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偏鄉教育發展條例。
OK。是這樣嗎?
不是有一個概念是「專聘教師」。
OK。
這個我理解,當時會有偏遠地區專門的條例,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是專聘教師的甄選資格加分待遇這一些的聘任辦法都不受別的母法的限制,可以自己再去訂一個,這個我是覺得滿重要的,因為就可以告訴大家說這個好比像連續在偏鄉任滿六個學年會取得第二個專長,接下來有各種教學總分的有待一堆有的沒的,這個並不是招聘的時候特別需要寫上去,因為這個是辦法有明訂。
所以還是租借或者是寄宿家庭這一類的?
是嗎?因為中央其實可以出到90%,其實很多。
所以是租金自己付10%,我如果是屋主的話,我會覺得這個房客一定付得出租金,因為90%是政府在付的,最多的。
技術等於是也不願意家裡不想要多一個老師來住這樣子?
還是跨校用的宿舍?
OK,我想這個每一個都需要跟利害關係人溝通,所以並不是哪一個就一定是萬靈丹,就要看跟哪一個利害關係人交情比較好,就要往這個方面。
我瞭解,興建宿舍的阻力是最大的,這個我同意。但是寄宿、租借、跨校等等,這個就是你如果彼此有類似的價值,說不定比蓋宿舍容易。
這個我瞭解啊!你剛剛說這四年是混齡的意思嗎?
對。
這個我同意。
法律層面的問題?
具體是哪一部法源?
是一個行動方案。
理解。
有各種不同的成本,但是我知道你的意思,然後呢?
這個看你的定義啦!
但是社會創新組織的平台上有很多非營利的組織來登錄,所以我們現在基本上社會創新組織已經是跨組織型態,就包含了合作社等等都在裡面。
後來我們做了一個辦法。
也不能說差很多,就是第三方查驗,當然組織形態會決定計算社會影響力的方式,當然是這樣。
像DCF跟SROI這兩個並不互相衝突。
所以SROI是找誰算或者是自己算?
所以他算出來了,你覺得沒有充分反映?
反過來說DCF跟SROI不會有任何的助益,這個就是兩個不同的bottom line。
是要看什麼。
那個是因為國內用的比較少。
是。
我有聽懂。
你是說能源稅還沒有制定出來?
我想最主要是因為那邊的健康跟空氣品質、還有環境的改善。
那邊是因為要做很多包含電力業、燃燒設備,林口工業區等等的這一些改善到一個程度,那邊比較適合人居住,概念是這樣子。
但是沙崙本身就沒有像大林埔那樣子,大量噪音空污的問題。
這個我有聽懂,也就是大林埔並不是為了發展什麼產業才遷村,而是本來的居住環境不良才遷村,你剛剛問說大林埔是為了要做什麼產業,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做產業,而是為了做一個安置的工作。
對,這個我同意。
我想這個要等遷村的計畫完整,當然你說後面是有一個概念,叫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之類的,但是這個是兩個階段的事情,所以大林埔遷村案的核定是先讓比較有安全的地方住,這個是今年10月8日才核定的,這個沒有做完的話,新材料園區也根本無從開始。
我們有聽懂,也就是公眾溝通需求。不過我剛剛的點是,因為大林埔新村以我的理解是2023年才會完成,所以你說2020年就有新的園區,這個是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只要車程40幾分鐘、30幾公里,反正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載到橋頭那邊去。
我理解。
是啊!可以貨幣化。
可是現在不是有跟生產合作社合作嗎?也就是並不是什麼都自己做。
OK。但是他可以幫忙談生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