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學上的差異之外,其他的部分都會透過巡迴會議,大家告訴我們需要什麼再放進去,這一次是用一年的時間,由下而上……應該說peer to peer這樣產生的行動方案,這個部分是線上提問的朋友,實際看過我們的方案之後,如果需要滾動調整的部分,是以週為單位在滾動的,每個禮拜三是社創中心Office Hour,隨時歡迎提出,我們可以調整。
像國發會問我們要訂什麼法,我的回答並不是「我們政府」要訂什麼法,而是大家像在今天的座談裡面提到對於中小企暨新創條例,對於某一個合作社法、要點,大家在適用上就是碰到困難,我們大家的工作就是障礙排除,不要擋大家的路,幫解決社會問題的朋友解決大家的問題,而不是說國發會要突然立十幾個法,按照需求反映式的態度,我們接下來run社會創新行動方案的態度,我們不會看到高大尚的東西,對於這一些有額外想法的朋友,都可以隨時歡迎調整。
如果大家覺得還ok的話,我們是不是往下走?
台北的朋友要補充。
謝謝。
剛才提到比較有利的方式,是股利二擇一的設計,是不是?
全年股利所得94萬以下,可以全額抵減,以上的部分再計算?
這一個部分,我想跟一般的股東是一樣的。社員一年會分配到94萬以上的話,這個合作社應該是相當賺錢的。
看台北的朋友們有沒有要補充的?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因為通常大概進行一個半小時左右會稍微休息一下,如果下一案討論到一半的話,中間會找一個時間點休息;我想先把主文跟大家分享一下。
非常感謝,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
我同時也是青年業務的政委,相關青年政策的朋友們也在這邊。學貸確實是一個問題,我們現在也有在規劃,應該很快就會公布,隨時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只繳利息(四年),並且在一定條件下再緩繳本息(四年),讓學貸這件事不會變成那麼重的負擔。
今天還是以社創為主,在逐字稿公布的時候會附一些相關的訊息,我不會口頭報告太多,但我同意這確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中小企業我這邊瞭解的情況是,有些是充滿了合作精神,在大學就是學社會學系跟合作經濟瞭解的朋友,去創業的時候,還是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閉鎖型有限公司,在章程當中去講一人一票之類的,去模擬出一套治理方法,為什麼呢?因為要參加經濟部的一些專案,瞭解到用合作社的方式,像農委會、文化部這些地方慢慢打開,但是經濟的部分最大還是沒有打開,等於模擬成合作社,但是告訴他的創業夥伴來說就是以合作社的方式來治理。
長此以往會在品牌及概念上混淆,等於名字是「股份有限公司」。這個跟合作社的組織要做的事情先放在名字裡面的想法,剛好背道而馳。
像是社會企業、企業社會責任,哪一個先,就哪一個比較重要:「社會企業」是以社會為先,「企業社會責任」是以企業為先,「合作社」是以合作為先。
要治本的方法是去檢討一下,我們所有目前在所謂新創、創新的名詞裡面,看起來像可以把社會創新放進去的,本來就是產業創新的這一些地方,像以我的瞭解,比如信保等等的要點,慢慢作為創新的字,社會創新也可以放進去,現在也可以說合作社組織是一種創新的團體,可以一個牽一個並帶回法令去,完整的盤點,可能到最後,要點要修改可能只有兩、三成,很多還是要回到立法院,我們至少當作是大策略的一部分,並不是單點告訴立法委員,而是說這一些東西是一包,有一點像公司法修法也是為了創新一包的概念。
這個是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裡,我們應該要特別注意的一部分,也很謝謝有提出來。
有一些東西是我們現在就可以靠函釋解決,像剛剛提到最早的視訊會議,如果選舉、需要開票的話,視訊開票並不容易,透過網路開票,如果大家都懂演算法的話,大家可以稽核程式,看開票的過程是比較容易,這個是在電子投票上是投參與式預算跟連署,也就是選事情的,對於選人的信任還是信那一張紙還是在投開票所唱票。
這個在內政部是否有想法,什麼樣的情況下還是以面對面為主,有一些情況下可以視訊?有必要動到法律嗎?或者是函釋可以解決?
所以應該是要在章程當中特別講說我們可以容許這一件事,這個就是自治的範圍,而內政部就不來管,是不是這樣?
即使是理監事選舉,都可以這樣來做嗎?
這樣有解決一半了。
蘇老師的書面提案裡,有提到是社員大會希望以「分區聯合舉辦」,可以多闡述一下這六個字的意思嗎?
兩百人的這個,我們目前訂在哪裡?
