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願景、目標及策略。
現在的重點是在架構及時程,上次主委有特別提到按照規劃時程表來處理,現在有分兩個,後面是各部會在進行中的法規,法規的時程比較不好控制。
可以看到紙本第40頁,目前整個時程表的部分,106年第四季及107年第一季是在唐政委的指導之下有很多議題可以上去「vTaiwan」處理。
「已完成」的第三項是「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秘密影像」,後來有交給法務部去檢討。
「106年第4季」共享經濟議題部分,8月17日要開線上諮詢會議,外界期待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是滿好的開始。
接下來會按照當天的意見來做一個檢視原則,報告完之後再徵詢一下意見,然後再報院,我覺得這個是可行的。
就平台經濟提供專業服務議題,禮拜五會開委託研究案期中審查會議,有幾個重點:所謂專業服務是心理師、醫師及律師,律師比較沒有問題,醫師的部分,因為衛福部的步伐有一點慢,在遠距醫療的部分,衛福部想要從醫師法第11條的但書去做一個比較彈性的公告,但是醫師法第11條的但書規定有一個前提,也就是要偏遠地區或者是醫療資源不夠,所以這一個部分衛福部的動作比較不符合外界的期待,而且跟「亞洲‧矽谷」在推遠距醫療有一點落差,想藉由這個研究案Push一下衛福部。
有關於心理師的部分,外面很多新創業者關切這一個議題,我覺得這個有一點指標性。我們以前在處理這一些遠距的議題,都有不同意見的表達,但是現在蒐集、研析資料後發現,除了一些新創業者希望可以做之外,包括心理師的全國聯合會也希望可以做,因為很多心理師的客戶是跨國的,不可能要求回到診所醫療。
我們禮拜五的期中審查會議有找衛福部來,我想這一個部分會上「vTaiwan」討論,我覺得這一個案子可以推,也可以當成「vTaiwan」指標性的案件。
接著是無人載具的實驗條例,按照政委的指示已經跟交通部聯絡了,目前時程的部分,是9月6日下午會開小松會議。
接著是「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修正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分級管理,哪一些東西是幾歲的人可以接觸的,因為目前AR、VR的部分沒有納入,業者不知道怎麼處理,我們跟經濟部溝通過,也有跟他們瞭解修正進度。
「107年第1季」的部分,剛剛政委也有提到個資保護專責機構及資料在地化的研究,臺灣目前沒有一個專責機構,連日本都有了,所以如果專責機構一設的話,這個涉及到組織法的概念,其實各部會在處理個資法,也是自己說了算,到底有沒有責任,我們自己不知道,所以如果有一個專責機構來作統一處理的話,是好事,而且去處理個資去識別化,都認為是把名字打一個圈,事實上那是不對的,但是部會未必瞭解。
日本是在內閣下面的二級機關,另外像澳門,也有設機構,有五十個人在處理這一件事,不管是預算、規模或者這一方面都有,政委有指示我們先把簡報放上去。
數位資產與遺產的研究部分,我們會繼續進行。
接著會完成ODR線上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這一個部分我會請科法再到「vTaiwan」討論。
所以在106年第四季、107年第一季還是以「vTaiwan」為主軸,後面時程部分,部會研議處理一些法律案,會透過「vTaiwan」再引導進行。
日本有一個共享經濟協會,有來拜會法協,分享日本共享經濟怎麼做,目前日本在內閣下面設了一個「促進室」,我想法協可以辦理類似的角色。
最後一頁是有關於「vTaiwan」的部分,因為院長也很關注「vTaiwan」的運作情形,在政委的指導之下都有把議題放上去。
平台經濟的部分,期中審查會議之後,我會請研究團隊把簡報放上去,充實「vTaiwan」的內容,目前的處理是這樣。
我們規劃的架構是比較全面的,因細項內容放在後面的附錄,或許我們的簡報要再修改,整個數位經濟範圍是很大的,然後接著是平台經濟、共享經濟,所以從共享到平台,數位是更大的東西,所以我們要把那個簡報放上去。
剛剛主委有提到整個層面是不是要再寬廣一點,這個可以再討論,外面是希望很具體的個案。
左邊的部分還沒有,「部會研議中」還沒有完成,行政院審查的部分,部會算是告一個段落。
是,就是還沒有完成的部分。
其實在整個規劃架構裡面,有列一個企業設立跟營運的部分,我們再從基礎面跟應用面篩選,我們當初規劃的架構稍微大一點。
我們再篩選一下……
我們會再作調整,謝謝政委。
至於外國人投資條例的部分,我們會再篩選一下部會的東西來作一些取代。
我們跟潘處長討論後,會把這部分填上去,就是等這兩天跟政委報告。
有關Open Data等資料的法制問題,要不要進一步討論,可能會弄一個委託案,然後會加上去,會再跟政委報告。
目前像香港那邊也有在APEC倡議,這一塊的部分,我想裡面也不是只有B2B,國內的B2C的部分,應該也要做處理。現在面臨消保處曾表示推動有困難,我們會再溝通看看。
像第54頁,可以把共享跟平台的部分寫細一點。
當初那個真調會不是……
跟政委報告,因為這一個案子,我有打電話跟士德(音譯)兄聯繫,他就有問我一個問題,上次也有跟政委報告黨產會是行政院下獨立的三級機關,像總質詢也不用去,因為是獨立機關。
三級。而且是三級,更不可能去,所以是有設計過。那天就問說我還有沒有名額可以設三級機關,我說我不知道,所以那一天才開玩笑跟政委報告如果黨產會哪一天組織調整完之後,任務終止後,後續可以考慮。
連辦公室都不用改,裝潢滿漂亮的,設備都不用(笑)。
就是馬來西亞。還是要葉律師整個講完我們再討論?
就像葉律師所講的,像馬來西亞設個委員會,就像葉律師所講的,沒有錯,就是沒有兵,士德兄不但沒有更多的資源,還增加他的一些行政作業,如果是在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人那麼少,還這麼多個?
他們應該是任務編組。
對,總統府下面,然後是任務編組。
有幾個案子,像他們諮詢性質,然後會交給各部會,因為很多部會的業務,包括移工的部分,就會交給部會來做,所以只是諮詢性質。
它沒有……
……總統府大部分都是任務編組。
講得沒有錯,也就是任務性質,像這個案子的部分,獨立機關如果成立的話,就我昨天跟同仁討論的部分,現在有在教育部等資料,是不是這一些東西都回到獨立機關來處理?
包含個資的管理事項,一般來講是有管理才有處罰權,這個是連結在一起的,所以這個裡面會回到獨立機關。
其實這個有一個好處,因為我們在業務單位,說要去識別化,我們就自己搞,比如人家說要來要資料問要怎麼識別化,就說中間的名字打圈就是去識別化。
那個做得很亂。
就像以前內政部、勞動部的東西,成立一個計畫一樣,繼續延續,只是日本真的成立一個二級的獨立機關。
因為其實各自的案子真的很多,像勞動部希望教育部給他資料,因為他可以幫忙這一些學生去連接一些業務。
這個部分就會影響個資,因此各部會判斷這一個部分,當然那時的立場會從寬來判斷,也就是因為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