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要的是安全回家的路,其實有分兩條,如果我們今天就是按照公路總局這邊的規劃,也就是一定要走蘇花公路的話,蘇花公路有什麼改善的方式?其實有一個助理以前也是政府機關的處長,也有提到當時已經做了潛勢危險評估,知道什麼地方會落石,然後做了預防系統,落實的部分有一定程度的改善,當然不可能改善到完全。
接下來可以考慮,有些部分可以改做一些隧道,然後再來有人提出來說我們可以規劃機慢車專用道,如果你真的認為那個地方是慢活道路,然後不希望讓大車、小車混流的狀況,那你應該是嚴格取締大客車的通行。
大客車是因為觀光的目的要通行,不好意思,請你先做申請,我們先確認你是觀光的目的再走那裡,否則你直接走那裡,我們會取締。
接著長期作改善的還有包含截彎取直的部分,更適合摩托車及其他車種來通行,還有很多路段,目前是缺乏路燈的,因此我們要增加路燈。
以上是我們討論出來的東西,不知道第一組的朋友有沒有覺得我講得不夠還需要我再補充的?目前沒有,那就先這樣子。接下來換第二組。
我稍微說明一下好了,因為我是助理主持人雨蒼,之前我們規劃過不少次類似這樣的會議,就我們的經驗,如果我們今天大場的時候,事實上大家說的話是壓縮的,比如您說的話是比較多的,那可能會代表同一時間能夠發表的,都只有一個人,所以同樣的時間只有一個大場的話,大家發言的機會跟次數其實會比分成兩個小組各自都有機會發言的這個發言量會減少一半,所以我們才會去規劃分成兩組。
之前我們也有經驗是,我們大場的時候,其實發言的狀況、氣氛跟小場時,大家在小桌裡面用比較閒聊的方式來談論這個議題時,這個風氣跟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希望用這種方式讓大家有更多可以彼此交心,或是更多詳細對話跟交流。
全部兩組是討論同樣的議題。
直播的時候,我們攝影機會分兩個攝影機。
對,聲音的話會有麥克風放在桌上,左聲道是一組、右聲道是一組,所以各位回去的時候,你只要把麥克風的一邊拔掉就聽到一組的討論,另外一邊拔掉是另外一組的討論,我們會這樣子處理。
附議者如果要參加的話,我們有一個sli.do,sli.do是在網路上。
比較沒有辦法,那原因是因為……
等一下,不好意思,老師剛才有提到關於內容的部分,那個是我們本來要處理的部分,但是因為老師等一下要先走,所以我們想要先理解一下。
就是老師所謂的「超徵」定義大概是什麼呢?就我們目前跟財政部瞭解的狀況,這是我們國家的歲出跟國家的歲入,這個是我們預算數,也就是我們估預算的時候,我們預計這個國家明年會花這麼多錢,但是可能只有收到這樣的稅收,這只是一個舉例,當然有可能預估的稅收是很高的,這邊是比較少的,這個都有可能。
只是說我們到了年底,我們確實收到稅以後,政府也確實花了錢以後,我們會發現有一個決算數,決算數跟預算數是一定會有差異的,大家應該都可以理解,因為我們沒有辦法預測未來,所以決算數、預算數是一定有差的。
就我們這邊瞭解,所謂超徵的定義,是我們在決算,就今年最後收到稅收的時候,我們跟原來預估會收到的稅收,如果有比較多,我們叫「超徵」,這一段叫「超徵」。
我想瞭解一下老師,剛剛的論述裡面,您的定義一樣是這一段是超徵嗎?
所以你們是針對這個項目?
要不要請財政部或國庫署,有沒有同仁來確認一下黃老師的定義,與你們的定義是不是一樣的?
