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如果要解決這件事情,把我們在牛津發展的 Civic AI 套過來,其實只有兩件事情是重要的。一個是儘可能地採取所謂輔助性原則,跟在地、小規模有關的事情,AI 處理全部都用在地的算力資源去完成,然後用在地後訓練的模型來完成。就是儘量在地, 第六個 pack 。另外一個就是,每個人都有驗證的權利;若不滿意,也有退出、 換一套系統 的權利。其實只要有這兩個,所有別的權利都可以長出來。這個有一個經濟學家叫 Elinor Ostrom ,她去論證說,所有公有地性質的東西,只要有這些最基本的輔助性原則、可遷移原則的話,就可以從下到上的好像套環一樣的去解決最上面的治理問題,而不需要有一個天神從上而下地解決所有仲裁的問題。你可以有一大堆地神自己互相合作,但是沒有哪一個照顧的空間大過可能 150 個人。這樣子的情況,我覺得是 AI 治理未來一定會趨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