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現在考試院同意了。
在有PO以前,大家都不想當幫貓掛鈴鐺的那個人。現在不用老鼠出來,那個鈴鐺會自己掛上去,這個是我們早期贏取信任很重要的一點。
到了中期的時候,大家發現這一件事如果不想協作,我是不會強求、強迫大家,而且在過程中,我一些早期犯的錯誤,像十個日曆天中間有連假,還得導致大家加班看逐字稿的這一件事,只要一提出來我就馬上修改,所以大家會覺得滿好商量。
到今年5月是滿重要的一個點,因為報稅案上線,大家真的發現那一些來連署的朋友們進廚房炒出來的還不錯。不只是個別公務員的榮譽感提升,而是整個公務系統的榮譽感提升,到這個時候就比較好做事。
但也是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才累積到這個程度。
是,那時是以顧問的身分。
像賴清德院長要就任的消息傳出那天,我記得剛好是去年9月的PO月會,我當時說:「PO制度是以各部會常任事務官組成的,所以不受今天新聞影響。」
意思是,不管我在任何一個位置,即使我不在內閣裡,還是可以用顧問的身分,繼續協助大家。
因為這一套是常任文官系統,並不是我不在、這套系統就不在了。
賴院長上來之後,PO系統變得比之前順暢許多,主要是陳美伶主委非常瞭解要做到每一件事,需要什麼法規制度的支持,因此國發會的管考能力及實質協調能力都大幅增加。
在院長和主委的支持下,開放政府聯絡人的要點,才能順利變成院核定的要點。你看那個要點,政委的角色沒有那麼重,而是一個自行運作的關係,而且按照那個要點很容易擴散到其他的地方政府。
在去年12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核定之前,PO和協作會議都是實驗,從那時開始才變成行政院的一部分。這個跟「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是一樣的道理。有明確的要點,才不會有哪一任的政府上來說,我們原本有提供的、現在不提供了。大家都再往前,不可能往後退,所以我對於這個要點的核定是很高興的。
開放政府聯絡人,不管是不是叫這個名字,重點是有跨部會協調,對三、四級機關協調及對外協調的能力,我在意的是這個能力跟空間的培養,是不是叫「PO」都無所謂,至少這個要點確保不管是誰來,都有這樣的架構可以繼續下去。
就像剛剛講的,水溝通了,也不會大張旗鼓。
用Illustrator就可以了。
怎麼推坑是……
我們接下來還有英語、西班牙語等等。
是。而且也很誠實地說,我們擴散的方法是出口轉內銷,盡可能到大的國際場合,像我剛入閣是到巴黎的OGP Summit,今年是到紐約,書漾才剛從倫敦回來,也帶了那邊的朋友。書漾接下來要去澳洲。
而且有SDGs之後,我們現在開發的這一套協作式治理,在國際上逐漸成為公民團體的最愛。
世界上對SDGs裡面被氣候變遷或者是什麼影響的人,他們自己學會這一套方法的話,這一套語言、協定跟所有類似方法的人是通的,這一件事他們就發現不一定需要爭取本國政府的支持,他們可以透過像IGF這樣的平台,讓各地都知道他們實際的狀況,然後說不定可以解決他們問題的人不是來自他們的政府,而是來自其他的地方。
我覺得國際連結、多方利害關係人協作式治理的概念,不需要我們特別去推,全世界都已經有發現到一個好的hashtag,概念都可以帶出去,我覺得這個是很好的趨勢。
辦工作坊是比較快的。我們會去加拿大FWD50,也是因為有Digital Nations網絡。
像總統盃黑客松,其中有一隊是台水希望透過人工智慧來解決漏水問題,團員也有行政院院本部資訊處的分析師,是以個人身分報名活動,幫忙解決台水解決漏水的問題,應該是下個禮拜就會去紐西蘭,而且是待三個月幫他們解決問題,等於是AI輸出。
因為像Digital Nations,如果不是在營運層面有這一種彼此互相派fellow,那就只是剪綵而已,沒有任何意義的東西。
我們說都是說Open Source、在Github上,大家自己去用,但沒有人帶過來解釋跟把脈絡翻譯的話,能夠擴散的可能就只有像sli.do這樣的小工具,很難有更深一層文化上的轉變。
