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勞動部只有一個具體的問題,上次的決議是盡可能公開工作內容,勞動部的書面回應,現在是說公開給他的老師知道,後面有什麼想法?
非常感謝。
這樣都有聽懂嗎?我自己想要追問一個,當然我們理解媒合期只讓學生或者是老師看得這個職缺,剛剛說明得非常充分,大家都同意;但是在這個計畫執行,也就是這一期執行結束之後,有規劃公開嗎?或者只是以統計資料公開?
理解,沒有媒合成功的部分就不在大家看得到的範圍裡,教育部接下來要有進一步的公開規劃嗎?
所以如果老師看了,好比拿去給校長看,有使用上的限制嗎?
沒有限制再傳播就是了?
這個應該不用特別回應,這個是感受的部分。
剛剛提到類別的統計外,像工時、薪資等等的統計資料,是無涉及於個資法,你看了這些也不知道是誰,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可以酌情公開,如果廠商說為善不欲人知,也就是要尊重他的感受,社會各界對於勞動的條件或情況也是有關心的,因此是不是可以盡可能衡平處理。
如果委員都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再往下。
接著是客家文化傳承,也就是做老幼共學做實驗教育,客委會的朋友是有聯繫了,有在研擬,但不知道是不是要提一個實驗計畫。客委會有沒有要補充?
謝謝,教育部的部分,當然就是把最新的實驗教育法精神做了一個說明,因為比較只是法規主管機關,比較不像客委會可以對個案進行追蹤,所以從你們的角度,這個就是你們已完成,但是是否參採就是看客委會了,聽起來是這樣子。
教育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謝謝,所以我想老幼共學也是一種課程或教法,實驗性質多強跟如何與社區結合,這個是要更詳實的規劃。
這個部分提案的委員有在線上嗎?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補充的部分?
歡迎隨時用sli.do補充(笑),我們就先回來。
我這樣子看起來,其實教育部的部分,其實並沒有什麼參採、不參採可言,從客委會的角度,我們是不是再追蹤一次,就是確保那一所學校溝通的情況,在下一次的大會讓委員知道,我們之後就解除列管,如果大家覺得可以接受的話,這一案就這樣子辦理,這樣子主責就剩客委會在4-4。
4-5的部分,這個都還在辦理中,這其實也是一個很複雜的題目,也就是有關於勞動保障的部分,這個部分我看書面資料已經非常地清楚,但我不知道像農委會的朋友有沒有要口頭再補充的部分?
勞動部這邊也有一個跟農委會一起做的研究案,關於職災的部分,這個書面都有,勞動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聽起來非常妥當,看委員有沒有要提出來的部分?
如果都沒有的話,就依照委員的意見來辦理;全部做完了。
2-9跟今天提案有一點關係,2-9講的是關於一例一休相關的疑義,請勞動部持續
這個部分有蒐集意見跟追蹤妥處,因此你們的想法是完全參採及解管?
各位有沒有什麼想法?
如果都還好的話,2-9就這樣子處理完了。
剛才幕僚機關青發署特別希望我有一個公共服務廣播(笑):因為這次逐案討論,大家可以看得到比表訂多48分鐘以上的時間,如果各部會在會前會前會有預先與委員取得相關聯絡及共識的話,看到有取得的,20秒就過去了,如果各相關主責部會,尤其是單一主責部會,也就是不用會別人的案子,很建議透過會前會前會的方式,可以與委員取得共識,中間就不需要中場休息那麼多次,我想這個是來函照登,我們進入下一個議程。
其實剛剛已經有相當多,不管是要解除列管,但是現在變成是持續一次等等的情況,所以那一些都已經做成決定了,剛剛的意思是大會就不用特別提了,也就是大家都同意了。
我們會希望主責部會還是做一些口頭報告的可能,也就是聚焦在完全參採,因此要解管,或者部分不解管的部分,讓院長可以有比較多的時間聽大家的新提案上,而不是花在聽舊的提案上,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我覺得這個是還不錯的提議。
我想是這樣。
