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的是,不管怎麼樣的提案,我們都是非常具體地去處理提案者所提出來的問題,在反對那一方的提案,也就是紅色卡片提出來的主要論點,也解決對於「國民作息健康與產業發展」的關聯,所有行政院相關的部會,也就是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手上有的研究資料。
主要論點之一是上下班通勤要配合日照,這個是可以試算的,所以有包含有做的數據、工研院實施日光節約評估、對照明沒有影響,另外一個論點是清晨就開始上班的話,加班可以加比較久,但是這個必須要確保勞動權益,而且跟旅遊的收益,按照交通部的試算其實是沒有影響,對股市、資訊系統等等的這一些東西。
我們要傳達一個訊息,只要一萬多人來討論,我們就來認真討論,我們不會覺得任何一個題目不值得討論,在公共政策形成的過程當中,我們在做這樣盤點的時候,各個跨部會之間更瞭解各部會所職司的事情,碰到下一次類似問題的時候,就不會有只能解釋問題,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
我們舉 另外一個實際案子 來講,這個我非常快速帶過去,在之前FB上會看到一些機器人帳號賣一些硬碟的東西,但是貨到付款付了錢之後,你寫一個檔案之後就壞掉了,但是因為沒有寫寄件人,所以不知道怎麼退貨。
當時的問題是有人會跑到165反詐騙去問快遞的事情,會跑去交通部問公平會、會跑去經濟部問消保的事情,對人民來講政府是一體的,本來就可以往每一個部會問到每一個部會的事情,但是中間橫向聯繫並沒有建立,我們因為這一個連署的關係,用同樣的方式,所有部會就這一件事的所有關聯一次確認。
大家一起集思廣益,不是只有陳請跟抗議而已,所有的連署人來想說如何讓這一個問題獲得解決。甚至到最後我們發現有一些事是FB才能做的,檢舉機制、教育機制要加入臺灣公協會的方式來處理,我實際去FB的時候跟他們的VP講的時候就是拿這一張圖,並不是我們給他壓力,而是大家各自做各自的事,剩他們要不要有一點社會使命來擔任這樣的角色,同樣過了不到兩個禮拜,FB就表達意願,他們就加入了無店面商業公會,用正確的方式來進行多方利益關係人的協調。
我想要回答的是,並不是對任何一個個案採取的立場,我對任何一個個案採取的立場都是一樣的,大家很多瞭解可能是在各自不同版本的事實當中,我們這一個平台的目的,不只是跟公部門、民間部門,也包含跟私部門與公部門間彼此對齊手上的資訊,不管接下來做什麼樣的決定,都可以就事論事做到,寫作會議並不是決策會議,至少一些人碰到不是他們申訴的時候,公務員也不希望一天到晚說這不歸我管,也不想踢皮球,他們有一個虛擬的team就產生了,不管問任何人,都可以回答整體的問題。
謝謝。
我想是這樣子的,我們如果再把門檻提高的話,可能會有反面的效果,也就是反而是這一種即興式的,也就是動員式的同溫層可以取得上萬票,如果把門檻再上修的話,比較這一種就事論事或者是政策性質的五千票可能更難取得,所以上修的效益,就和您剛剛所講的是相反的。
所以昨天才開了一次檢討的會議,目前其實是並沒有上修的打算。但是我們確實也有觀察到在時區案,這個確實有出現兩邊在拼人數,有一點灌票的情況,因為一個人可以註冊很多email。這也許只是個案就不用再修改,但是如果這個未來比較常發生,也許註冊的時候也是要有手機簡訊認證,一個人要取得一百個手機是比較困難的事情。
但是所有的改變並不是馬上改變,我們在討論之前,還是會跟大家在同一個平台的「眾開講」諮詢意見再作討論。