等於是法律層級。
通常改到法律,我們是要讓立法委員有第一手經驗,他們開公聽會的時候,至少知道這個是怎麼回事的人跑去跟他們說,不然這個法案是絕對不會過的,我們會有充足的經驗。
現在先請內政部出一個函,讓大家覺得我們可以先用網路或者是視訊方式,又或者是共識會、電子投票,也就是對於社員代表的部分,這一些可以開的就先開。
開了之後就會多第一手經驗,我們如果要回過頭來動到法律層級的話,就會說這個是試辦覺得不錯,是不是有一個折衷,像分區開或者是同時開,我記得之前有試過氣候變遷會議時,當時台北、台中、台南,每一個地方的前後兩面牆各自投影另外兩個地方,所以大家可以一起做運動,大家在很大虛擬空間的情況。
確實以這個法的精神來講,還是希望大家是同時。如果是分別先後召開的話,確實對先開的那一區也不公平,等於議程被後面蓋過,但又不能出席。
所以同時、異地的這一件事,我們未來可以跟立法院提想法,但是這邊講的共識會議、自行召開的會議,還有內政部覺得ok的話,我們先用函釋試試看。
雖然並沒有完全解決,但是至少往這個方向走一下。
因為30分了,我們先休息15分鐘左右,然後再回來內政部及文化部的朋友們再補充,謝謝。
開始下半場,剛剛時間有一點delay。
在臺灣友善書業供給合作社這邊,剛剛討論了視訊會議的部分,以及經濟部中小企業及相關認定的部分,有一個基本的方向,另外是青年就業的部分,我們會跟逐字稿出來,也不用討論的時間。
其他的部分因為我看內政部的書面回答相當地清楚,而且是建議由文化部納入評估跟挹注相關資源,我們一般看到這樣的書面就問一下文化部,雖然這邊說文化部絕對值的預算比起其他部會確實並沒有非常多,但相對比起文化部以前的預算又多一些,所以我們看一下文化部在現在的情況當中,有沒有想要跟我們分享或是跟未來看逐字稿的朋友們分享?
謝謝。不曉得有沒有要追問的?
確認一下,其實像POS的使用,整個新創圓夢網的網站當中,有一大塊是所謂的創業大學校、網路大學校,讓中小企業SME的朋友們可以擁有、操作這一個部分,剛剛很具體是能不能在創業生態圈當中讓合作社型態的朋友們可以使用這邊的資源。
以我的瞭解並不是靠中小企業條例,純粹是業務而已,這個是業務上是不是可以靠轉介,也許現在明明是大家知道卻不知道的情況,讓大家能夠更知道一些。
因此這一個部分我想逐字稿出來的時候,我們就請中小企業處……剛好你們是創育組,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我們以不動到法律是以適用為原則,其實以我的理解,像小聚這一些,本來也沒有在統編,事實上本來就沒有排除性,但是合作圈並不一定那麼知道,我們要做得像目錄一樣,放在新創圓夢網上並當參考,第一個階段是這樣,接著調整法規的部分我們再往下做。
第四個是書面提案,看鄭理事長要不要跟我們說明一下。
謝謝。這個提案,等鄭老師回來,我們就來處理。
先看是不是有動議要提出?
其實我們在台中辦「明日亞洲」社會企業高峰會的時候,因為原民會也是一個贊助單位,有幸透過那個機會認識百萬創業計畫的朋友,他們也在攤位上非常有特色,您應該也是其中一位?
對。剛剛提到信保貸款的部分,幾乎是每一場社創都會提出來,今天感覺上是相對少數,在此之前是滿多數的,因為這樣的關係,才會把創業的生態圈、可以共用的一些通路,是之前十幾場會議當中最重要的一點。
您應該有我的email,我們逐字稿出來的時候,會跟之前有做到的盤點,把可以使用的,像在社創中心跟其他地方通路上的資源會盤點給您,如果您覺得合適就用,如果覺得不合適或者可以改善的部分,請原民會的朋友提出;很誠實是以漢人的習慣在規劃,我們跟原住民族的朋友們都是準外交關係了,如果未來有需要透過你們文化來加以調整的話,我們一定會第一時間請原民會的朋友提出,這個是臨時動議,原民會的朋友不在,我初步回應,之後會請原民會的朋友們處理。
剛才鄭老師的提案,我快速綜整一下:
我們實際可以動的部分是有幾個,像剛剛提到的教育,我們在國民課綱當中的C-2,也就是互動合作的部分,我之前在課發會服務時,大家對於互動、合作來取代競爭力的部分,這個在教材教法上的教材盤點是同一件事,這個是明確可以盤點的,所以這一個部分,內政部及教育部應該不用再特別回應。
需要部會回應的部分,一共有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