因為這個是有逐字稿的情況,我們會在這一次的會議後,大家逐字稿編修時,都可以重新再確認要不要「上訴」到大會去,當然我們會希望如果委員有這樣子提請討論需求的話,把要討論的那一個部分,而不是全部的案子,盡可能先提供給幕僚機關,我們在跟秘書長討論大會要如何走的時候,可以在大會前面追蹤事項的時候,就可以一下子focus到大家討論的那幾個點上,並不是全案再唸一次,大家有什麼想要討論的部分,當然還是可以告訴我們的幕僚機關,這個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這個是非常好的問題。
簡單來講,剛剛講的哪一些解除、哪一些持續、哪一些持續一次等等,這個是正式的會議紀錄。
剛剛的討論過程只有逐字稿,但是正式的會議紀錄裡面會連結到逐字稿,這是已經辦了很久的做法,這應該是大家沒有什麼太大想要改的,要改也可以跟我說(笑);總之這是目前青諮會開會的方法。
如果大家ok的話,就同意科文處的提議,也就是以解管的部分為討論的原則,如果持續追蹤的話,各個委員有特定的段落,也請在144字之內告訴我們,我們也會請委員報告;剛剛144字是開玩笑的。
我們移到新提案的部分,我們今天不會對這一案可參採與否進行實質討論,我們主要是讓提案的委員有一個機會,除了書面的提案外,也可以稍微講一下對於這一案的一些想法。
另外,我們還是要有一個主責機關,而這個主責機關也會聽主責機關的想法,如果覺得自己很不適合自己當主責機關,我們也會在這邊討論出比較適合的主責機關來,我們基本上只做這兩件事,因此並不會花非常久的時間在實質上,因為主責機關確認之後,從現在到大會就會做資料蒐集的工作,這個是非常花業務單位的時間,因此並不會在這邊讓幕僚機關做太多實質的回應。
先到第一案,建議的主責機關是國發會,因為國發會不管是Open Data平台或者是要辦資料相關的工作坊都是國發會在進行,進行的程序是先請提案或者是連署的委員,如果有口頭需要補充就先補充,然後再請主責機關進行初步的分析,如果其他不是主責機關還想要進行發言的話,也可以隨時發言,也可以用sli.do發言。
不曉得提案或者是連署的委員對於第一案有沒有什麼(意見)?
謝謝。
各單位的部分,我們目前這個是會前會,因此在大會之前有書面補上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口頭回應,國發會對於剛剛委員還沒有回答到的部分,有沒有初步的想法?或者是你們來做主責部會是不是ok?
這樣比較清楚,確實從以前到現在,國發會是針對資料好比像協定、平台、介面及在各部會間採取有賞無罰的方式去進行標竿的突出,讓大家能夠學習,這個部分我想國發會來當主辦是非常合理的。
當然在輔導這一些黑客松來的朋友們去創業或者是額外的部分,那個大概是經濟部(職權),我們在數位國家方案裡面也是這樣分的,其實委員也瞭解這個情況,因此提到更具體的部分,請國發會酌處,就先處理。
剛才回應的是深化,像公務體系或公務體系與外界資料的東西,因為人事行政總處主要是公務人員能力的培訓,只是問一下委員要不要加上去而已?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案由名稱就不需要修改,還是因應「後黑客松時代」,這個當然大家看了沒有什麼一望即知,但是我也想不出更能夠一望即知的寫法(笑),這樣案由就跟內容一樣長了,可能不要這樣比較好,所以我建議案由不要修改,如果是人事行政總處,目前關於資料,不管是開放資料、資料治理或者是像接下來要推的數位服務設計等等與資料有關的部分,已經有安排工程,或者是未來將要安排的話,也讓人事行政總處有發言的機會。
案由的名稱雖然我也同意沒有辦法一看就知道在講什麼,但是我覺得在這個字數裡面做這樣的調整,就不調整了。
接著就進入第二案,大家可以看到書面資料,也就是大本第41頁,看提案委員要不要口頭先說明一下?
有。
可以,我們現在往東京的網路連線上,滿順暢(笑)。
謝謝,相當清楚。
因為剛剛講的都是中期,也就是六個月到一年左右,長期的部分,移民署特別講說我們接下來就會有「4合1」的就業金卡,是按照新「專業人才及延攬僱用法」,馬上就要上線,那是一年到三年的部分,因此我想這個部分對長期也是有一些幫助。
這一個部分幕僚機關建議的主責機關是國發會,看國發會是不是同樣對於收攏這一些意見主責機關有沒有什麼想法?畢竟外國人才是你們的優先(業務)之一,像委員剛剛提到希望補充的部分,有沒有要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