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夥伴,剛剛因為有提到法務部上次的狀況,所以很快做一個調整,我覺得這樣子很不錯。
但是有一個狀況,最新的一版有沒有可能跟第一版差異的地方用另外一個顏色呈現出來,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可否請國發會來研究一下。
是不是用這一種方式?
我倒同意這樣的界定,但是問題在執行上,像今天有很多部會有一些單位的人也有來,像法務部也有帶一位同仁來,他是承辦人,在執行代位投票的時候,要怎麼執行,這一點比較重要的。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序號9,有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這一案,上次會議的時候,主席有請我們就時程方面詳細地列明,相關的資料我有送到PDIS小組,遵照主席的意見來做處理,所以假設可以的話,是不是解除列管?
有了。
有修了。
看看這個是怎麼處理的,我們不是很清楚。
抱歉,時間訂在什麼時候?
地點是中選會處理?
對不起,法務部的立場是協辦嗎?我記得上次有提到,是不是不需要?
對。
會。
我們都是列席,不一定要協辦。
當時的狀況是,我們來做適當的發言而已。
我們可以列席。但是還有衛福部、性平處,都要列席。
沒有。
不是協辦,出、列席都沒有關係。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PO報告,序號9的部分,事實上上次開會,我就想提出來,但是因為上次我剛好另外有要公,所以沒有來,但是今天還是做一個說明。
這個案子行政院羅政委在3月12日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具體的結論,請內政部警政署研提具體需求內容或條文草案版本,並請法務部儘速邀集司法院及相關司法警察機關進行本條例的研修事宜,因此具體所謂廢除的議題並不存在,往後是從研修的部分著手。
從3月12日至現在,有兩個月,會前有請教主管的業務司承辦同仁,他說最近會召開會議來作討論,就研修的方向廣泛討論。
這個議案既然廢除的議題已經不存在,所以是不是建議可以解除列管?
序號44的部分,在4月12日廉政署的會議室召開了協作會議,非常感謝當天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都有派員來參與,當然也要感謝剛才提出報告的佳玉及金管會的則華擔任桌長,讓會議順利進行,尤其利害關係人提出非常非常多的建議,法務部都已經收到各相關部會的回應資料,今天我出門前才蓋章,已經彙整完成往上呈核了,希望在5月17日的時程內,能夠儘快上網回應,以上報告,謝謝。
法務部針對所提建議部分,我看了一下似乎都有把一些相關的保護規定、新修訂的做法列出來,只是好像不是那麼清楚,因為現在這個案子剛在簽辦的過程,我會把這個意見帶回去,讓主管司看是不是把這一件事說得更清楚,釐清他們的疑義,謝謝。
大家好,我是法務部的PO,真的很感謝,今天這個場地是我們跟廉政署借來的,這個場地非常好。看到這麼多人來出席,我以主辦機關立場表達謝意,另外也感謝協辦機關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當然也要感謝提案人及附議人,還有我們的專家一起來參加,等一下希望透過這樣的會議可以充分討論,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剛剛雨蒼說每一次都要聽羅柏講話。
這個案子一直掛在那邊,我也無能為力,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是沒有排入優先法案。
尚不知道等多久,也不知道要列管多久。不過沒關係,每一次我都會報告掌握的情況,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跟這個議題有一點相關,最近我想每一個PO或者是資訊單位都有接到國發會的公文,裡面有提到跨域開放政府、落實公民審議這一塊,其中第2點有提到擴大民眾參與、資訊公開、決策透明,請各部會填列,也就是擇定政策諮詢議題,納入PO工作推動會議來檢視,我不曉得各部會的做法如何,剛剛農委會的部分po也不了解,日前我打電話給交通部po,好像也說沒有看到這份公文。
不曉得資訊處是不是自己填,這個相關性要如何處理?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針對這個議題,我想大家都清楚,最近對於這個議題討論很多,正反意見都有,尤其內政部到部長那邊都主張要廢除的,法務部還是採取保留的態度,本部所屬檢察官也都有一些意見,當然正反意見也有,所以這個案子可能要等下個會期之後,看立法院要怎麼處理,法務部的立場就是要配合立法院審議處理,謝謝。
法務部針對這個議案成案之後,我們的業管單位都按照程序在處理中,但是這個案子我們最終建議是不需要協作,相關的說明請檢察司林檢察官詳細說明,謝謝。
謝謝雨蒼的建議,我們業管單位會就這一個部分回應。
就「輕判」(這件事) ,新聞事件之後常常會有這樣的情形,判的部分是由法官來處理的,刑度是有規範,但是量刑的部分係法官就個案去做認定,我想事實上跟上次農委會動保法的案子有類似,所以我們當時的意見也是這樣,現有的法令規定都已非常重,最後法官怎麼判,屬個案認定問題。
法制作業。
大家好,我是法務部的PO,叫我羅柏,很多老PO都知道,楊科長說很高興,我也覺得要很高興。在這邊學習很多,我從一開始就參加PO的工作,一直推不出去,不知道為什麼,真的很忙,又要做國會聯絡工作,所以以後盡可能參加會議,但臨時也可能被電話通知去立法院,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你還沒有自我介紹。
我是老PO,我們學習這麼多,也有很多辛酸,所謂的辛酸就像我剛剛所提的,雖然新PO沒有這麼直白地說,其實我知道他想什麼,像我們法務部只有我一個PO,我很羨慕衛福部、農委會、交通部、財政部等有設小PO,其實小PO事實上是各業務單位的聯絡人或者是很重要的窗口。
形式上像我們法務部裡面只有我一個PO,當然我們還有一、兩位工作人員,事實上我們在處理相關議案時,有時會感覺心有餘而力不足,有一些案子是業務單位的,我們必須要拜託,我們去溝通協調,請他協助我們處理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