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聘請司機去接送司機或者是需要者的人,這個車是屬於專用的,這個是廣義的解釋,至於「專用」字眼的解釋,不知道是要怎麼解釋。
因為「簽約」二字是剛剛解釋。
沒有,我們跟衛生局簽的約,像A、B、C,全部都要跟社會局、衛生局簽約,簽約做長照2.0就是要做簽約,但是財政部認定的簽約就是沒有使用權,其實不是的。
所以聽起來還是要我們多申請補助,如果沒有的話,好像就沒有。我們在做社會企業當中,好像有很多的邏輯、思想與現實層面衝突的,我們覺得應該要營運自給自足,不要增加政府的財政拖累,但是還是申請政府補助,然後再拿錢來繳稅金,是這樣的意思嗎?
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好牧人全人關顧協會牧師,今天還有延續性的問題想要提出討論,謝謝。
我個人針對這個問題再說明一下,因為我們剛開始用NPO投資開設社會企業公司的時候,本來一開始有考慮到用信用、勞務及技術這三個層面看哪一個方式來出資,因為信用的評估跟政府的法令取消掉,因此變成考慮用勞務或是用技術。
事實上NPO組織在做社會服務工作當中的技術或者是我們服務的能力是比較專業的,可是要用技術來評價很難評價,所以為了不要造成太大的困擾,所以用勞務來出資。
當會計師辦理完登記勞務出資或者是登記公司成立之後,我們發現了一個問題,因為現在年底了,要報所得稅,報所得稅的時候,會計師問我們勞務出資的資本額要如何抵掉,但是是分攤抵、分年抵或者是分次抵,或者是不用抵,我們突然間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們原本是打算第一年是要有盈餘,可是如果分年抵或者是分次抵或者是一次抵掉的話,第一年就是虧損,發現我們不是要虧損,我們根本也沒有任何營業的情形,所以這個部分就會產生所得稅會突然暴增,或者是營業稅還要再繳5%,在這個部分當中,我們想要問在這一個部分我們要如何處理?
當然如果按照法規沒有明確的話,我們也可以用賴皮的方式,就制定十年、二十年之後再來抵勞務,能夠生存下來之後再來說,如果生存下來再來付稅金都沒有關係,可能是十年或者是二十年,或者我們等到把出資額、股份賣掉的時候,再來繳所得稅跟營業稅,這個都有可能性,但是我個人比較期待的是,我們大家有一個共識,大家要比照辦理,然後按照這個遊戲規則來走,會比較好一點。
一股三權。
政委問了一個好問題,如果是1股300權就可以馬上有1股300權,這個是控股的問題,但是會計師幫我們設計的過程中,常態性的黃金特別股,好像最高是三倍而已,如果沒有規定是三倍的話,往後或者是再交給別人,那就無限量。
如果是個人的勞務出資就沒有營業稅了,取決個人沒有營業稅,營利單位,勞務出資有營業稅,非營利組織是屬於這兩者的中間,如何認定它?
有溝通過,但是沒有收到。
容許我再問一下,免稅條例當中規定提供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的社會福利勞務,如果是政府委託代辦社會勞務,這比較簡單,可以有跟政府的契約書,但是如果是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提供社會福利勞務,像我們這樣子,就真的是提供社會福利勞務。我不曉得賦稅署如何認定?
我再延伸出去一個問題,有關課徵的年限,因為這個會牽扯到費用的問題,然後就會牽扯到損益的問題,這部分當中的年限有限制嗎?還是由業主自己去規劃?因為這樣子的話,就會牽扯到所得稅的問題,因為營業稅就會牽扯到所得稅的問題。
新創個人的好像有三年的規定,我說個人的投資,可以延續三年後按照實價當中去課所得稅。我們這樣子沒有年限的話,假設我有非分之想,一開始可能前十年提供勞務,就長期當中,我們有股份、控股,但是我完全都沒有所得,我們也不需要所得,可能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雖然有200萬,搞不好還會有增值的股票,但是我們不曉得。
這個是要優厚NPO來創業,或者這個是漏洞,我不知道。
我用我的案例來講好了,我現在有一個好牧人協會,愛蔓延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兩個單位都跟衛生局有簽長照特約,但是如果好牧人去送一個便當,我們不用開發票,或者開發票可以免稅,但是愛蔓延送一個便當要開發票,發票是應稅5%。
但是這兩家公司都有跟衛生局簽特約廠商,然後做這樣的動作。像長照、交通都是如此,長照的輔具買賣及維修也是如此,這一些都不是機構。
但是延伸出來的,現在是一個開放長照的市場中,很多要轉型成社會企業,但是事實上在這當中會延伸出企業在這當中的稅比較高。
沒有辦法變。
要成為機構,機構就變成必須是要有一個建築物,建築物就必須要變成消、安、檢等等安全措施通過,才會成為機構。至於做送餐不需要一個機構,做交通車輔具、買賣不需要是一個機構。
報告政委,我們已經有兩種不同屬性的單位可以應變政府這一些規定了,我們比較沒有影響。
我只是在幫助這一些單純投入的社企公司,副座要幫他們講話,他們投入長照,不瞭解NPO的情況之下,光是這一些課稅沉重得要死,我聽到了某些社企為了做輔具,一年營業額2,000多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只要他們要負擔的錢,他們完全吸收並捐給他們,他們以為是賺錢,但年終報稅的時候,再加上5%這一些稅的時候,發現竟然虧了50幾萬,營業額2,000多萬,他說今年營業額要擴4,000多萬,稅算進去,只是小賺20萬而已。
算在裡面。
報告政委,我來補充報告一下,這個是我們常年配合太久了,我們瞭解了,他們現在的問題是切身不明,再加上現在的長照、尤其是巷弄據點的辦理模式,今年剛剛所整合好、又明確化,如果社福單位又跟社會申請據點加C型據點,如果是部落,就跟原住民委員會去申請,然後加C型據點,如果是衛政的話,就跟社會局申請。
我說他們切身不明,到時要跟哪一個部會、哪一個局申請,跟社會局申請,就一定要申請關懷據點加C型據點。
剛剛衛福部說申請C型據點,未必是要申請關懷據點,這樣的說法是錯的,如果是要申請關懷據點,又要符合關懷據點的原則,然後再加上符合C型據點的原則,然後我不曉得現在原則兩方面加起來的話,你們切身可以分得清楚嗎?
