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好像其實要問立委們會最準確......,我們大概只能從立法院紀錄確認有沒有重大的差異?
旅外國人就包含全部了。
其實有提出來就紀錄,心智圖寫下來,當天討論的主軸還是會回到停保條件的討論,我覺得這樣子其實就可以了。
有關各部會意見的部分,其實是當初曾經有開過一次會,有比較明確的意見寫出來,我剛剛聽了一下,當初的意見跟各部會的意見並沒有到很大的落差。
差異是有兩個單位,一個是經濟部、一個是農委會的意見沒有在上面。
我聽起來,相比於另外四個部會,像經濟部提到很多臺商是有維持健保的,所以相比於原本四個部會的意見並沒有那麼強烈,因此衛福部的簡報是不是維持原本的樣子,因為標題是106年5月份蒐集的意見,我們部會的簡報就維持這樣的定位,但是如果在手冊這邊要如何處理,這可以分開來談,因此我們報的時候,我們還是按照簡報報過去,但是不用在我們簡報時就請各部會大家上來,因為我們敘述的比較像過去研議過程所蒐集到的意見,是不是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我們還沒有給完。
時間上我釐清一下,是等全部會的資料到了之後再給?
各部會立場那一段,是不是用現在本部簡報的內容就好了,不需要再提供過來?
所以雨蒼是說明天中午以前會改寫完,各部會立場調整完,並寄給各部會,我們聽起來是需要一個時間點回覆給雨蒼。
可不可以部會立場的部分,就併同persona再寄出,前面是先寄以本部為主的制度介紹部分,這個部分先寄出去。
這個我們會後再訂,但是明天一定會把所有的意見給完。
衛福部沒有。
需要思考。其實雨蒼問的意思是,我們目前為止做到資訊釐清大概到差不多,包含制度面、說明及各個部會透過Persona案例,也表示了自己的立場,但是顯然我也直白說我們自己在看這一個議題,其實主要過去協作會議很多是民眾 vs 主責機關,但是這次的提案人立場跟我們部都是希望針對既有規定做調整,所以反而這一次的會議就我個人來看,反而是在跨部會間,部會背後代表的族群間,這才是最主要要溝通及嘗試尋求共識的部分。
所以早上把資訊釐清,把提議人、附議人都拉在同一個資訊基礎線後,到底下午的討論,我們希望怎麼樣處理,現在是在討論這一件事。
像剛剛提到把大家湊在一起,分別變成persona討論,這個也是一個方法,因為本來協作會議就不是具體決議導向,如果用這個討論方式的結果,大概是就我們作為主責部會,我們會收到更多針對不同族群的一些想法,但是到這樣的程度,這個比較像蒐集意見的性質。
但是對於我們未來是不是停保可以劃那一條線跟劃在哪裡,誠實來說,並不會有這樣的討論,就是針對族群討論。
也聽聽看業務單位的想法,我覺得這當然是一個方式,但是還是需要時間來沉澱看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討論方式。
這個問題是希望政策有一些推進,但是協作會議談完之後怎麼推進,那個路線是從行政部門或者是立法部門,或者是談完之後還是在原地好,我想在沒開完會之前是都有可能的,一定還是會depend當天談出來什麼,等下也聽聽看業務單位的意見。
我順帶一提,這個不用今天決定,但是會後作為主辦機關,也跟政委辦討論一下,老實說這一個議題大家都是利害關係人,所以分組的時候,是不是有第三方的角色,像之前提到小組主持人的概念在裡面,要不然其實對他們來說,大家都同時講話,我怕有時會覺得難以收拾,所以有一個桌長的概念,或許可以嘗試看看。
現在下午的形式還沒有比較確定,如果比較定案之後,或許會前可以再跟桌長溝通一下。
我是衛福部的PO,我們今天來五位,除了我之外,分別是本部跟健保相關的社會保險司(三位)及健保署(一位)。
感謝政委辦公室有開這個會,快速說明一下,口頭上講一下這個案子,我把這個案子大概的時間點,目前處理的狀況說明一下。
分兩個部分:
第一,國發會有一個連署平台,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它有一些既有處理的方式。目前現在正在處理的這一個案子是11月16日的時候就成案了,成案後我們部就照著國發會要點來處理,所以在成案後一週,也就是11月22日的時候,我們就有先找提案人來跟我們作溝通並釐清訴求。