請吳老師先發言……
我解釋一下,因為黃老師等一下馬上就要離開了,我怕等一下報告到一半黃老師就離開,先聽我講完好嗎?謝謝。
如果黃老師的「超徵」定義……我們發現這個議題裡面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大家對於「超徵」的定義有一點疑惑,如果黃老師的「超徵」定義我們沒有釐清,黃老師就離開的話,變成黃老師的問題就變成沒有辦法回答,因此主持團隊才會覺得先幫黃老師釐清一下超徵的定義。
如果吳老師等一下發言完畢的話,如果方便的話,我們請財政部先把他們完整的脈絡先說明一次,因為其實片斷的說明,這樣最容易出現疑義。
謝謝。
老師是不是可以幫我確認一下,前面四個是早上您自己提的,也就是「超徵裡面,查稅所得佔多少比例?」、「為什麼超徵沒有依照預算法列入預算程序?而逐年產生超徵」、「超徵主要的查稅所得,主要的稅目跟比例各是多少?」,這個部分財政部剛剛有提到;「若是企業被大量超徵,超徵作用到底該回到公共債務法還是預算法還是有其他功能?」這個可能等一下請財政部回應;老師後來針對梁老師所提的,「超徵預算為何沒有剩餘」、「政府持續超徵有沒有放入明年的預算」;我不確定老師有沒有別的問題要納入,老師有沒有補充?
我們先收到這裡,看主持人要親梁老師回應或者是財政部?
我們程序上可以確認一下阿燦哥的便利貼。
不好意思,阿燦哥,我剛剛幫您的訴求整理一下,所以您首先看到的是,臺灣的稅收是年年漲,但是稅收卻超收,所以您認為把這個當成執政績效是錯誤的想法;年年漲,所以是稅收超收?
所以您認為這樣的狀況當作執政績效是錯誤的想法。
再來,年年漲又超收,為何國債沒有降低;再者是基於財政部很多的新聞稿,您認為超徵用於還債這一件事是說謊。
「政府歲入、歲出預算編列與債務管理有嚴重的系統問題」、「中央與地方財政機制應該重整」、「法制化超徵退還人民才能刺激內需消費及增加經濟發展」、「廢除稅務獎勵金」。
這個是陳老師的建議。
陳國樑老師的建議包含「財政部和主計處要共同商討稅收估計」、「擴編立法院預算中心強化預估作業」。
「……強化獨立預估稅收的能力」。我繼續往下,「鼓勵學術單位及獨立民間智庫進行稅收估計」、「修正預算法,歲出大於歲入,且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時,差額全數列入償債基金」、「廢止『超徵』與『短徵』詞彙之運用」。
「稅收預估以區間為之,預算編列為區間中位數」、「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時,追究稅收低估的原因,減少未來預估錯誤的狀況」。
「……強化獨立預估稅收作業」,謝謝。
所以阿燦哥的意思是,要對於超徵這一件事……
我知道。
老師我們補充說明一下,這部分是部會的回應意見。如果您有不同意見的話,我們也是會再放上來。
我們請陳老師。
我想先確認一下吳老師的超徵定義,早上我們有跟黃老師確認超徵的定義,預算數的歲入到決算,發現決算數是比較多的,所以這個地方是超徵,但是就算超徵,也不代表國庫有盈餘,還是會需要舉債的。
好,謝謝老師。
我懂,我們後面會加上。老師認為這一個部分是要行政法院去作確定,對不對?
好,我們再補「應由行政法院來認定」。
剛才其實有提到「低估是不是故意的」、「編列預算應考量前年實徵數」,拿到的補充資料是103年附帶的決議,這個陳國樑老師補充的;但是你提到的是算式並沒有告知的理由,您提到106年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非常重要的前提是,超徵這一件事到底是不是正當的,您覺得超徵就是不正當,但是大家討論超徵是正當的,這樣的討論不太ok。
您提到的一個問題是「逕行拿超徵金額去還債是否脫離立法院監督」,這一件事會違反法律,請財政部來說明。
我不太懂,為什麼是刑事法院?
我們要看財政部的簡報。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