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點流感,沒有辦法講太多話,看有哪一位朋友可以先解釋一下?這一個概念是所謂的由全民自己執行社會住宅,幾乎是完全不依賴國家社會住宅的方案,這個是這個方案最主要的想法。
我不知道從各位專業的角度來看,像類似這樣的情況是會有什麼樣的評估?或者是會有什麼樣的程序比較恰當?
今天當然不會馬上就拍板。我剛剛有一個沒有聽清楚,您剛剛提到全國低度使用住宅,也就是空屋,有86萬戶,你剛剛提到想要取得空屋的同意,然後取得裝潢嗎?
並不是新蓋?
謝謝。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有沒有什麼詢問或要分享的?
大家沒有問題的時候,我拋磚引玉,完全問一個完全外行的。
嘉義有一個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減徵地價稅的自治條例,如果在嘉義是用民間興辦,也就是專門用出租、不賣的部分,地價稅會減30%之類的。
因為你在那附近,你知道有人真的使用過嗎?
瞭解。
第二,因為我真的這方面是大外行,因為你這邊提供兩個,其實是不同的服務,一個是實際去把它整修變成可以住的,算是廣義的建設,也就是裝潢的這個部分,另外一個部分是管理,也就是營運管理的部分,這兩個大概都有口頭介紹一些營運模式。
你有想過這兩個拆開來的可能性嗎?好比像政府做整修,但是管理營運委託是由社會企業來做,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因為你這兩方面可能都很有經驗,但是從資金的需求來看,前面的需求量非常大,但是營運管理這個部分是相對容易。你有想說先從比較小的部分開始做嗎?
這個模式在紐西蘭社會企業年會時,蘇格蘭高地的開發就是這樣在做,國際上比較有名是阿姆斯特丹在做。在臺灣並沒有聽過類似的模式,因此才想要請教大家。
不曉得您有沒有要補充的?
以我的理解,國發會做這個國際第三部門興建社會住宅的委託研究,就是請OURs做的。所以我想曾旭正老師、花敬群老師都對這個概念很熟悉,並不是我反而還要跟他們講這一個模式,他們應該是比我還理解得多。
因為我們剛好巡迴到嘉義,發現嘉義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我們做成一個紀錄,讓其他的老師跟同仁說嘉義有這樣的團隊,如果未來有需要執行的話,未來可以聯絡,我主要還是這一個功能,並不是我忽然間變成內政部次長(笑)。
希望問題都有回答到,不曉得有沒有需要詢問?我們只是把這一件事紀錄下來。
我們逐字稿會有一個公開的網址。至少你未來解釋的時候,貼這一個網址,看這一份也可以獲得多一點的資訊,我們目前具體可以幫到這邊。
……我們有聽懂。你的股東、股權分散,就比較不會受到大企業的限制;反過來講,這樣你比較有政治能量,所以比較容易讓政治人物跟你配合。
我完全有聽懂,很多議題的NGO都是這樣子。
現實上,是成屋價格比較低的地方才可以做這一件事?
所以就是去化空屋跟餘屋。
我的時間差不多了。
如果暫時沒有別的想法的話,反正大家都有聯絡的方式。
國發基金的話,一定要先成立公司,裡面社企的部分是要先被認證成B型企業?或者是透過活水嗎?
瞭解,這個跟新創基地常常接到的stage是很類似的,很謝謝大家花時間聽。
我每個禮拜三的office hour,我們會整理成一個目錄,也就是每一家來談的這些事情。
我本來每個禮拜一就都會跟院長討論,上個禮拜在社會企業方面收到哪一些想法。
因為每個禮拜都是這樣七、八家,我不能保證院長一定對你的想法特別有興趣,這個我可能沒有辦法保證。
但是至少整個紀錄都是在網路上,院長辦公室如果要進一步瞭解的話,他們會到這個網站上瞭解。
關於這一件事,跟內政部現有的政策扣合的事情,這個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
我自己會去請教之前比較懂的朋友們,我們還是要把可行性評估,就像先進所說的把商業企劃沒有比較成型的話,就算不是作為投資人,而是作為共同行銷來講,其實我們也會覺得還想要更清楚、精細一點才會行動。
但是要釐清的話,我們內閣團隊有非常擅長這一方面的朋友們,這個逐字稿做成之後,我會先跟他們瞭解。
院長本來每個禮拜都會知道我工作的摘要,但是不太可能我每一家都非常清楚地跟他報告。
如果他有興趣問起的話,我絕對會提到。
可以解決地方問題的社會企業,比當地的政府還知道哪裡有問題要解決,這個我完全理解,也完全同意。
政府還在調整一些角色,我們需要一些學習的時間。像您剛剛講的經驗非常寶貴,但是我們平常處理政務,不管是語言或者是方法或者程序,其實都是相反的。
您這邊是立刻就先見到服務的需求端、需求者,先瞭解他們的需求,然後大家一起參與,並想說怎麼解決。
但是政府常常是我們先有一個政策,再討論這個政策哪些部分可以先執行,一直碰到使用者的時候,這個政策已經有一個形狀了。
這個也沒有誰優、誰劣,這個是政府目前做事的方法,和社企、NGO界的方式不太一樣。我們儘量讓兩邊對話。
一樣,大家叫我唐鳳或是Audrey。
上任一年了,在開放政府跟社會企業有階段性的進展,社會企業會在明年5月初在台中版一個亞太社會企業的論壇,詳情我想等一下這幾位朋友會說明。
開放政府的部分,我們建立了一個開放政府聯絡人,也就是PO的制度,在昨天院長已經核定為要點,所以未來就跟國會聯絡人、新聞聯絡人一樣,開放政府聯絡人也會變成院裡面常設的制度。
( https://issuu.com/pdis.tw/docs/po-regulation )
其他還有很多不設定問題的範圍,想問什麼就問什麼。
非常謝謝。
大家可能知道「Join」的設定是一個對話的平台,我接下來要給各位看的應該是之前從來沒有曝光過的東西,因為這個是我們昨天的主持團隊正在對您剛剛提到時區案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