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明一下剛剛的意思,我們有詳細的紀錄,如果有個案的部分,對細節不是非常好的部分。
剛剛檢察官有提到,針對個案的部分,他們覺得怎麼樣的回應可以比較能夠回應,您也知道草率的承諾跟回應的時候會出亂子的,可以後續提供更多的細節讓他們瞭解。
我覺得他們問的是如何提出需求,也就是檢舉跟報案的時候,如何有需求,如何被提出?
非常感謝。
也就是其他陳述要說一下不願意出庭、不願意跟嫌疑人接觸的說法。
是不是要回應被害人保護法?
法務部有最新的修法,是有關於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有一些方案推出,落實有一點時間,第一線如同勵馨所講的,到第一線的執行狀況怎麼樣,雙方再聯繫,確認一下政策是有落實。
我看到勵馨的執行長一直點頭,有沒有要分享的?
我們請新竹來分享一下社工的困擾。
非常感謝,我們整理一下,最常遇到的是民眾不配合,如果社工跟警政聯訪,婦幼隊陪同,其實有公權力,民眾可能比較容易配合。
有時親職教育的對象可能不是弱勢家庭,這一次整理的人物誌其實是中產家庭的樣態,大家印象中可能常常以為都是弱勢的家庭才會有兒虐的問題,但是沒有,很多中產階級的家庭,可能父母高成就,但是一樣有這樣的問題。
家長並沒有規範,甚至民法還有懲戒權,導致實務上有很多替代,讓大家覺得管教的界限在哪裡,反而是更難拿捏了。
因為前端其實剛剛王理事長……好,請,您先發言,發言完我們再收一下sli.do上的問題。
這個是從教育端結合社政端的鄰里長,希望可以組成專案團隊來送親職教育,把親職教育送到家,希望有觀察檢核表篩出個案,如果學校有親職教育做不到,就是以上述團隊到宅來做親職教育。
我們來看一下sli.do,希望社工、法醫及檢察官的經驗,我們有請社工分享,依照檢察官的經驗,看醫生這邊有沒有什麼經驗。
另外,證人保護法是一個建議,希望未來相關的檢舉案件,警方應該主動告知並且建議,作為例外,才能真正讓報案人安心,不會讓報案人因為善意而恐懼,這邊是內政部收下來看有沒有機會,或者是內政部有沒有要回應的?
我覺得這個一直都是兩難:
第一,我們要盡可能希望找到可能發生的兒虐,或者是需要幫忙的家庭,但是反過來說,我們也不希望找到他們的過程,反而導致他們被標籤化,或者是遭受到社會不當的對待,這個是我們要注意的點,大家在討論的時候,並不只是努力找到,這個過程也要小心如何避免他們受到傷害。
因為我記得目前是只要虐待兒童都有罰,因為其實有很多案例,就我所知可能是同居人,連收養都沒有。
謝謝。
感謝。
彙整一下,兒虐致死比酒駕致死更過分,法官的判決讓你是無感的。
另外,繼父母沒有辦收養程序,就不算直系,建議未來要修法的話,這個要更明確一點。
我確認一下,您對於資訊的瞭解是從新聞或者是自己有看判決書?
沒關係,我們收到這裡,我們看一下這個地方,因為親職教育,我們有很多是可以回應的,法官的部分我先說明一下,因為今天是檢察官,檢察官其實沒有辦法替法官說話,這個是行政院的會,所以也不能邀司法院來與會。
謝謝分享。
我們回到關於親職教育的部分,如果網路上有更多更普及的官方政府多方宣導,可能規定新聞一定要宣導,事實上讓大家主動去申請,罰則跟主動申請要做宣導。
我記得前一陣子衛福部的LINE也有,我不確定新聞稿也有,我不確定新聞到底狀況怎麼樣,固定的公告跟讓大家知道這一件事。
一個是關於教育部的部分,也是王理事長早上所提到的,親職在學校的部分,對於小朋友,不是托嬰中心的那一種,而是一路國中、高中上來的過程,目前有沒有什麼強化的措施?
另外一個,再請衛福部回答,其實衛福部做了很多東西,我也是這一次有看到,他們做了一些網站或者是什麼的宣導,我們等一下可能請衛福部宣導,並請教育部說明一下親職教育的部分,然後再請衛福部跟我們分享一下,目前到底有哪一些資源,如果真的要求助,有哪一些管道。
感謝,接下來請衛福部。
這邊有一個東西,我剛剛有一點漏掉,其實剛剛的提案人有建議是不是醫生跟檢察官分享第一線的困難,我們先請檢察官,再請醫生,然後就結束早上的議程。
這真的是大困擾,因為大部分都是棄育兒派的戰爭。
因為時間的因素,我們早上先討論到這裡,其實我們看得到做兒虐的醫生要有好的醫院、醫生來做相應的資源,接著是大家都一樣,不管是報案人或者是社工或者是醫生,都很怕遇到報復的問題。
記得之前蒐集意見的時候,通報的教育單位也是有一樣的問題,所以很多時候其實需要警察或者是檢察官來幫忙介入,讓當事人比較不敢恣意妄為報復。
再來,sli.do上有收到一些問題,像第一線報案,警方做筆錄時,可能警政署幫忙收一下,就是加一些未來相關的出庭,是不是統一未來加害人,我覺得也不是對事,而是面對面,「是否願意跟加害人面對面,並且經由報案人同意」。
再來,還有一個是警察做筆錄會有套用的例稿,也許把這個問題加到例稿裡面,可以幫助警察去記得這一些問題。
是「對質」,不好意思,我們意見收到這個地方。
本來預計要討論的問題是,本來要討論的問題是,及早發現跟強化親職教育的部分,今天看起來是非常多人提到怕報復的問題,我們等一下主持團隊中午休息的時候,會看是不是把題目適當修改,在這個地方分享經驗,大家一起想一下是不是可以一起解決這個問題。
非常感謝補充。也不是必須,而是角色到底是,必須要有一些角色,現在也許就是站在後面保護你不會被打,但是是不是可以更積極一點。
非常感謝補充。
所以警察除了陪聯訪之外,還有很多勤務,我們相信,我們之前開過幾個案子,其實大家都知道警察、消防隊是少數24小時執勤的單位,就會有非常多的勤務在他們身上,尤其警察穿著制服大家會怕,所以有非常多要制約的東西,很多都要麻煩警察,警察很辛苦,像動保都有。
內政部的補充是社工主責訪視、調查、處遇,除非涉及犯罪警察才會出手,警察到場的目的要保護小孩,並不是保護社工,補充到此。
要不要多提一下?
非常感謝。還有人補充關於媒體的事情嗎?
我也覺得這個滿大的。
我們先收到這裡,先進行到吃飯的時間,我們大概1點20分的時候回來。
今天早上的討論其實很熱烈,我們的問題稍作修改,可能跟一開始原來預計討論的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