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部分是,青發署認為如果這個要在接下來組成工作小組的話,很希望感興趣青諮委員們能夠就這一個案子的組成研擬來參加。
第三個部分,青發署的召集人是院級,這個在大會時要問誰來召集,如果院長說他自己召集,當然也有可能是院長召集,也有可能是青諮
會的兩個副召集人來召集,也是有可能;當然我們也要尊重另外一位副召集人的意願,這個是青發署最新24小時的進度報告。
我不曉得委員有沒有想法?
好,繼續辦理中。
如果沒有別的話,我們就到階段性報告網站的部分。
這個部分以我的理解,我們在大會的時候,也就是年後的大會,這個網站可以上線了,之前有表達過興趣的青諮委員,其實也有組成興趣小組,在會前會前會對網站有提出相當多的時間,我們就不花會前會的時間處理,我們在大會的時候看到新的網站,這樣ok嗎?
這個也是辦理中,也就是黃委員所提的,也就是臺灣旅宿網的部分,這個正在調資料,也正在進行上網登錄,因此這個部分還沒有解管,繼續辦理,下次會議也會知道最新的進度,因此這一個部分先問觀光局或者是營建署的部分有沒有要口頭補充的部分?遠端的委員有沒有意見?
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接著就是3-6爭取國際技能組織的主辦權,這個是上次大會時也是滿重要的,院長也說必要的時候是可以請萬億政委來協調各部會合作。
勞動部是說目前已經完成了這個程序,也變成會員國,因此完全是勞動部的事,比較沒有院級可以做的事,看看勞動部有沒有要補充的部分?所以這是完全參採嗎?
那支麥克風就一直放在桌上,就可以節省遞麥克風的時間(笑)。請說。
勞動部請三貴次長——假設他會來——不然就是請他對書面意向或國際的重要性來作額外說明,這個部分就這樣處理。
3-7事實上是非常大(議題),可能比總統政見還要大,也就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各項指標的因應政策。永續會有來,請麻煩說明一下。
謝謝。
所以目標草案在永續會網站上是可以看到嗎?
有電子版嗎?
已經公布了。因為你們的網站暫時維修中,我看不到,因此我們先把網址附在今天的逐字稿當中。這個是完全參採,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事實性的分享,再請委員統問統答。
網站回來了,永續發展目標的草案,以我的理解是有三個版本公開,第一個公開版本是從10月17日,在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Join」)上徵集的版本,我們叫做草案A。
徵集完開了第一次論壇之後,在第三次永續會的會議裡面形成一個初步、原則性通過的草案,這個我們叫做草案B。
當天的會議又有一個決議,也就是接下來還要再討論半年,收到的意見才跟草案B一起變成我也不知道會變成是草案C或者是丁案的東西,這個是我對程序上的理解(笑);院長當時在開的時候,也是有額外開公民論壇的必要。
我這邊具體的建議有兩個:
第一,你們官網的時程表比較沒有說明,也就是能源政策白皮書的做法,也就是之前發生什麼,委員也不會一個個單獨詢問,之後有公開意見徵集的時候,也儘量通知我們。這樣可以嗎?
當然參與聯合國要說嘴是非常重要的(笑),而是希望這個之外,還要有對內的實質效益。
還有沒有要回應的?
綜合一下問答的兩方,既然3月要重新開公民論壇,其實這邊現在離3月也沒有多少時間,所以訊息讓大家盡可能知道,我想還是滿重要的。
因為之前你們在「Join」平台上的意見徵集,其實時間算是比較短的,因此意見徵集的朋友們一直在留言,他們表達公民論壇也沒有直播,因此其實不太知道公民論壇談了什麼,因此很可能是剛剛講了草案B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用綜合回應的方式,至少在「Join」平台上,讓有參加留言的朋友們知道第一輪的意見現在變成這樣,然後接下來說會有這四場,有沒有直播我不知道,但至少規劃在你們的網站上可以看到,給所有參加過留言的「眾開講」朋友或者是青諮委員,這樣成本應該沒有非常高,所以就麻煩你們來處理。
簡單來講,在青諮會做成提醒院長的部分,只能做到這樣子,反正現在會前會的結果,也會讓秘書長室知道,做到的是把逐字稿裡面委員提的提醒院長室及秘書長室考量,畢竟永續會的組成已經超過幕僚機關的權限,我們可以在下次青諮會大會時提出這一件事。
這個是實際的狀況,反正我們都有逐字紀錄,就歡迎拿這個逐字紀錄做任何目的的利用,3-7就大概這樣子。
接著是3-8,這個在會前會前會有一些討論,國發會對於自己可以讓青年更理解的部分來作一些盤點,這個部分看國發會有沒有說明?
不曉得提案的委員有沒有想說的?
我們目前的這個追蹤,以我的理解是,讓大家在收到國發會意見的時候,不管是總統青年政見,我們進入列管,或者是大家都有所有青諮委員的聯絡方式如何主動邀請,這個部分我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還是回到青諮會本身的幕僚機關,對不對?如果有邀委員來開會或者是有新的政策希望委員來提供意見等等,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會讓青發署知道?
理解。
在這個前提下是不是可以解管?好,算是全部參採。
sli.do上有兩個意見:「建請青年諮詢委員以提供推動方向改進方向為角度,而不是以監督管考的方式來進行質詢」,這個其實是selection bias,凡是很積極推動改善方向都是一致的,其實這些案子都有,會很順利,然後就直接唸過去了,大家會花時間在一些比較不同意見(案子)。
我想兩個角度都有,但是我們想說經由會前會、會前會前會及之前各部會與委員之前的聯繫,這個部分是希望在會前會或大會上時,儘量focus真正需要有監督的,也就是真的需要把一件事談清楚的情況下,把時間花在這個上,但並不表示我們沒有在偕同合作上,並不是今天在會議上感受到的,而是在每一個提案小組日常跟各部會工作的部分,這個工作結果就像林筱玫所講的,在書面的資料上也非常大的篇幅。
另外一個是空氣有一點悶,建請休息10分鐘,這個算是程序動議,如果不反對的話,因為食物也來了空氣也有一點悶,15分之後再回來處理,讓大家有時間先吃東西,不然後續可能會更對立,我們15分鐘之後再繼續進行這個會議。
15分了。
大家吃飯就請繼續吃飯,請逐漸回座,謝謝。
室內的空氣似乎有好一點(笑),接著進入3-9,這個是哲豪所提的,裡面有教育部及內政部的部分,教育部的部分還在繼續推動,內政部的部分因為只是做手冊的研究,然後給教育部,因此他們認為這個部分已經可以解管,這個部分算完全參採嗎?內政部的朋友有沒有要說明的部分?
教育部有沒有要補充的部分?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如書面。
不曉得委員有沒有什麼要進一步詢問的部分?如果沒有的話,那3-9就這樣子。
4-3是偉翔提的,也是滿大的案子,教育部仍然是在辦理中。勞動部的部分覺得這個部分已經進入本來方案執行的狀況,所以應該算是完全參採嗎?請勞動部稍微說明一下參採的狀況。
看起來是非常具體,教育部的部分有要補充說明嗎?
統問統答,請。
我想這個帳戶的政策上規劃,我們還是請教育部,看有沒有可以統答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