另外一個要強調的是,對於這一些朋友來講,不管一萬人或者是兩萬人來講,這一些事情提出來是想要政府認真回應的意思,不一定完全支持或者贊成的意思。我們看到很多的提案,在這一個提案底下有一個正反面的區域,這個問正反面的區域已經有提出很多不同的論點,因為這一個討論區跟別的地方不一樣,不能回覆,所以其實唯一看到一個你不順眼論點的方法,是你在對面提出更好的論點,然後希望對方來支持他,所以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個也是讓我們能夠很快速盤點到各個利益關係人想法的地方。無論是比較意識形態式的,或者是實際公共事務式的,像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案 等等,我想這一個機制都是有所幫助的,即使是這樣子動員來的,也表示政府認真討論。
基本上所謂的開放政府聯絡人如同媒體跟國會聯絡人一樣,大小是每一個部會有多少人,是由二級機關來決定,至少要有一個人,但是這一個制度其實我們已經算試行一陣子了,大概八個月至九個月左右。
就像大家看到我們很多案子是跨部會的情況,每一個業務機關不熟悉跟不特定朋友們溝通的方法,我們會有一些培力,而這一些培力之前很難去累積在二級機關裡面,同樣在三級機關要受類似的訓練,二級機關也需要一套教材教法做這樣的事,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我們試行了這樣的工作。
您提到到底做什麼事?我們目前規劃四個專業職能,也就是在政策規劃前期跟利害關係人討論、透過資料轉譯讓政策與常民的語言接上。在協作會議的專業主持技能;第三個是文字、影像、聲音及直播來形成公共政策,第四個是相關的網路科技運用。
以上是比較像我一開始被要求當數位政委要做的事,每一個三級機關可以往二級機關看一個人或者一個是一個小組繼續做這一件事,然後繼續深化職能,謝謝。
我想是這樣子,剛剛提案裡面不只是酒駕,還有很多不同的犯罪型態,事實上我們的開放政府聯絡人有去聯絡提案人,提案人的具體說明是,他提出鞭刑只是他覺得目前刑法的狀況可能沒有辦法那麼完整地去抑制這一些犯罪,他希望喚起社會對這三個犯罪態樣的程度,對鞭刑並沒有那麼堅持。
我的意思是,提案人很多時候提出一個東西,提了一個解法,但是其實那個解法前面的需求,其實才是我們需要發現的,所以我們通常在做協作討論的時候,大家可以看到有一些狀況,也就是我們的那一個聚焦題目已經跟他的提案原來的字眼已經不完全一樣了,是從那一個字眼去反推社會上的需求,大家協作在一起是要解決社會問題。
我想這一個跟我們在做任何政策是一樣的,我們不會一下子跳到特定的解決方案、是或不是,我們先試著發現大家會提出這樣的建議,前面的這一個問題是什麼?所以協作會議還是在發現問題是什麼、聚焦問題的這一個過程裡面,我不但不會在那邊拍板,也不會在那邊蒐集到意見之後,就讓院長在禮拜一拍板,我們最多能夠收到的,是這一件事大家關注的面向是什麼,最後還是要回到各部會研究,這個是為什麼開放政府聯絡人要設在各部會的原因。
我們今天體育署長沒有來(笑)。
我在當初接這個協調的時候,其實是當作開放政府的 第一個示範案例 在做的,當時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還沒有建立,當時是2016年10月的時候,就是我剛上任的時候。
那時立法院就辦了一場關於這一個公聽會,邀請了電競選手來這邊跟大家分享他們被三個部會都不管的很不幸的狀況,所以我們當時在看到這一個逐字稿的時候,我們可以發現裡面電競選手分享了非常多個人的經驗。
我們這一個協調方法的特點,大家講的每一個字都有紀錄,我們叫做「按字管考」,所以把電競選手提到實際上像服替代役、圍棋或者是別的球類運動的替代役,但是他們沒有,別的學校圍棋選手可以開設專班、在升學的時候可以當作特色的加分,但是電競沒有辦法。
像有一些智力運動已經被承認運動,體育署也有相關的經費,但是同樣的,電競也沒有,不管是文化、經濟或者是體育,三個部會都說電競是另外兩個事情。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覺得第一個不是要對產業的發展,而是平權,至少圍棋有的,他也要有的這樣概念。
