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面,大家在做很多事的時候,為何之前只有政府能做的原因是,因為之前曾經有過個案的判例或者是函釋,也就是民間做這一件事恐有觸法之虞,大家都不會去做了。
以前常常這一種函釋做出來的時候,其實是因為法律還沒有想到社會有創新的需求,像心理師,以前都是面對面看診,當我們寬頻網路發展到一個階段的時候,心理師還是在自己的一處,但是是讓他的個案就在別處了,這一種新的創新做法,這個是當時心理師法沒有想到的,但是可能從限縮或保守解釋,所以往往會變成一整套的社會創新就沒有辦法達成,這個是為什麼我們也期勉國發會、經濟部中企處的朋友們去採用「前店後場」的模式。
所謂的「前店」也就是如果新創的這一些社會創新的朋友們還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違法,由中企處法規沙盒的朋友們跟他們進行諮詢,也跟地方政府確認,確認這個灰色地帶是黑的還是白的,很多在這個時候就解消了。
如果是黑的,意思是目前法律真的不能做這一件事,這個時候國發會的法制協調中心,會去做一個檢討這樣的解釋是不是有必要,我們是不是能夠廢止這一個函釋,是不是可以快速修正我們的形成規則來切合這一些需要。
以前公務員如果是主動做這一件事,很可能會被說是圖利廠商,但是社會企業有一個特色,如果要做成的社會使命跟我們的施政方針是扣合的,其實在那一些事上是我們的朋友,但並不是一個廠商想要賺自己的錢,而是我們想要讓他們更容易做這一件事,首先是沒有競爭性。
第二,如果有很多別的所謂競爭者都進來解決類似的問題,這樣社會問題就更快解決了,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是比較好的。
因此我們幫這一些朋友們進行法規調適的時候,第一個比較不會良心不安、比較不會有圖利廠商的問題。第二個方面是,當我們這樣解釋的過程裡,他們也可以告訴我們,法規如何因為他們這一種新的創新模式能夠修訂得更好,我覺得這個是雙方,我們現在叫做「法規共同創造」。
這個co-creation的方式沒有辦法是第一部會來負責,必須是所有相關的主管機關部會都知道我們現在有一種新的、對於法規積極地解釋的這一種態度。所以,我們現在的做法是,空總即現在訪問地點,每個禮拜三從早上10點至晚上10點左右都在這裡,任何人對於任何社會創新有想法的話,在這個小時裡面,至少我上午在這裡都可以過來,過來的話,我們就是用逐字稿的方法來進行需求釐清,及找到應該承辦的機關,然後再進行後續的追蹤。
後來我們試辦三、四個星期之後,發現常常能夠來的人,要嘛住在台北,不然就是住在高鐵附近,所以我們只服務住高鐵比較近的人,這個也是開放政府裡面「涵融」的精神,因此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就在行政院四個聯合服務中心,其實都不在高鐵站附近,我們盡可能把這個做法用每雙週二,現在幾乎是每週二,我都在不同的服務中心去巡迴。
我去的時候,只有我跟PDIS跟一些幕僚的同仁,大概只有四、五個人去,去的時候那邊有二、三十家社會企業,但是在空總這邊,我們還是十二、十三個部會,大概是二、三十個人都在空總這裡,我們就在隔壁。
所以我們就把這邊用一個大的投影機、那邊用一個大的投影機,把兩個牆壁接在一起,透過視訊跟高速網路的方法,讓在地的朋友們講他的故事或者是帶到他的田裡看的時候,這邊十幾個部會的同仁們可以有第一手的感受,這時就比較不會有以前漏接的情況。
以前常常一個部會派人去瞭解,後來發現這一件事不是我的部會管,要轉知的時候,這個時候就只剩行政文字了,這個時候收到成案根本不知道為何當時要提這個問題出來,我們採用這個方式,不但有逐字紀錄,而且叫做「按字管考」,就是按這個提問列表,就是每一場每一個人提出的問題,我們在兩個禮拜左右就會進行解決,因此這樣的話,我們希望離高鐵站遠的朋友們,也可以參與政策的形成。
他提出來的問題,我們最晚兩個月之後回到當地時,就可以面對面進行確認,各部會的朋友也不需要一天到晚跑到這些地方,而是可以就在這邊透過視訊會議的方法去達成法規調適的方式,這個是分工的做法。
目前的幕僚機關當然是中小企業處,但是並不是好像派案的感覺,做的是這樣的平台做出來,然後固定每一週或者是雙週讓社會企業有關的主管機關,都可以把他們最新的政策、推動的方向或者是所有這一些東西,讓大家知道,這個也是為什麼現在有一個單一的入口網站(se.pdis.tw)。
