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起來這個提案的意思是,即使是這個提案可以通過合憲性審查,意思是有增進公共利益,也希望額外不要再讓這樣的提案成案。
我聽起來意思是這樣子,但是你的意思是你覺得憲法第23條的規定已經充足,是這樣的意思嗎?
我剛剛的意思是,如果現在有人提一個公投案,他提出限制某些人的基本權利,對公共利益是有所增進的,其實並沒有違憲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我只是確認你剛剛提到第23條的意思,我並沒有說好或不好的意思,我只是確認一下。
了解。內政部的意思是願意對社維法目前的情況加以解釋,但是並不希望進入協作會議?
看一下sli.do,sli.do上也有相關的意見,NCC的PO提醒我們說,關於憲法層級問題、解釋,應該要尊重司法權及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依法召開聽證會之後的合意制精神,當然是這樣子。
另外,有一位匿名的朋友提到公投加入選舉之後的流程如何改造,不要讓大家等投票這麼久、這個題目是不是可以協作?感覺是大家關心之後可以用得上。
我想每一個部會都可以提協作案。不曉得中選會這一件事是不是已經有評估或者是願意拋出來討論,或者是也許下一個月的部分,看流程改造的部分,是不是在中選會研擬中?
如果覺得有需要集思廣益,也就是跟更多的民眾一起協作的,歡迎隨時提到這一個會議上。
看大家有沒有要分享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開始投票,投票到30分。
這個投票結果滿清楚的。
還是要麻煩中選會協助一下做這個協作會議的準備,至於另外兩個,因為都沒有過半,我剛才聽起來的意思是,加重刑法不得假釋的部分是現成的,也就是以現有的法律去進行完整、易讀的簡單解釋就好了,如果主辦機關覺得有用協作會議方式來進行解釋的必要,或者是來理解現行法律比較好的必要,當然我們還是可以辦協作會議,不然因為沒有過半的關係,這個就交給主辦機關來決定。
中選會的部分,我想眾望所歸,所以是不是就挑一個中選會覺得合適的時間來進行協作會議。
禁止娛樂型票券的部分,我覺得書面回應就可以了,當然如果文化部覺得有辦協作會議需要的話,當然也非常歡迎,我們並沒有說一定不能辦,只是說有必要約時間,可能就是中選會的PO,如果大家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這樣確定。
看大家有沒有臨時動議或者是想要討論的部分?
沒有的話,我們就到這邊,謝謝大家。
之前不是有一個研究委託嗎?
是專門針對這個題目嗎?
是說3月結案嗎?
期中報告已經給了?
所以研究團隊他們會有興趣來幫忙討論或說明嗎?就是你們委的那一個團隊,這個倒不是強制的。
因為像之前做道路維護管理費,就是現在汽燃費,但是名字取錯叫做道路維護管理費的費用例子中,研究團隊並不是來這邊就一定是要公開他們研究的成果,只是他們不管是在比較法或者是其他方面,已經投入了相當的心力,可以用一個不是完全中立,但是至少比較中立的態度來呼應訴求,不一定是都要由事務官來回答,這個是提供參考,並不是一定要約研究團隊的意思。
意思是一大早起來,刮風下雨,還要開電腦搶票?(笑)
了解。內政部以我的理解,社維法正在通盤檢討,檢討的過程中有無討論到這個態樣?
包山包海。
黃牛那一塊呢?
意思是《社維法》沒有辦法沒收。
確實是需要通盤檢討。
看文化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所以才會寫「娛樂場所」?講的是售票處的那一堆人?
差不多了。看還有沒有其他同仁想要補充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想我們其實之前在國發會的時候,大概都有做過類似的陳述,所以我們應該這一案,是兩個都會列成主辦機關。
主要的原因是:文化部這邊,不但是有研究案的進行,也有之前已經訂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在內政部的部分,社維法正在適用中,重新檢討當中,這個條文也還在法規會再討論,所以不可能說沒有關係。
所以我們大概會用共同主辦的方式來進行。包含提案人的回覆,都會使用共同主辦的方式。
Join 平台的共同主辦,跟一般所謂的「政策主責」是不太一樣,我們這邊共同主辦的意思非常簡單,每一個部會依自己的權責部分,分別回應即可。既不需要約定在同一天,也不需要約定在同一個回應格式裡面回應。
如果你們橫向連繫之後,約定某一天回應、觀感比較好一點,那是很好。但即使是這個部會先回應,那個部會再回應,這在實務上也常常出現。
所以這個安排,不需要增加大家額外的行政及溝通成本,只是要大家就自己的權責回應,就是這樣。
其實你剛剛所說,關於《社維法》本來是預防在窗口發生糾紛等等的這一個論述,我覺得很好,所以你回應的時候可以這樣講。
本來就是這樣。你們既不需要揣測文化部要不要訂專法,也不需要解釋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你們就是以現有的社維法,因為還在作用中,你們以現有的社維法回應就可以了,這邊也是一樣,你們回應就不需要提社維法。
沒有因果關係。只能看時間上的關聯,關聯不等於因果。
大家還是可以看一下實際的情況。
是現有法規命令的主辦,並不是未來政策的主辦。
今天就到這邊,謝謝大家。
我們開始,我們會做逐字紀錄,大家可以編輯十天之後我們再公開,是哪一位先?
我有看到他的致詞。
好的。書面資料我看過了。
看有沒有要補充的?我想我就直接問一些問題,因為書面資料大概都看過了。
會選在8月是Vivat International選的,我們知道每一年大概都是聯合國大會期間,外交部這邊會比較有多的資源,像聯工小組或者是國組司、北美司,大概都是在那個時候動員力量比較多,當然實際在美國FAPA這些大概都是當時會比較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