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到第2頁,因為有分物理、化學及生物,物理B版中物理是時數比較多,物理4-6課綱寫起來到底是四或者是六,裡面有規劃4的是選什麼、6選什麼,有沒有做這樣的規劃?
實施要點裡面的說明,對於高級中等教育這一個階段的各種型態學校協辦比較不是那麼清楚。第10頁的高級中學階段的意思是高級中等學校,還有普通型、綜合型及技術型,目前是這樣的意思,你就要分好。
第14頁又寫「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二項寫到「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這當中的用詞不太一樣,你要分清楚,假設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那都要寫一樣,好比法令已修訂不寫「高中(高職)」,回去要檢視一下。
規範也要一致。
剛剛是不是有回應到群組會議待討論決議的事情?我看了剛剛第四版並沒有回應,是不是說這一個版本?這個版本並沒有回應,是不是要說明一下?
請注意一下第129頁共識第5點,裡面有漏兩個字。
高級中等學校應鼓勵教師(官)成立專業社群、「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研究會或課程小組,促進教學專業對話。
這是第一個要修訂的。
第二,我們待討論的議題及建議給他們研發小組了嗎?給的是第四版本。
我不曉得回應的有沒有意見?假設沒有意見的話,我要再修訂一下。請看到第130頁第7點,附錄三的全民國防教育必修學習內容的說明,那個內容的說明與前面的修訂並沒有配合起來。
例如:「全民國防教育必修學習內容說明-國防政策與國家軍隊」主題,內容提及參考最新版國防報告書,恐將使教科書出版商於不了解主題規劃立意情形下,將該報告書內容全部納入,造成教學與學習上之困難,建議弱化此部分之描述。
另外「不對稱作戰」因涉及國防思維之主軸與核心,建議予以保留。
以上是根據我們那一天討論的,有沒有意見?
如果照修訂的意見改,我就沒有意見。
我比較偏向唐委員的意見,我也知道現況,所以這一件事要比較慎重一點,當然備註可以說明,這目前的狀況是比較可行,謝謝。
在10月25日第二群組會議「待討論議題及建議」第四至六點皆已有具體建議如下:
其實我們綜整報告是對的,不曉得第四版是不是回應回來?
假設不是,我們沒有關係,就用綜整報告決議來修正。
十五群科比較複雜,各群不是那麼相同,但還是要有課綱整合的一致性,所以我個人是比較贊成再召開一次,我不曉得其他的委員意見如何,謝謝。
請看綜合型高中第15頁「課程設計原則」。
綜合型高中未來升學是跟普通型的高中,或跟技術型的相同。
我的意思是,既然公告的時間延後了,再開一次會比較完善。
上次課發會提到,對各科目的「之一」「之二」要分別寫,但這次提上來似乎沒有分開,是否有些困難?請這五群科說明一下。
商管群 p28,會計、經濟太理論化的問題,當時討論很久,接下來也請說明。
p36 家政群,在 10/2 晚上討論滿久的。家政群強烈表達,適用技能並非三擇一開設,而是只能選「生活應用技能」,因另二領域之科目,家政科若無多門校訂科目配合,則無法學習如舞台表演實務、服裝設計實務等課程。
對於藝術群科,我們是不是之後再全部檢視一次?
三(一)災害防救已有 22 個小時,在 36 小時裡比例很高了。所謂「但只占課綱五分之一」實屬誤解,我建議刪除(例如:...)這個括號。
我非常贊成。但我也比較希望,因為聘請時沒有這樣的告知,所以用信賴保護原則,希望可以再次確認,然後以全部都記名為原則。
原本分開是為了學分數不同和考科的銜接。
因為高級中等學校法已經分類,所以建議依此分類定調。
第二群組的綜整人今天無法出席,我僅代表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