跟提案人溝通的過程中,我們有寫成逐字稿,政委辦公室也有先提供給相關的單位,大家應該有先看過,以上是第一部分基本的處理,大家詳參逐字稿。
第二,原本這一個議題是我們繼續在處理,由我們來主責,但是在12月初的時候,每一個部會有一個跟政委辦公室的對口(即PO)月會,經過一些討論程序,大家覺得這一個議題合適去作一些各部會間共同討論,是不是可以更進一步回應提案人解法的整體討論。
而協作會議的時間點,經過跟提案人溝通,因為提案人本身有在上班,我們也希望邀請到他因此尊重他的時間,所以這一個擴大召開,找各部會、提案人一起的協作會議,經與提案人、政委辦公室溝通之後,是排在1月5日。所以1月5日將會召開,各位會跟我們、提案人等等一起出席的這一個會議。
對於今天這場會議,我的認知是接下來1月5日會開這個會,所以今天是會前會,因為要擴大召開,我們部內也做了更多的準備工作,包含政委辦公室希望我們寫議題分析表等等,我們盤點出了過去這一個議題相關十幾份的附件資料及整體論點,都已經提供給政委辦,也有跟政委辦說歡迎提供給其他部會參考。整體來說,這一個議題目前的進展是到這裡。
至於,議題本質的層面,提案人到底怎麼想,我們部內初步覺得這個議題後續可能可以怎麼走,是不是把時間交給我們的業務單位。
我確認一下大家在座的理解是一致的,剛剛經濟部代表有提到,其實主持人也有先詢問大家現在要處理的是哪一塊。剛剛聽起來經濟部夥伴在徵詢民間意見的時候,其實還是用原本提案人在平台上的內容去詢問。
剛剛前面在講的,討論重點脈絡經過提案人跟我們溝通完後發現,提案後來按照逐字稿來看已與原本訴求內容有一些差異,經過徵詢,他想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包含剛剛政委辦主持人徵詢大家(的意見),所以我們討論的標題跟原本的提案人(復保規定做調整)已經是不一樣的了。
現在討論的標的更明確的是,在討論停保這一個制度是不是要維持現在這樣,又或者是未來停保,原則上其實是不可以享有只有特殊幾個例外,而這幾個例外是大家要做persona的原因,我的認知是這樣,所以調查上或許也可能需要再做一些內容上的調整。
所以這個手冊的用途是現場,經過一個導讀讓大家更聚焦?我是不是可以提一個更有野心的想法?因為以我們部來說,議題分析表都已經完成了,可以從這邊再作一些調整,如果就我們部的部分,我們是不是會前三天或者是幾天,我們其實就提前先寄給大家(與會者),大家有時間就先看,會比只有現場導讀又更進一步。
也可以分批,這個尊重政委辦。
我們覺得我們部裡面會提供的資料比較像是基礎事實,也就是要先有基礎事實,然後接下來的persona,是先要有這一些基礎事實,才會理解如何看待這一些東西,因此我覺得分批是ok的。
我一併確認一下,所以我們部資料的部分,我們會儘快直接提供給致翔。
各部會的persona及利害關係人會邀請的名單都是直接邀請給政委辦嗎?
我知道,我想問的是名額的掌控?
因為要做員額管控,所以要切一個時間才有辦法計算,大家什麼時候回報你說會邀請幾個?
所以下禮拜同時交persona跟同時跟與政委辦致翔回報利害關係人?
OK。
對不起,我再詢問一個程序上的問題,關於協作會議,過去有一些協作會議,有一些會直播、有一些不會直播,我先講一下我們有事先跟提案人先溝通有關於直播這一件事的想法。
在兩個前提下直播較為恰當:第一,直播時不主動提供各媒體來看,以免讓現場複雜化;第二,不希望有現場媒體作採訪。這個是我們目前溝通的訊息,先讓政委辦知道一下。
那沒有關係,就維持原來的議程。
我是衛福部的PO,我姓羅。
感謝提案方,因為事前真的做了很多功課,真的很謝謝。
關於提案人的訴求,其實前面已經提到了很多,這一次是衛福部與國發會同時作為主辦單位,還是說明一下成案之後我們有做過一些溝通與聯繫,我們把整個訴求拆成以下的架構,等一下各部會的回覆大概是可以對應上來的。
我大概說明一下,我們大概是把它分成「1+7+1」,「1」的部分剛剛聽了很多,是最上位、最大的訴求,基本上就是政策制定希望都可以納入「雙多胞胎」作為一個考量的因素,這個是最大的上位訴求,其中曾經跟提案人的溝通過程中有提過幾個解法如簡報。
再接下來,以這個為上位,後面提到以原本的提案訴求還有老師提到有關這七個面向作了一些補充,分別在畫面上,等一下各部會會一一補充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