所以我們去加拿大應該會比較擴大試著策展工作坊、試著一次讓Digital Nations裡面的人大概都比較清楚我們的改變理論,然後看有哪一些可以帶回去的。裡面有一些像韓國、以色列,也都是促使我們把教學內容在地化的機會。
在那之後我們會透過一些網絡,像CrowdLaw的網絡進入到他們的教程裡面。有一個叫Nesta的智庫就已經把vTaiwan做成教程了,會說為什麼臺灣可以,而他們做不到,而因此要求各國去做這一種事。但是他們拿的比較像我入閣前的改變理論,那個比較像對民間的組織社團,對政府可能政務官層級有一些說帖,我那時還沒有入閣,也沒有發展事務體系的改變理論。現在把這一塊補起來,可能11月工作坊之後……
等芳睿的paper寫好,也可以有一些公共行政學的貢獻,大家才可以拿這一套展開,然後發展他們自己的教材教法,到那個時候我們就不用自己到處講。這最早也是明年年初了。
不過前面也是一樣。
可能要用實際經驗講?像健保署的狀況,在第一次協作的會前會,PO就請業務同仁跟著副署長來,所以要先取得他們那個機關的政治授權,說這一件事的程序部分,就交由政委來督導。
但是「政委來督導」五字在我們這邊是立刻數位化,會變成好幾個政委。像我常常在會前會的時候,常常只是負責開場說:「我在這邊的唯一意義是有逐字紀錄」,這一種狀況也屢見不鮮。(笑)
當然,如果人家的署長來或者是副署長來,我還是得在,就是給他們的長官看,也就是向上管理。但是如果今天他們實際做事的人來,我真的就是打聲招呼,然後說:「接下來交給主持人團」。
主持人團包括芳睿、雨蒼、君翰跟書漾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抱持著一種「我是來幫你忙」的心態,不是「我是為你好」心態,這樣大家就會比較自由。
「為你好」的話,是我要替你決定目標。「來幫忙」是你設定價值、我幫你實現。
這對事務體系來講,其實也有一點文化衝擊,因為院本部的專委、機要秘書、研究員、專案顧問,今天用「公僕的公僕」的姿態出現,其實大家大概都不太習慣。
可是因為這些人就長這樣,所以要他們拍桌子下命令,好像也做不到。
健保卡第二場協作會議,我覺得很棒的是,真的有把第一次協作會議的爭點、手冊及相關的東西、重要結論,真的是有讓第二場會接著第一場的感覺,這個是非常少見的。有些分區會議,常常北、中、南、東是四場完全不相干的。
這個很重要。
這個還是擬稿階段資訊公開的問題。「全民健保給付範圍」是臺灣最早使用審議討論的場域,其實署裡對這個並不是很陌生。
我還記得副署長,因為這個都有逐字稿,我直接引用逐字稿內容,在第一次準備會的時候說:「我們有一點困惑,是第一場先跟大家講什麼,然後讓大家來討論,這個內容很顯然並不是我們現在預想的,不是先有一個proposal?」
當時我說,是這種情況才真的可以討論,來的利害關係人才會是不是被你摸頭、不是幫你背書,不是已經寫好大綱,幫忙填一些關鍵字等等的情況,而是真的有可能發想,把健保卡的未來往大家要的方向帶,而不是健保署已經有一套想法,而你只是抗議或是贊同而已,所以是真正多方,而不是雙方的。
當你已經有一個草案的時候,再多的多方都會變成正、反兩方,我說這個階段是最適合的。
但這真的是有一點面子問題。政府出來,然後「說我們要討論,是因為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最好」,這樣真的好嗎?
對,我就說:「沒有關係,我會在。」他說:「是在健保署開會,政委要來指導?」我說:「我在就是吸收風險,有什麼問題就是我的問題。」
我的功能真的就是告訴同仁說,他們其實都很會討論,但是這次可以在 雙菱形 不要等到第四個quarter,而是在最前面的部分就來討論。
如果長官們覺得沒有面子,可以讓他們覺得是唐鳳沒有面子就好了。這個情況下大家很願意下去做。
就像林書漾所說的,如果PDIS是拿著先進的武器教你們使用的態度,健保署當然只能唯命是從,但是因為院本部是這一種「你缺什麼我們再來補」的態度,反而他們的專業可以發揮,有一種「我們是主角,因此要自己來」的態度。
當然,這也是因為衛福部的team是最強的PO team之一。
工具不適用就馬上丟掉了,我們汰換工具的速度非常快。
自己講的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