在這個入口網站就會匯集相關部會的資源,能夠提供給社企的資源,最近辦的活動及別的想讓社企知道的東西,我們就是一次把它集中在這一個平台裡面,我們每雙週在巡迴的時候,就會主動地更新給社企的朋友。
因此我們在台北這裡做出政策確定的兩週內,確保各地的朋友們大概都會知道。
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到「社會創新」的專區,這個專區就包含了我們剛才提到的,也就是每一場報名的巡迴,每一場大家問了什麼問題、每一個問題最後是哪一個部會,這個是管考的部分,及逐字稿的部分。
隨著這樣的巡迴,各部會都發現有社企相關的資源,因此我們十個部會就會一直在這邊更新,包含議題的屬性、適用組織、服務項目、承辦人聯絡方式及email等等,我們都是滾動式在這邊讓大家知道。
因此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讓各部會知道各部會在做什麼,這個事情是我們這個階段提升大家具體認知的程度,我們對內能夠做到的部分,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他們大家反應什麼問題?其實就是關於資訊的不對等,這個是長期以來的問題,這邊推出新方案,包含採購、核銷及各種東西的鬆綁,實際傳達到各個地方的朋友們,常常都是一年以上過去了,或者是很多地方政府相關局處的朋友們,也沒有那麼快、即時地知道原來隔壁局處已經有這樣的一件事。
公部門間的橫向整合,之前都是要透過往上往上、往下往下,所以從各個不同社企的角度來看,一開始會被按照組織形態,好比像公司,也就是當地的經發局,如果是NPO,那就是社會局或者是勞動局,如果是合作社的話,應該是內政部合作社及人團司,不過現在是籌備處等等的情況。
但事實上他們重點並不是他們的組織形態,他們的重點是要解決的社會問題、社會使命,但我們目前行政院裡面內部分工並不是按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在分工的(笑),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如果部會是用這樣的分工,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正確的主責機關,但是事實上就不是。
所以他們常常反映就是很知道他們在做SDGs的哪一個項目,但是不知道如何對應到我們的承辦,所以我想這個是大家反映最大的問題。
當然我們不可能按照SDGs來做組改,這可能不是短期之內可以做到的事,但我們至少透過這樣的巡迴,能夠讓每一個承辦在接球的時候,旁邊十幾個承辦都在,所以以後就知道SDGs的分項要解決問題就是要找他,這樣子就慢慢在各個局處之間及中央各個部會間建立一個類似的虛擬群組,也就是會繞著的某一項有一個虛擬群組,這個也是永續會目前正在規劃的方向,我們等於透過社會企業的巡迴,先讓它的雛形可以做到一個程度,未來還是會回到永續會去做。
我們目前是社會創新企業登記資料,目前是由經濟部直接來維護平台,去年開始就比較花多一點的時間,是在你登記上來之後,跟這一些登記企業的關係,因為之前大家在談的往往是「准入條件」,「准入條件」的意思是你到某個程度才來登記,而登記之後就會把你的case跟大家分享,大概是這樣子,也就是一次性的關係。
但是我們現在比較在意的是,它上來之後的發展,它跟政府或者是跟其他的國際組織有沒有哪一些更多發生聯繫。
我們舉兩個實際例子:第一個實際的例子是,我們在社會創新這邊,我們會有一個服務採購的獎勵機制,而這一個機制是任何登記上來,能夠講得出明確使命的朋友們,我們就會去媒合它,讓企業在做不管是年節或者是一些服務的採購時,能夠highlight這一家買到的100萬,所以就會有一個政務委員來頒獎;雖然我們有九個政務委員,不過好像都是我來頒獎(笑)。
總之,我們去年是試辦而已,也不到一年,所以有8、9,000萬左右的採購額,其實還算滿多的,我們今年就會把CSR的資源整個都移入過來,目的並不是只做好事,而是透過讓這一些大型企業的CSR資源投入社會企業的採購,他們會發現認識一些社會企業,可以是他們的合作夥伴,可以是相互拓展部門,或者是行銷部門的夥伴,並不是做好事而已。
舉例而言,致力於台東這個地方去做土地復育,也就是所謂自然農法,有一家叫做「芙彤園」,變成他們做出來的洗沐用品或者是紫草膏就在全家上架。
全家為何會上架,並不是採購另外一個產品而已,看的是這個東西對全家的形象能夠有所提升,讓全家各方面的員工更重視環境復育、永續發展的價值,甚至現在也在談說全家是不是要有一家示範店,就是跟「芙彤園」在一起,全部都是自然或有機的產品等等。