報告政委,我想提有關於一年前的提問,也就是有關於咖啡業的問題,農委會有回覆技術轉移,昨天衛福部有電話跟我回覆了,因為現在分為食品級、健康食物級及藥物級,這個都是一個困難。
農委會的技術轉移廠商也是我們的新創圓夢的登記立案新創公司。
送的申請是之前在中部送,他們在屏東送。
我知道的是藥毒所跟衛福部溝通過,他們也有找研究單位研究,研究之後還是不建議,還是怎麼樣不知道。
我要講的是,新創公司已經有網路在銷售了,這全世界當中有兩個國家開放在銷售,這個可以成為垃圾變黃金。
這個很明確是創新的東西。
我可能要再回覆吳董事長的問題,剛好也是宗教人士,宗教當中或者是社福當中有很多不可說的秘密,因為我就在裡面,採取的是能夠按照我們可以做的東西,把它透明化,因此我很支持唐政委的公開透明。
公開透明尤其在財務區塊的公開透明,我一直採取這樣的作業方式,可能會踩到一些人的紅線,比如我們現在的協會,宗教法人也是一樣,宗教都是一樣,所有的收入有幾種收入:一個是捐款收入,也就是捐贈去讓人家抵稅;第二種可能是政府的補助收入,補助收入,政府會開扣繳憑單;第三種是營業收入,像辦活動或者是收的那一些報名費等等。
我最近要把它透明化,所謂的透明化就是去申請發票、開免稅的發票,國稅局很勉為其難,終於給我辦了,因為他說你們可以不用開發票,因為開發票兩個月要報一次然後又課不到稅,每兩個月報一次,可以把營業所得資料拿來,收的費用就是這麼多,要繳多少稅就繳,不要讓人家猜忌,但是會造成某些公部門的困境。
我一直採取的政策是,我慢慢做到已經把它變成是模式的話,透明化的情況之下,可能大家很多NPO想要比照辦理,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會慢慢塑造一個風氣,才會改變這樣的情形,否則我很佩服吳董事長,你敢說、說了之後就會踩到別人的既得利益,像某些宗教佔了很多國有地,他們踩不得,某些金錢,他們怎麼來的,說不得的。如何慢慢透明化,我覺得解決方案比提出問題更重要。
我們看見問題並想像如何解決這一些方案,我們先嘗試來做,做成功就可以成為一個指標並學習,我傾向是這樣子,因此很支持政委的公開透明。
政委、大家好,我是好牡人全人關懷協會理事長王世欽,很感謝政委座談,真的有幫我們解決一些事情,這真的非常感謝,我們可以拿到社會企業內政部、衛福部的核可去辦理公司登記。
對於這樣的會議更加有信心,以至於我們更敢提出問題,所以我們又提了幾個問題,我怕會造成政府更多的困擾,反正政委在這,也不怕了,我就豁出去了。
我額外再多提一個,也就是垃圾變黃金的事件,我們期待衛福部能夠讓咖啡葉成為可食用的產品,這一件事我們努力三年多了,還是沒有辦法解決,細節有機會的話,我們等一下再來討論。
政委、大家好,我想再說明一下,因為我是受益者,感謝政府讓我們就第一個案子成為這樣的公司,事實上成為公司是很困難的過程,但是營運才是真實的,活不下去,成立公司也沒有意義。
我相信大家的問題是,要走向成立一個公司是檯面上的,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在某些情況,可以先用一些特例的方式應予協助這一些社會企業,比如像我們得到核可,現在要辦理公司登記還有一段時間,還沒有辦成,但是企總可以很大方給我們一個機會,也就是說我們資格是不符合的,因為還沒有登記立案,我們是用嘗試性的輔導,也就是有榮譽律師來幫助你們跟解決這一些情況,按照設立的話,我們工商設立是不能被輔導的。
如果政府可以有一些寬鬆跟特例,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我們的成立是第一個案例,我很樂意open給大家看怎麼去看、怎麼去學習,我們上次去開會的時候有講到,如果社團法人都可以的話,財團法人絕對更緊張,如果是這樣的話,所有的財團法人應該是更放心,因為我最近就接到很多電話,大家就想要問我們如何成立,這一個過程中,這可以協助他們。
但是他們遇到的問題,我覺得反而各部會對於這一些瞭解度都不夠,都不夠的時候就會產生不一樣的困難度,這些問題才是他們真正的麻煩點。再者,真正需要營運、接受經濟部其他部會當中的協助或輔導,在這個部分來看看有沒有可以協助的?
順利進行中。
之前有一個單位,我鼓勵他來做,但他撐不下去而倒了,因為他就是要做社會企業,不跟政府申請任何的補助,然後辦了托老所、托老中心,結果被政府關心,受不了,然後就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