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長官及夥伴,這一個議題是我當時自己自告奮勇提出來的,大家都知道,因為原先討論五星旗案子的時候,因為政治性比較高,我就轉移到鞭刑的議題。
我也要謝謝當天協作的同仁、附議人及參加的同仁,相關的部會都來幫忙做協作當天已經有一些議題的相關結論。
不過我們在討論會前會之前,我們就沙盤推演,希望把鞭刑變成只討論在酒駕這一塊,事實上當天運作也非常順利,也非常謝謝政委跟團隊來協助。
不過那一天滿遺憾的,臺灣人權促進會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司改會都未能夠派人出席,當然他們是放在討論鞭刑,他們對這個議題都不以為然。
這個協作提出的時候,外界對法務部褒貶不一,有人說我為什麼要提出不符人道的鞭刑議題來協作,但我覺得協作很好,當天很順利的轉移到酒駕議題,也獲致很多具體的建議,這裡我就不再贅述。
但是按作業程序1月3日前必須要回應提案人,而當天協作的結果,也很抱歉,很多的部會都被拉進來了,我算了一下大概有七個部會,有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勞動部、財政部及教育部,如果是屬於你們主責的部分,能夠在期限給我們一些具體處理的方案及建議,我們好在1月3日回覆時,也能夠很明確讓提案人及附議人有所瞭解。
當然你們如果時間來不及的話,法務部的立場已經非常明確,我們會先作回應,其他相關部會也拜託PO跟主責同仁說明,能夠儘快把相關的資料給我們,我們好做彙整,以上報告,謝謝。
法務部報告,關於這一個案子,說實在的,也是一直沒有進展,我都在關心,他們都問我為什麼這麼關心,以部的立場,事實上我不需要那麼關心,但是因為PO,所以每個月要來報告,因此要先瞭解,但是目前還是沒有進展。
另外,剛才主席也有提到12月1日對於鞭刑協作的部分,我非常感謝主席、團隊、PO及各部會代表都表達很多的意見、提供相關建議給我們參考,也有產出具體的結論,非常感謝,謝謝。
感謝那一天參與的各機關及提案人。
我有一個感觸,我們的會前會非常重要,會前會做的決議,事實上那一天我們都在執行,也就是最後是迴避鞭刑爭辯的部分,導入酒駕,現有的法令如何作調整,我覺得這個是好事。
那天主席我不知道是策略性沒有來,還是怎麼樣。
非常感謝,我們會按照正常的作業程序作處理,謝謝。
大家好,我叫羅柏,我是法務部的PO,也有PO參加,謝謝大家參加這一次的協作,感恩,謝謝。
因為這個議題是有人開放討論,爭議滿多的,尤其是鞭刑的部分,所以法務部的立場是不開放直播。
我介紹一下與會同仁,陳主任檢察官、法制司張科長,因為有涉及到兩公約,還有我們的組員。
剛剛Peggy講的,我不太贊同刑法無用的結論,我們要怎麼樣開場,如何把所關注的問題進入討論,主席到時候可能會滿重要的。
也不是。這三種類型的犯罪這一個部分,是不是一定到時導入一定要鞭刑或怎麼樣。
之前張芳睿有跟我提到是不是要放在這三個犯罪,也就是如何去檢討,或者是就現有的狀況再作檢討,刑法是否適用、加重,又或者是針對鞭刑?因為大家都看「鞭刑」這兩個字,事實上法務部跟行政院,對於鞭刑立場已經很清楚,應該是不會實施鞭刑的,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把協作會議導入 ……
其實提案人給我們的一些意見,最終也不是一定要實施鞭刑,所以這個問題要如何導出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結果。
而當然這個結果是參考,我想主席常常講說,這一個協作會議並沒有做政策的決定,我想等一下請陳主任檢察官就這一個方面,也就是我們最近蒐集到的一些資料,因為張芳睿給我們的壓力非常大,跟我們要非常多的資料,當然有一些是有困難的,我們沒有辦法提供,而且有一些東西是很急迫性要提供的話,真正是有困難的,所以以現有的一些資料,我們怎麼樣把這一些問題釐清,這一點我們協作會議應該是可以討論的。
至於Pol.is我還沒有詳細看,因為字太小,看不太清楚。不過沒有關係,這都是一些參考的數據,所以請陳主任檢察官就法務部的立場先來作說明。
這個是大家討論的想法,也就是鞭刑,大家似乎都把它認定為是酷刑,現在看到的都是這樣子。
我覺得剛剛主任檢察官也有提到,我們要如何切這兩個部分?也就是討論這三個犯罪,或者是一開始就要討論出要不要鞭刑?
假如真的要討論是不是需要鞭刑,其實我們的立場很清楚,也就是我們反對用鞭刑。
簡報的是不是要加那兩項?
帶過就好了。
我們簡報完之後,針對這三個都已經作簡單的說明了,我們要進入實質討論時,我們再說明。
酒駕防治來3位。
不然聽的都沒有了。
針對鞭刑是絕對不贊成。
還沒回覆。
您邀就好了。
我們會有請示,如果不要的話就當天都不提。
我們之前花很長的時間在蒐集相關的資料。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針對這一個議題目前還沒有進度,立法院那邊也沒有排進去,主要上次我講過法務部的立場是不廢除司法警察的,內政部警政單位或許有他們的想法,但是他們也沒有再運作,所以立法院還沒有排進去,目前進度是這樣子。
對。
沒有。
主席——好像我自己跳進來(笑)——等一下4點30分要開協調會。
對於這一個部分,我們部裡面的意見還沒有完全確認,但是他有給我參考的一些想法。
事實上五星旗的政治意味比較濃,政治問題依照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不應該由行使司法權的釋憲機關予以解釋,蓋不宜由司法機關解釋的概念,是難認有正當性、充當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乃至於處罰人民的構成要件。
我會前也拜託PO夥伴,暫時不要列入協作會比較好,列進去事實上也得不到預期的結果。
我情商這一個議題不要列,但是我是替別的機關PO講話,因為不一定是我們(笑)。
我建議如果法務部,我覺得最近有一個議題非常夯,在媒體推波之下,己高達2萬3,000多人連署,這個議題是「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 增加 鞭刑制度」,我覺得這個滿有趣的,不妨把這個納入協作。
事實上我也不知道今天可不可以加入這個議題?
這個是法律單位給我的說明,他的說明很多,我只是摘其中的一部分:「重大的政治問題,依據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應由行使司法權的釋憲機關予以解釋,蓋不宜由司法機關解釋的概念,始難認有正當性充當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乃至於處罰人民的構成要件」。
等一下4點半會更進一步討論。
剛剛講了政治的議題應該由上位的人去處理,我的看法是這樣子。
我的看法是這樣子,不知道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