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是「改善勞動條件」的部分?
勞動條件、工時長希望可以放在協商權。剛剛有提到消防署成立協會是困難?
消防員這一部分的協會成立希望可以修改?
以現在的情況下,成立協會是困難的,所以也許組工會是另外一種方式?
我放在組工會的部分。
「協商勞動條件」跟「工時」的部分?
權利要跟勞工一樣,放在協商權的部分。
歸類在協商權。
接著是「光明正大爭取權利」。
接著是「財政衝擊」,是哪一個同仁寫的?
謝謝這一位同仁的分享,我把「社會衝擊」的部分擺在這下面。
其實要提到的是,爭議權下的罷工權會造成社會衝擊,因此可以規範罷工的時機與要件,我們可以再推有什麼樣的配套措施。
財政衝擊的部分因為不是歸類在爭議權、協商權及團結權的部分,這個是針現況的問題。
瞭解。
最後一張有關於「雇主決定權限」?
我作一下統整,今天問題盤點下來,等一下再具體說方法一跟方法二,剛剛同仁也提到一件滿重要的事,也就是實質權益與保障,這個是大家滿想要的,在這樣的架構下是哪一些實質權益與保障?由剛剛同仁發表意見的是,比較多的部分是放在協商權的部分。
跟大家報告一下目前有盤點到的協商權是改善勞動條件,條件的部分就有包含工時、加班費、合理業務、退休金之薪資待遇部分。
保障的部分也有一些困難點,也就是有同仁提到也許協商工時或者是業務的部分,可能會影響到民眾或執行業務的人本身的安全。
除此之外,在協商權下如果組了工會之後,可能會面臨協商權的限制,比如財政限制及法令衝擊等等,在這一個架構下很重要的是,權利不能隨便被迫變更或消失。
爭議權的部分有包含目前有同仁提到的是如果有爭議權,其實會對社會造成衝擊,如果以組工會為前提的話,有意見可以被保護,也就是希望針對可以組工會,希望針對不當裁決的事情可以做到保護,但是並沒有針對太多關於罷工的實際要件去討論,也許在接下來的時間可以針對這個部分思考有無需要補充的部分。
關於其他的權利,我們還沒有太多的著墨,主要還是針對協商權的部分。
目前盤點到的內容是這樣。
謝謝說明。
我最後補充一下針對方法一及方法二的意見,也就是修協會法的部分,剛剛羅伯已經有提醒。
方法二是是不是要組工會的背景原因,跟大家重新報告一下,協會功能不佳、無法對等,事務官是政府的勞工,然後解決不對等勞工關係這一塊。
接著是希望聲音可以被聽見的原因,因此希望可以組工會,接著是希望讓政策決定溝通部分,能夠有代表性、合法性,並且可以光明正大去爭取權利,進到地方來發聲。
我們下午會希望大家早上產生出來的這一些問題及問題背後原因及期待,以現在的狀態來看有無需要再補充,比如爭議權的規範及是否有其他的協商內容,也希望可以納入。
下午一開始把這一些問題確認後,我們再去盤點這一些需求是用什麼樣的途徑去解決會比較好。現在是中午12點5分,大家的用餐時間,我們用餐時間是到13點,麻煩大家13點回到位置上,謝謝。
我們針對早上產出的內容,我們思考一下有沒有需要補充的部分。
跟大家重新提醒一下這個便利貼有分兩個部分,一個是關於我們希望幫公務人員爭取的權利本身,團結權、爭議權、協商權下面的細部,接著是希望公務人員參與政策討論與討論政策後面一些希望的期待與想法。
我們需要把中間這一個部分即大家希望的權利能夠作重點式的盤點,比如把一些大家希望有的權利,像協商工時及加班費等等的權利,我們可以視為不在協商權下,跟大家報告一下這樣的分類是不是都可以接受?