也就是可以讓大企業本身也可以讓awareness提高,而不是只是社企自己在做自己的事情,我們希望能夠對外有所連結,這個當然先要在登錄上去進行充分地資訊揭露,這個是在採購獎勵的部分。
另外一個部分是共同供應契約,其實政府自己也是一個滿大的採買方,其實我們以前在採購的時候,有各種各樣的困難,也就是你要買一個主計沒有看過東西的時候,其實要花很多力氣去說服主計說為什麼要做這一件事。
但是目前採購法稍微有鬆綁,100萬以下現在要比照10萬元以下辦理了,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向,但還是沒有解決一個,但是要如何說服我的主計人員說讓我公司的同仁更瞭解社企這一件事本身是一個值得採購的項目,要如何解決?也就是放到共同供應契約,當有兩個以上的政府部門都願意採購某個東西,然後你議價成功之後,第三個部門就不用再講了,勾就好了,主計也不會問第二句,反正有兩個部門已經幫你看過了。
所以我們在第一階段納入共同供應契約有登錄的社企,我們是注重在兩個服務型態的種類上。
第一個服務是讓大家更瞭解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的服務,不管是講座、工作坊、共識營或者是類似的東西,願意來提供說明服務的,我們就讓它進入共同供應契約,這個是第一件事。
第二,等各個機關都比較瞭解之後,對於在解決特定的社會問題裡面的利益關係人,好比像視障的朋友、身障的朋友等等,讓公部門能夠更瞭解這一些朋友們的服務。
我舉兩個實際的例子:第一個是叫做「黑暗對話」,讓大家在完全黑的空間當中進行共識營或者是工作坊,大家不太知道要如何相處,但是很厲害的引導者,也就是盲人非常有自信帶大家做各種活動,做完這個活動之後,你對盲人的看法就改觀了,你覺得在特定的棲息地裡面是優勢物種(笑),所以我覺得這個是滿有幫助的,也就是翻轉的概念。
其他好比像身障者也可以是空間的通用設計師,比我們這一些更適合設計這一些空間等等,有很多這一種當你參與過這一種服務之後,你對弱勢的看法就改觀了,你會發現在特定的情況下反而是可以提供服務的人,這種服務,我們也會優先地納入共同供應契約,因此我們會提供這兩個共同供應的方式。
讓這些登記的社會企業,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我們讓他慢慢揭露更多的好比像訓練的資訊,或者是聯繫資訊,或者是教材、教法,可以讓公部門的朋友們更清楚地知道社會企業到底在做什麼,我想這一個部分是接下來一年會努力的方向,大概是這樣。
好的。
我這邊舉一個很實際的例子,就是「點點善」的例子,這個也是跟剛剛一樣,也就是希望把大家以為弱勢的朋友翻轉成為優勢的朋友,這個是街賣者,大家可能都遇過,不管是賣口香糖或者是衛生紙或會說「先生、小姐行行好」的一些朋友們。
目前的困境是,當他們做這樣發展的時候,比較沒有用傳統上叫做「設計思考」或「服務設計」的方法來做工作,因此大家對於他們的想法是滿定形的。
不諱言,實際的情況是,大家看到時,其實並不是真的很瞭解他們生出的這個情況,所以常常資訊是不平等的,在資訊不平等的資訊裡面有一些疑慮,是不是被控制之類的這一種想法出現。
第二,他的形象本身也不是很清明,因為表達的方式,就很像剛剛所講的是固定的方式。
第三,不管衛生紙或者是口香糖,其實跟旁邊便利商店賣的都一樣,而且也沒有比較便宜,所以為何要跟他們買?其實也沒有道理。
所以覺得應該要買,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除了心理不太舒服之外,也不會有更多互動的可能性,這個是新創進來的地方。
因此新創並不是一下子就要賣我自己的東西,而是看到一個社會問題,你引入一個創新的方法去解決,像剛剛講的每一個痛點都有現有的社會企業正在處理,像「點點善」是一個設計團隊,就是幫忙去找到好比像做生活照顧或者是職能訓練的朋友們,讓他們穿得比較正式,也能夠有更多互動的可能性。
又找到做輔具的朋友們,去把那一輛輪椅改裝成電動車,上面甚至還有LCD的螢幕可以播贊助的廣告,下雨的時候可以變成雨棚。
又或者是去連結到當地的城市,好比像這個城市是公平貿易城市,在這上面的產品就可以放一些公平貿易的商品。
又或者是要凸顯原住民族、地方創生或者是任何最近要辦的活動,都可以反映在這一些商品上,總比一個人要一直舉牌子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