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議題是有人開放討論,爭議滿多的,尤其是鞭刑的部分,所以法務部的立場是不開放直播。
我介紹一下與會同仁,陳主任檢察官、法制司張科長,因為有涉及到兩公約,還有我們的組員。
剛剛Peggy講的,我不太贊同刑法無用的結論,我們要怎麼樣開場,如何把所關注的問題進入討論,主席到時候可能會滿重要的。
也不是。這三種類型的犯罪這一個部分,是不是一定到時導入一定要鞭刑或怎麼樣。
之前張芳睿有跟我提到是不是要放在這三個犯罪,也就是如何去檢討,或者是就現有的狀況再作檢討,刑法是否適用、加重,又或者是針對鞭刑?因為大家都看「鞭刑」這兩個字,事實上法務部跟行政院,對於鞭刑立場已經很清楚,應該是不會實施鞭刑的,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把協作會議導入 ……
其實提案人給我們的一些意見,最終也不是一定要實施鞭刑,所以這個問題要如何導出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結果。
而當然這個結果是參考,我想主席常常講說,這一個協作會議並沒有做政策的決定,我想等一下請陳主任檢察官就這一個方面,也就是我們最近蒐集到的一些資料,因為張芳睿給我們的壓力非常大,跟我們要非常多的資料,當然有一些是有困難的,我們沒有辦法提供,而且有一些東西是很急迫性要提供的話,真正是有困難的,所以以現有的一些資料,我們怎麼樣把這一些問題釐清,這一點我們協作會議應該是可以討論的。
至於Pol.is我還沒有詳細看,因為字太小,看不太清楚。不過沒有關係,這都是一些參考的數據,所以請陳主任檢察官就法務部的立場先來作說明。
這個是大家討論的想法,也就是鞭刑,大家似乎都把它認定為是酷刑,現在看到的都是這樣子。
我覺得剛剛主任檢察官也有提到,我們要如何切這兩個部分?也就是討論這三個犯罪,或者是一開始就要討論出要不要鞭刑?
假如真的要討論是不是需要鞭刑,其實我們的立場很清楚,也就是我們反對用鞭刑。
簡報的是不是要加那兩項?
帶過就好了。
我們簡報完之後,針對這三個都已經作簡單的說明了,我們要進入實質討論時,我們再說明。
酒駕防治來3位。
不然聽的都沒有了。
針對鞭刑是絕對不贊成。
還沒回覆。
您邀就好了。
我們會有請示,如果不要的話就當天都不提。
我們之前花很長的時間在蒐集相關的資料。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針對這一個議題目前還沒有進度,立法院那邊也沒有排進去,主要上次我講過法務部的立場是不廢除司法警察的,內政部警政單位或許有他們的想法,但是他們也沒有再運作,所以立法院還沒有排進去,目前進度是這樣子。
對。
沒有。
主席——好像我自己跳進來(笑)——等一下4點30分要開協調會。
對於這一個部分,我們部裡面的意見還沒有完全確認,但是他有給我參考的一些想法。
事實上五星旗的政治意味比較濃,政治問題依照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不應該由行使司法權的釋憲機關予以解釋,蓋不宜由司法機關解釋的概念,是難認有正當性、充當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乃至於處罰人民的構成要件。
我會前也拜託PO夥伴,暫時不要列入協作會比較好,列進去事實上也得不到預期的結果。
我情商這一個議題不要列,但是我是替別的機關PO講話,因為不一定是我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