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第二次發言,我贊成剛剛政委所提的,用詞的「主協辦」,這個名詞跟實際操作上怎麼樣做,是不是要做明確的定義之後,我想每個機關業務單位碰到協作或議題時都會有一些疑慮,這樣會比較好一點,我們大家都是各機關的PO,我們都很清楚,我們回去要做協調時,就會費很大的心力跟他們溝通,而且可能會造成不諒解,本身的業務就非常多,忽然間又要加一個東西,所以我們也很困擾,謝謝。
針對這個議題,我完全贊同Peggy所提的意見,有關於協辦機關協調的部分,我們有表示意見,我們業務單位林檢察官有到現場,請她表達一下看法,謝謝。
大家好,我是法務部PO,叫我羅柏,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這一個議題上次也報告過了,一直沒有進展,但是立法院雖然有關心,我們也有提出來,剛剛再詢問結果仍沒有時間排進去,因為最近都在討論預算,因此似乎遙遙無期。
這邊是寫「廢除」,但是我相信應該朝「修正」的方向來走,立法委員都是這樣的想法。以上報告,謝謝。
法務部報告,9月21日雖然開議,但是這個案還是沒有列為優先法案,我們還在觀察,以上報告,謝謝。
這個案子目前立法院沒有進度,雖然即將開議,看起來不樂觀,但是我們會掌握進度,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羅柏報告,事實上這個案子也是沒有進度,因為現在休會期間還沒有開議,開議之後會不會列入議程,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我們仍會關注這一件事。
除了這個之外,我想要提出來,事實上台南邀請分享這一件事,我一直很關心,不是說我要去,致翔說目前只有一個機關報名,現在加上財政部共有兩個。
會前我跟交通部、衛福部PO在聊天,他們說沒有公文是出不了機關的,假如有行文指定的話,就比較容易出公差參加,像交通部楊科長去參加,把經驗告訴大家的話,我覺得是好事,會把這一件事做得更完美,其他的部會也都可以報名參加,以上建議,謝謝。
序號9的部分,目前還是沒有進度,以上報告。
因為立法院並沒有提這個案子出來討論,所以我們沒有辦法進行,以上報告。
法務部報告,剛剛承辦同仁已經就法務部的立場也有做簡單的說明,我有看一下之前所做的民調,裡面分得很細,有效樣本的部分、調查的結果也分析得非常完整,所以我可能也沒有辦法很詳細地跟大家報告。
事實上有贊成的理由跟不贊成的理由,所佔的百分比都有列出來,我跟業管單位在溝通,法務部的立場是說,這個案子假如成案我們再來考慮是否進入協作,現在基本上還沒有成案,要就還沒有成案的部分,馬上進入協作的話,事實上會有一些顧慮跟困難度,不知道主席或者是主管單位對這個看法。
我來之前,我們業管單位給我很簡單的意見,還有附民調的結果給我,我想我還是必須要表達一下,也就是說:「按照民法的年齡規定跟各國國情、風俗習慣、身心發展的程度都有關係,屬於各國立法政策的問題。假如真的要調降年齡會涉及到實務與法制重大變革、對社會帶來的衝擊及影響的層面會比較廣泛,因此法務部針對這一個議題在105年做了剛剛所說的民調,調查的結果33.8%民眾表示贊成,不贊成的超過六成(61.7%),而且目前也沒有任何的跡象顯示我國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的迫切需求」。所以針對這個議題,法務部裡的立場是希望不要進入協作;成案之後我們再來做進一步的討論,以上報告,謝謝。
(點頭)
民調的報告書我已經傳出去了,請書漾貼到sli.do。其他的,我們就很難作相關的回應。
另外請教主席,剛剛提到兩公約還是主權……
我們查了一下好像是結婚年齡的問題,我們業管單位回覆是這樣。
這個部分我們再進一步瞭解,會後補充資料列入紀錄當中。
剛才主席提到兩公約的部分,我已經把資料給書漾了,到最後審定也沒有調整,這個部分都有了。
第二,sli.do上有提到一些相關部會涉及到民法規定的部分,建議成案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第三,剛剛一直在討論協作,我們都發現參與的人數或許比較少一點,我剛剛也跟財政部(PO)交換意見,個人建議可以針對個案,如果這個案件很複雜而且正反意見分歧,又或者是連署的人數非常多時,可以拉長時間,甚至地點的選擇也可以做一些考量,並不是通案性的,而是針對個案可以這樣調整,以上建議,謝謝。
序號9的部分,目前仍然沒有進度。上次監察院的函,到法務部、司法院及內政部有關調查意見的部分,我們詢問業務單位,說目前先列參,立法院針對這個條例處理時,我們再參酌。
序號25的部分,感謝相關的部會提供相關的意見,我們已經把它彙整,也簽奉核定,在3月26日上平台回應,這部分建議解除列管。
我們在回應的時候,是就各部會給我們的資料來作逐一回應,致翔本來有一點意見,但是業管單位希望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所以我們就這樣回應,以上報告,謝謝。
大家早,我是法務部的PO羅柏,謝謝,我們是協辦,今天來參與協作,謝謝。
有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目前沒有進度、立法院也沒有要處理。
序號25,有關於酒駕、鞭刑的部分,法務部目前正彙整各相關機關回應的意見,再作後續的處理,以上報告,謝謝。
