時,是否能發言?

可發言,但不參與表決。

列席可以發表所代表單位或團體意見,如果有書面授權,代理的人才可以表決。

團體、行政代表,如果書面授權代理,可以算作出席人數嗎?

議事程序 p104 第一點可以修改成「書面授權,可代表出席」,在下次大會提案。

我們下次會確認。個人代表一定要到,團體、機關的「書面委託出席」列為下次的議案。
(委員無人提出動議)

下次大會在 10/4-9 之間,調查委員的時間。

謝謝大家,我們十月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