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整個「vTaiwan」有22個議題,首先要介紹的是閉鎖型公司,由於公司法對於很多新創公司法來說,限制太過於嚴格,所以在行政院研議是不是可以用閉鎖型的公司專節來處理,後來那個法案有通過,就是透過「vTaiwan」討論。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這個過程有一些坎坷,但是透過「vTaiwan」的諮詢很順利,而且已經執行了。
我算過應該有十個部會,有的部會是兩個議題、有些是三個議題。
另外要跟各位特別報告,左下角的Uber議題,Uber當初在104年的時候,是受到民眾很大的關注,而且對政府有很多的質疑,他們覺得好像是政府在處理這一些數位科技保守的、落後的。
本來媒體一面倒,後來開了這一個會議,而這個會議當時是由唐政委當主持人,當初開這個會議,我們邀請Uber業者,跟交通部及社群一起來討論,後來那一個會議的結果,是讓Uber的議題有一個很大的平衡,而且在那一個會場上確立幾個原則,也就是納管、繳稅及消費者保護。
這次產生很大的效果,而且那次的表現,我覺得行政部門的同仁都很優秀,我記得那一場是路政司的副司長,他的表達能力及簡報方式,事實上非常優秀,而且在社群裡面得到很大的迴響。
共享經濟的議題,我們已經放上去了,我們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的呈現方式。
首先,先定義什麼是數位經濟、平台經濟及共享經濟,我們希望聚焦,所以簡報第一頁就把聚焦點進去。
其實常常去開公聽會,很多委員不清楚政府在數位經濟到底做了什麼工作,因此我們把國家目前「DIGI+」方案放上去。
其實NCC已經把法案凝聚出來了,因此我們透過簡報讓外界知道政府部門的努力。
接著是共享經濟核心的概念,我剛剛跟各位報告,「vTaiwan」是部會可以做簡報,討論非常有彈性的平台,在小松會議都可以討論。
接著我們希望能夠引導大家把問題聚焦,再進一步討論。
我們希望在整個社群討論的過程中希望能夠有一些脈絡。
我們要拜託各位,有空的時候,上去這一個網站看看,其實簡報再怎麼做,如果不上去看,還是距離你們非常遙遠,如果針對數位經濟法規希望可以在社群討論的話,就可以幫我們看一下「vTaiwan」的網站。
如何進行的部分,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洽詢國發會法協中心,謝謝各位。
謝謝政委百忙之中聽我們簡報跟謝謝交通部的先進。
事實上這一個議題會想上「vTaiwan」的原因是,政委知道,在520之前,蔡政委談到想訂共享經濟的檢視原則,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當時很難達成,這是一個原因,我們想看能不能弄出一個檢視原則。
我們等一下會請科長報告,事實上整個數位經濟之下有一個光環,分別是數位經濟、平台經濟跟共享經濟,我們試著從數位經濟這個比較大的面向來處理,但是因為數位經濟本身除了平台之外,有非平台的部分,因此現階段希望能夠從共享經濟探討比較核心問題,而且歐盟都有相關的資料,我們希望從這一個角度出發;可以的話,我們希望可以討論相關議題。
共享經濟國外目前發展得很快,書籍也滿多的,我們請科長很快報告,之後再請政委指導一下關於議題的呈現。
如果是Uber的部分要有職業駕駛,又不是以職業駕駛以此為業的話,有些人不是專業,比如我今天是私人的駕駛,我偶爾開車的概念,但是我們在處理上也可以認為因為是公共的運輸,所以公共運輸之下,可能不能只有一個私人駕駛的執照來做。
對,是有層級的概念。
……政委的意思是,我們當初在分類的時候。
時間的部分,前面可以看到,譬如說時間銀行好了,我們有去查,同仁也去蒐集這一些資料,大部分是公益事業,像某某人去那邊服務了四個小時,接下來的話,可能過一段時間,我以後可能會需要一個人來幫我服務,我就可以用這四個小時。
沒有錯。還有技術的部分?
也就是專業技術的概念。
這個部分我們再看一下,我們再檢討一下。
(笑)
像P2P的業者有主張他們是共享經濟。
應該要有一定的專業。
本來是非專業可以做,變成要專業,然後就變成不能在這一個領域涵括到。
我們瞭解政委的意思,用詞用正確一點。
好比今天有高的執照,難道就要排除在體制之外。
我知道,我們會再調一下。
……條件比較低。
這一欄,我知道交通部有一些想法,沒關係,除了議題之外,這一個部分我們會再跟交通部溝通一下。
也跟政委報告一下,這個會特別請交通部幾位長官過來,因為我們當初的論述點是共享經濟,但共享經濟涉及法規的部分事實上不多,很多是租賃,衝擊最大就是這兩塊,也就是Uber跟Airbnb,今天會請交通部的長官來參與是因為共享經濟這一個議題要上「vTaiwan」討論。
如果vTaiwan上有意見要徵詢跟回答,這個一定由我們來做,但是這個可能會涉及到交通的專業或者是住宿的專業,這一個部分可能要拜託給我們一個窗口,提供資料給我們。
是,那個都是有依據的耶!
就是因為難切才拿出來討論,共享經濟已經那麼久了,事實上也不瞞各位,我想交通委員會或者是立法院也會問這一個問題,我覺得確實如王科長講的,不好切,但真的可以討論看看。
法協提出的問題,並不是針對這兩塊,這兩個是受到比較大的關注,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開宗明義是一個檢視原則,我想到最後也會尊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像政委剛剛提到歐盟是比較抽象的判斷基準,透過進一步的討論看能不形成一個檢視原則,我們也不會針對哪一個個案來做決定,應該是這樣來處理。
是。其實也不只共享經濟,像平台經濟也是一樣,像我們之前更想用平台經濟,像心理師法,當時衛福部訂了很多衛生法規,當時網路沒有那麼普遍,因此都是透過一定要在這一個處所裡面提供服務之類的。
現在很多人像國外的心理師或是新創業者透過平台經濟作服務,也就是……
事實上把國外的制度或設計介紹進來,做成檢視原則給各部會檢討,部會一定要評估業務上衝擊,我想在這一個辦公室討論過很多實體經濟跟數位經濟的衝突。
對,我們只討論這一個,我只是說我們的目的希望做原則性的東西給各部會參酌。
沒關係,這個部分再請交通部幫我們指導,如果不精確再處理。
……沒有問題啊!我剛剛也特別強調到,如果有人要把它的問題拿出來討論,那個是另外一回事,只是我們在舉例的部分,我們盡力把它稀釋掉。
瞭解。
議題要先上去之前,可以先跟交通部討論一下,接下來跟小松可以跟先進再討論,我可能會約一個時間,我跟同仁一起去小松。
大家好,我是國發會法協中心林志憲參事,很高興來參加這一次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