法務部報告,第九案「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我想我已經報告很多次,立法院還是沒有動靜。但是1月份監察院瞬間來一個函,說外面法學界的學者呼籲,關於現行《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規定,警察跟檢察官及法官間的關係,這個條例因為早於行憲前就已經制定,條例內容有很多不合時宜的,監察院、司法獄政、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有聯席會做一個決議,也送到部裡面來,我們大概也看了一些內容。
目前部裡面會針對監察院的文去做處理,可能會併同送立法院再來處理,目前的進度是這樣子。
第二十五項我一併報告,有關於「對酒駕累犯、性侵犯」案,我們展延了兩個月,展延的時間也快到了,感謝相關的部會提供一些後續規劃的情形,但現在教育部、經濟部及金管會還沒有把後續推動的建議送到部裡面來,請這三個單位儘快送過來,我們一一做彙整,以上報告,謝謝。
各位夥伴,這麼巧,兩個苦主坐在對面(笑)。
不過我們大家都是好朋友,你們要我幫忙,我一定幫忙。
今天要請大家幫忙的是,這兩個案子,第一個是「監所管理員及法警」這一塊我分兩個說明,監所管理員很長的時間其實就危險津貼沒有調整,現在只有2,700元、3,000元左右,比照消防、海巡、空勤或警察人員警勤加給的部分,當時是依照這個基礎去核定的,其實他們又再提高了。
因此目前的規劃是希望比照四級的方式調整,分別是8,435元、6,745元、5,175元、4,300元,但是就監所管理員這一塊真的有其必要性。目前我們規劃的進度,部長大概下個禮拜一會跟院長在業務報告裡提出。
法警的部分,國發會也有簡單說明,也就是待遇支給的標準是行政院的權責,司法院所屬機關也有設置法警,而司法院的立場我們目前也不知道,因此也不宜由我們院裡面列入協作會議並討論。
如果法警比照警察人事條例發給加給,涉及政府人事費擴增,及財政、主計單位的評估,因此監所管理員及法警的議題雖然已經成案,我知道這個提案是矯正機關同仁——主任秘書退休後——所提的,因此很快就成案,我們樂觀其成,但這個案子進入協作,我想其他部會也很難說出所以然,因此我建議這個部分不要協作。
其實我看臨時動議的時候,我持反對的立場,不成案、沒有成案,表示外界對這一件事並不是那麼有關,如果要協作,其實是滿牽強的,但是我要說明一下,監所收容人所謂健保的部分,因為當時在100年1月26日修正所謂二代健保的時候納入,但是我們分析的結果,不管是從責任、法律規定面向去看收容人的健保費,由國家全額補助負擔,雖然較不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但這個是符合國際公約、人權主張及其他先進國家矯正的醫療制度。
剛才衛福部也大概提了一下,我們的立場是,這個案子基本上第一個未成案,第二個是目前這樣子做是符合國際上一些相關的規定,如果他們付30%的話,事實上國家還是要支出8億多,因為總共加起來是11億多的費用,所以我建議跟衛福部一樣,我們還是不要列入協作比較好,基本上它沒有成案,而且目前的做法是符合相關的規定,尤其國際相關公約的規定,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感謝各位PO夥伴支持,假如有興趣到監所看一看監所管理同仁的辛勞,我願意安排,我記得上次提過,找一個時間讓各部會的PO去參觀一下我們的矯正機關。
而且我們的矯正機關現在有很多的作業產品,外面是不容易買得到的,但不是與民爭利,而是我們的產品真的非常好,我在這邊作廣告,如果願意的話,我是可以安排的。
另外,臨時動議的部分,我贊同NCC的說法,但是這邊寫說「至少納入1則」,我認為應該稍微調整一下,應該要視狀況,並不是每個月一定要有一個,這樣有一點奇怪,追蹤的部分我是贊同,後續處理得如何,協作之後是不是有依照協作的結果去做一些建議及處理的方案,又或者是政府所採納的程度如何追蹤,我是贊同的。以上是我的意見,謝謝。
其實我下午才來,第二組我是桌長,結果我來之前,他們都做好了。
剛剛聽了這麼多組的報告,非常精彩,我跟芳睿有提到,會前會跟協作是有區隔的,當然你可以(會前會)想說協作要做什麼,是沒有錯。
大家知道我在開放政府會議時有提到,會前會真的是非常重要,我們部裡面有關於這個議題,我們有開會前會,好像是24日還是25日,我們協作會議是12月1日,我覺得那一天的會前會對我們的幫助非常大。
我們甚至也有提到這個會前會之後,可能我們有準備不足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可以再開一次會前會?因為會前會的準備工作,真的太重要了,像我們這個議題是酒駕,然後再談到鞭刑,當然提議的是說以鞭刑來凸顯這個議題,所以媒體都一直說鞭刑,一直追鞭刑。
我們當時在會前會就有一個定調,就是當天協作時避開鞭刑,而是談酒駕,所以當天會前會的討論結果是這樣子,因此我記得當天討論後,部裡面的主任檢察官、法制司的部分,因為鞭刑就會談到人權,因此我們那天就表示了很多意見,當天都在,雨蒼都在。
很重要的是,我們在會前會可以討論出哪一些其他部會相關的業務,當時他們要進來,協作會議也一定要進來,如果當天協作會議,其他部會如果沒有進來的話,當天可能很難有一個完整的結果出來。
我記得當天協作會議之後,我發現很多部會都有來,我老實告訴大家,到現在有七個部會,但我們資料回來大概只有三個部會,有一些當天是沒有來的,所以我們會前會討論的結果,可能不夠完整,以凸顯哪一個部會必須要來,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可以繼續再開會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