立法院修法,電競已經正式納入運動產業條例,但是我們在協調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最大的阻力是因為「體育」這兩個字在臺灣的教育系統裡面,其實承載了額外的意義,也就是德、智、體、群、美。智育成份稍微比體育多一點,但是大家不覺得它是體育,說這個是運動或者是智力運動是沒有問題,因此我們就用智力運動、技藝文化表演者去協調,這樣就很順,每一個部分的部會講了什麼,給網友看到,網友就會在八卦版、Mobile01版等提出很好的想法,我下一次就會跟官員講說有很好的想法,像「專業的五樓」,他們會覺得這個不錯部分,因此大家會覺得協調非常順利,只花三個月之後就完成。
適用運產之後,所有運動相關的部分就一體適用,這個是體育署的政策,大家想像可以跟運動有關係的,像有一些贊助的隊伍、大賽,或者是我不知道,也許彩券,反正跟「運動」兩個字有關,不一定跟「體育」有關的東西,也就可以跟電競有所關聯,我自己並沒有說要主導產業發展感覺。
我對社會企業也是一樣的態度,我並不會覺得臺灣的社會企業一定要往哪幾個不同的方向發展,好像這一些是亮點,而其他都不是,對我來講,社會企業就是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他有社會使命,他的公益事實命跟政府的使命是相符合的,幫助他們解決社會問題,並不是要求跟命令他們要做什麼,這個跟電競的態度是一樣的。
希望多拍這一個小部分,也就是討論區的部分,這個是我覺得整個連署平台最可貴的地方,本來沒有這一個功能的,我上任之後,我記得對平台的廠商要求加的就只有這個功能,沒有別的。
有這個功能與沒有是差很多的,當時廠商在實作的時候,把贊成論點跟其他想法的這兩個綠色、紅色的bar用按比例劃設,我很明確跟他們說,不管多少,都是放在50%、50%的位置。
就如同你說的,如果贊成論點跟其他的想法是按照比例劃設,雙方一定灌票,然後一定會有這一種您剛剛講的那一種狀況會發生,會試著用一邊的人數壓過另外一邊的人數,感覺左邊湊到3萬人,右邊1萬人,左邊好像是對的,視覺上並沒有對的問題,兩邊的看法都有很好的論點。
另外,像這樣的公共政策,像「規定全國寵物店只允許販賣收容動物」,你也許希望我表態,但是我不會表態。這樣的政策值得好好討論,並不代表政府主持這樣的討論會,一定站在正方或者是反方的立場。
像反對方的意見是不贊成在無完整措施下的實施,然後列出了很多實行上的困難等等。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是五千多個連署人也是贊成這一個論點,並不是反對這一個論點,臺灣的公民素養是到一個東西並不是彼己我的情況,就算是5萬人好了,他的意思是大家要來討論這一個問題的面向,並不是這一件事就是對的,所以我們才會叫做「連署」,而不會叫做「公投」之類的名稱,原因是我們為了認真討論來做這一件事。
接下來,你問到我們用什麼樣的方法去聚焦,也就是把大家可能對於事實不同的認定去聚焦,這個剛好有一部影片,才2分半鐘,我播一下。
沙威瑪是之前在PTT流行過的話題,意思是沙威瑪被訛傳是一種動物,然後這一種動物只要不穿過沙威核,在架子上就會一直長肉出來,這個在PTT流行非常久,然後這一個議題在平台被連署出來,但是後來被駁回,我覺得很可惜,所以我們拍了一部片,而這部片是在第三方中立主持人主持的前提下。
特別感謝新傳處,因為這真的是跟新傳處一起拍的微電影。不管是國產車的撞擊測試、國發會引進計畫管理法案,這都是政策。兩段式左轉目前縣市政府正在實驗當中,國高中不能強制上第八節課,0.01% Atropine這個藥證也已經核發了,報稅軟體難用到爆炸提議人跟連署人 開了五次的工作坊 ,一起設計報稅軟體,明年是比較好用的報稅軟體,不會難用到爆炸。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從頭到尾都在問同一個問題,了不起(笑)。