也就是協商工時跟加班費的權利,我們可以透過團結權跟政府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功,我們可以因為工時跟加班費協商不滿意,可以透過爭議權去處理這一件事,權利本身的這一件事要拉高到三權去思考原本需要的權利。
也就是把權利拆解下來,想要有加班費協商的部分,我們用協商權去處理加班費用的問題,大家覺得這樣的分類是適當的嗎?這個權益可以透過什麼權去行使,甚至還沒有想到的都可以利用再想,以法律的程序來達到大家的訴求。
目前跟大家介紹一下權利在這邊,需求的部分有公務人才籌備人力規劃、退休、撫卹、工作簡化、給假、訓練進修、待遇調整、級俸、公務人員法之制訂廢止、任免、陞遷、保險、保障、住宅、福利等,中間有一些是公務人員協會法提出的,也就是讓公務員協商的權利有包含這一些,請大家幫我花一分鐘的時間去補充。
大家希望增進的這一些權利,不論是團結協商爭議權,這一些都可以透過協商權來達到協商,不用理協商爭議權的部分,單純回歸到大家的需求去作盤點,我們接下來這個去盤點之後,我們就可以知道透過什麼權利去解決,因此請大家看一下上面的內容有沒有需要大家可以再補充的,也就是公務人員應該享有的權利。
謝謝分享,這個是意見反應污名化提出澄清,其實都是歸在一起的,也就是針對國旅卡的政策是不是可以對於政策提出一些回饋的建議。
在政策產生出來的結果,可能會有污名化的問題,能不能針對污名化希望可以回饋給政府。
公務人員法規制訂、修正及廢止,這算是在政策反應的部分。
合理的勤務可以分輪調體系、業務調整,這是彈性工作的安排及工作簡化。
希望可以有合理工時、休假彈性。
接著是有關於級俸跟待遇有關,級俸可以調整待遇的空間,組合、褒獎、陞遷、福利,接著是退休撫卹基金,另外一個類別是保險與保障。
再者是有關於訓練進修的權利,因此大概分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及九大類,因此大家進行概念發展,也就是幫這九大類別的權利去想有什麼解決方式時,其實我們可以比較寬闊去思考,有一些東西可以透過現有的途徑,而現有的途徑是什麼,如果不能透過現有途徑時,是不是可以透過修協會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就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做。
如果協會法修了也沒有辦法達到,組織工會是要解決上面哪一些問題?是修協會也沒有辦法達到?必須組織工會達到是解決上面哪一些問題,因此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思考去盤點。
讓大家進行等下概念發展的作業單之前,想跟大家確認最後一件事,也就是關於上面所提到的這一些需求,如果以現有的體制架構來看,是不是都能夠透過團結協商及爭議權去處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像針對合理工時的部分,透過團結結社、提出協商?又或者大家會希望爭議權的部分?如果要到爭議權的話,配套措施是什麼?
因此,把這個需求拿到現有架構來看的話,我們會如何盤點這一個架構會比較好?
進入概念發展之前,最後的一件事是盤點一下現在這一些需求,有哪一些可以透過現有公務人員協會法去解決的?
謝謝分享,我們現在可以分組針對這幾個問題來概念發展,也就是去想解決的方案是什麼,大家在心中都有一些想法,也就是要改現有的法規,或者直接立一個新法或組工會,可以讓大家自由討論,但是我們的主要問題是滿足大家的需求。
當大家想辦法時,我們等一下會發給每一組一張概念發展單,而這個概念發展單寫的程序,我們現場會有七個需求點,上面只有三點,但是麻煩同仁幫我改這邊會有七個問題點。
我們就可以寫到這個需求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去改變,大家可以在組內腦力激蕩想說針對每一個需求可以想做什麼樣的解決方式,可能這個解決方式就可以解決第一個或第二個需求。
想完之後等於在腦內整理一下解決的方案後,我們就可以填寫這個東西是什麼?這個服務與產品可以想說改變現有公務員協會法可以提供什麼,讓需要七個需求的誰,我們也會很清楚,也就是公務人員可以達到,這樣就很明確讓大家知道這個概念最後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