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辦法,因為共享經濟涉及到各行各業,不然第二條路禁止而已。
對的。
這個是好問題,「呼叫小黃」不敢收錢,不然變成他就要負責任了。
大廚有大廚的資格,食物共享是一天兩桌或之類的,就可以說資格不需要跟大廚那麼高一樣。
處理責任端的部分,可能很多責任都有不同的區別。
有些基本上不能有差別,有一些是要做差別。
確實參事講得沒有錯,也就是有它的難度,如果難度不處理的話,就全部禁止。
但是很難跟全職的執業者交代,所以大概只能從這裡切。
對。
不能不公平競爭,這個大家有一點共識。
後續的部分,等討論完之後,就初擬一些原則,會再跟唐政委及主委報告。
主管機關這麼忙的情況下,要他重新擬一個參考原則,是有困難的,所以這樣做是對的。
改一堆法是必然的。
國威兄講得沒有錯,以後在思考這一個問題,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就可以理解跟考量如何處理,如果主管部會的話,他們可能會結合各方的角度來看這一個問題。
主管機關調適的方向就要朝這個方向來調適。
我看到一個中國大陸關於共享的新聞報導,門關起來,然後裡面有太空艙,要睡就去那邊睡,新聞一出來就全部禁止,因為說都沒有消保法。
就拜託您了,我們希望弄一個原則。
我們建議交通部先來就好了,因為晚上的時間,有相關議題才邀請他們來。
到時候報院的時候一定要跟院討論,所以我們想說按照那一天的結論,交通部要來,因為現在很多講共享,都會講到Airbnb,政委上次開會的時候,也有跟他們打過招呼。
法務部也邀請好了,這個我再跟參事跟德源討論。
沒有問題。
公司法是E化平台的部分,如果是要取代目前審核的方式……
平台的部分,我覺得經濟部的想法是,有一個部分是跟業者的溝通,因為要把所有的股東名簿丟上去,這個可以解決目前所謂洗錢防制法的問題,所以這是系統問題,但是經濟部面臨的不只是系統的問題。
像股東的部分,經濟部沒有要讓外面查詢,但是要求非公發的部分,把股東名簿全部往上放,這樣當然有好處,也就是可以協助洗錢防制。
經濟部目前面臨的是要求非公發公司把資料傳上去的時候,一些非公發公司會反對,所以就停下來了。
擴大書審的部分是可以,如果不是擴大書審的部分,很多要改革,像比較大的公司是這樣,如果小公司,擴大書審,事實上就可以處理。
事實上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個別公司核保的時候,個資法是書面提供給保險公司,個案的部分會針對你的健康狀態去核保費率,這個是一種情形。
另外一個情形是,因為現在有些建議,包括美國商會之前在講說拿到一些資料可以作大數據的分析,這是很有價值的。就是剛剛政委講的,在法律裡面的話,也就是去識別化的問題,主委剛剛有垂詢說目前法律的規定,現在法律規定的程序是書面同意,但同意給你之後,按照個資法可以隨時收回,這個是一個層次 。另外一個是,大數據的分析,剛剛政委也有提到個資去識別化的話,就沒有個資法的問題。
個資去識別化作大數據,之前院的處理是用ISO認證,認證完之後就可以做大數據的分析。
現在有一個問題點是,像我們跟美國商會解釋說,如果要做這一種去識別化的大數據,要符合ISO的標準,需要認證。
這個從業界的角度來講,他們覺得這個工程滿浩大的。這個好處是,個資法是處罰故意犯,如果有認證的話,就會阻卻故意,個資法沒有處罰過失,所以這是對大家的保障,目前財稅資料中心及少數的業者已經在做了。
現在已經在思考的是,事實上這個是兩面刃,修法可能不切實際,在修法的過程中,還是會面臨去識別化的問題,因此剛剛講的法制問題是這個問題。
像大數據分析,要每一個人的書面同意會沒辦法做,保險公司只是針對個案核保,但是要做大數據分析可能會有問題,也就是要走個資去識別化,有沒有辦法再精簡或者是簡化,是可以再納入討論的,以上跟政委報告。
本人業務經驗,勞動部跟教育部索取學生資料,像身心障礙學生的資料並媒合工作,因此在實務上部會給的資料,也要符合目的性的利用,實務上第一看作用法的規定,第二看組織法的規定。
當時教育部有提供,因為我們給的資料要符合我們給人家對方的目的需要,所以勞動部說是為了媒介,這個是要機關間作一些判斷,給的話就是沒有問題。
即使拉到國網中心的話,機關還是要判斷,也就是要判斷是不是符合目的內的利用,目前的法制是這樣子。
事實上已經放寬到組織法的部分,也就是會從寬認定。
這個部分還是會慎重,事後也發生學生來抗議為什麼把資料給勞動部,他沒有工作媒介的需要,所以還是有一些糾紛,因此個資處理就比較麻煩。
但是在機關間的資料使用,符合目的內的利用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
跟主委報告,另外還有公司法的部分,我們有去拜會歐商,他們對於這一個議題很在意,他們關注的是公司法,非公發公司股東最終受益人的部分,被國外批評殭屍公司的現象,有透過非公發洗錢的疑慮。
公聽會我有去,業者有反彈的聲音。
經濟部折衷設計一個最終受益人,非公發公司業者也有不少意見。
是要統一進行報告嗎?
目前法制環境的部分,重點是內容鬆綁,這一頁是我們進行法規調適的資訊管道,我上次有跟主委報告過,這個是目前各部會所做的進度。
接下來是願景、目標及策略。
現在的重點是在架構及時程,上次主委有特別提到按照規劃時程表來處理,現在有分兩個,後面是各部會在進行中的法規,法規的時程比較不好控制。
可以看到紙本第40頁,目前整個時程表的部分,106年第四季及107年第一季是在唐政委的指導之下有很多議題可以上去「vTaiwan」處理。
「已完成」的第三項是「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秘密影像」,後來有交給法務部去檢討。
「106年第4季」共享經濟議題部分,8月17日要開線上諮詢會議,外界期待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是滿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