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聯絡方式,在公司的網站上都有嗎?有人現在聽了,回去問他的朋友,然後有人找到相關的資源要如何跟你聯絡?
我想1分鐘之內,大家可能沒有辦法立刻回應這個人脈來,但是接下來修訂逐字稿的時候,我也會請中企處、台經院看有沒有可能媒合到你們實際做實驗的地方。
如果有的話,我們會補充在逐字稿裡,也會在剛剛管考的網站上,再把您的問題進行說明,非常感謝。
接下來其他的部分,我想只能事後用書面的方式來回答,因為時間到了,我們非常感謝今天大家的參與,我們又往產、官、學、研、社的互相瞭解,更推進了一步。謝謝大家。
食藥署的意思,是最少要滿足這一些欄位。
當然。
這個我知道。
所以這597種,你認為流到市面上的機率是有的?
所以如果農委會有辦法,你才會放心。農委會要是沒有辦法交代這個流向,那就沒有辦法?
……開一個缺口。
他們叫做「轉供」。
要有一個程序,不能忽然都變成動物用藥?
有一個一致的解釋。
對,有回文。
在我們看起來,法務部的意思是,有沒有違法是這兩個部會決定。只要他們說沒有違法,法務部就尊重。
確實有所競合。
如果這兩個部會同意的話,法務部也沒話講,但是當雙方還沒有同意的時候,那這個是有疑義的,有點像這個意思。
不然會議本身會無效。
就是購藥憑證,有開兩個條件。
就是購藥憑證。
一定的。
一開始簡報要講清楚,等於所有的人要對齊。
等於是程序發言。
是一個程序動議,擱置的概念。
至少要先給出交代。
我同意。
完全一樣。
我想16日那一天會有直播,因為一開始簡報就會講這個,所以我也會希望之前有表達過這一些適法性疑慮的朋友,其實不能來現場,他們就用手機直接看直播就好了,前面20分鐘會把過去的狀態,也就是法務部的解釋,現在兩個部會的共同解釋先交代清楚。
當然我們之前會前會的會議紀錄也會公開,也會放到議題手冊裡面,畢竟還是沒有這兩個主管機關出來自己講,這個有說服力,所以我覺得這個直播也是有幫助的。
沒有問題。有必要的話,我們會後就來寫一個 蘋果專欄 。
第一軌是比較大的,但是先確認,如果有要補強的,我們就優先補強,第一軌都沒有問題了,我們來討論第二軌。
要知道是不是開得出新格式的憑證。
輿論污染。
主要也是有處務規程,這個是組改的一部分,他們也很難自己生出一個不存在的部門。
這個也可以請部會。
因為拆了之後就看不出來。
事實上,這個我們都知道。
有養過動物的都知道。
這我同意。
597種藥物在第1軌,如果只看媒體報導,也有很多互相衝突的部分,這個必須先釐清。
至於灰的變白的,灰的要罰等等,這個要放在後面討論,先確立597種的合法性。
譚醫師也是這樣講。
其實,有養動物的人自己都知道。
第一盒是真的?
意思是可能一年只買了一盒真的。
瞭解。
我覺得這個是基礎,然後從基礎慢慢想說怎麼輔導、怎麼引導市場、怎麼把專用藥做出來。
我想藥廠的部分,未來TFDA想要查也是可以查,因為藥廠就認為是他的,但是你講的是下游,下游農委會很難去稽查,所以才需要一個系統,就是獸醫院有交代,像進出帳不合等等,至少大家都看得到,誰都可以查。
可能一時用不完而丟掉。
理解,不過協作會議那天可能沒辦法處理到這麼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