我先跟大家分享一件事,從我們的角度來看,任何一個案子,像6,150個連署人,這6000多人就訂閱了行政院的電子報,意思是以後凡是任何進度的更新,不一定是要在六十天之內,只要有一些重大關於進度的更新,法案通過、辦法修訂了、發生什麼事,我們可以隨時寄一封email給6,000人,關心的問題雖然不是六十天解決,可能是八十天或者是180天才解決,這個是政府跟人民持續溝通非常重要的基石,也就是當年大家連署了,來關心這一個事情。
如果關心這一案,下面還可以另外關心三案,因此關心的層次並不是小我,而是關心到整個社會或者是不一定那麼切身相關的公共利益,所以這個是一件事。
另外一件事,當然這個平台並不是什麼都可以討論,如果違憲,也沒有辦法討論,這個事實上連進入連署都不會進入,或者不是行政院的權責,是地方政府權責,而地方政府現在也有很多平台,我們就會進行轉案的動作,也就是請他們去地方政府那邊討論。
我說「什麼都可以討論」,意思是我們什麼東西都可以試著轉化成比較有建設性的討論方向,但是這個平台本身還是以行政院及所屬的各級機關權責的這一件事。
就像剛剛所提到的,連提案人本身,對於酒駕及其他兩種不同犯罪鞭刑的這一位提案人,我們在實際聯絡時,他的主訴求其實也是希望我們去正視這一些社會問題,並且就這一些社會問題,行政院就這一些處理來提出方法,所以我想這一件事還是要正視,並不是因為他建議的這一個特定解法,跟行政院既定的立場不同,行政院就拒絕對話,這個大家是不會接受。
去對話說「為什麼我們不要做這一件事」,這個是可以的,但是這一件事就是要講清楚,大概是這樣。
其實資安法裡面相關的,也就是這一件事在當年個資法的時候,其實是有相同的文字,在當時也有引起社會的討論。
我自己的想法是,最重要整個社會是要在一致事實的基礎上去進行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我很喜歡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現在大家都會看到個「爭議訊息澄清專區」,這個是第一時間大家覺得外面傳的一些訊息可能不盡然真實的時候,我們把自己感覺的版本,我們自己覺得事實上應該是這樣子,應該有一個統一的地方,如果大家在行政院的網站「 www.ey.gov.tw」,這就是行政院本身的訊息專區。也有各部會爭議訊息澄清的專區,在「[www.gov.tw](http://www.gov.tw/)」。
我就程序上的回應是,確實有可能在跟立法委員或者是各位媒體朋友溝通的時候,也許一開始的措詞可能有不同的解讀等等,這個就是開放政府聯絡人的這一個要點裡面所提到的,可能我覺得在這一個階段最重要的工作,也就是轉譯的工作。也就是說,在一開始如果大家都能夠用常民講清楚的話,後面紛擾都會節省大家的時間及社會成本。
這個其實就是新聞學的工作,所以我常常跟各部會的開放政府聯絡人講說,就是要向媒體朋友們學習,謝謝。
後面這一個題目有各位朋友可以回答的部分了,也就是關於創新創業的部分,等一下會請中企處、勞發署、Sunny或者是副署長想法的話,大家都是第一線工作者可以分享的。
在概念上來回答,確實如您所說DIGI⁺是到2025年的方案,我進入行政院的時候,當時幫忙寫了封面,而這個封面的想法其實跟之前的治理模型有一些不同,簡單來說,我們覺得政府有如您所說的資安跟寬頻,而寬頻的使用率,也就是可使用率在全世界跟一些北歐國家是並列第一的,因為這樣的關係,才可以提出像蔡總統說寬頻是人權的政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