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關係。我家裡的長輩都是軍公教,所以其實很瞭解他們的思考方法。
我記得有一次自己打逐字稿,當時是跟國發會高副主委和一些民間朋友,討論如何一起做開放資料授權。
當時我打了逐字稿,公務同仁就很緊張,因為覺得就會出去了,我就當著他們的面把所有可能造成放大、衝突、斷章取義的地方改掉。
高副主委就很驚訝,為什麼我都知道他們擔心什麼事,我說:「我家裡都軍公教,我當然知道。」(笑)
我的定位就是「公僕的公僕」。
吸收大家的風險、偶爾幫他們省一點力氣、或幫大家創造一些成就感,但最主要的還是降低大家的風險。
當時民間在討論資訊一條鞭的事,這個民間倡議很久,然後許多公務同仁都很害怕。
大家都已經理解到主計一條鞭、政風一條鞭,在自己的部會當中,有些超然獨立地位的朋友,來確保我們做的事是沒有出錯的。理論上很棒,但在感受上,誰也不想被主計跟政風約去談,所以大家很怕PO是不是另外一條鞭。
首先最重要的是因為他是常任文官,你也趕不走他,他會一直待在那邊。
第二,我們一開始處理的案子是國旅卡案,當初大家都發現國旅卡這個案子裡,公務員承受了很不必要的罵名,這個是公務員強制休假,他不能折算加班費的某種補償,但是在民間大家覺得公務員拿國旅卡是一筆額外的錢、很棒的福利,所以當時民間是在說國庫因此每年花了多少億。
因為那個協作會議,我們真的去算,如果真的讓公務員有一般的加班費補休折算的話,國庫要額外多花幾十億。
因為國旅卡,而公務員的福利被平均下來扣了幾十億,國庫有省錢,簡單來講這個並不是酬庸、而是「負酬庸」。
後來大家發現逐字稿、「Join」平台的公開回應,有踩一點剎車,原本只能跟團,後來跟高鐵都可以使用。而且那個污名,等於是行政院第一次公開承認這個是替國庫省錢,是讓公務人員有所犧牲。這個對大家其實是有幫助的,不需要擔負這一種不必要的東西。
第二案是公務人員組工會,勞動部說會往工會或者是至少把協會的協商權擴增等等這一些東西,試著研議如何放寬。
然後陸續像公務員請假,以前休假都是半天、半天請,從這個月開始可以一個小時、一個小時請;強制數位學習時數也取消了。
公務員自己動員、自己連署,自己就是提案人,自己透過協作達到部分訴求的滿足,我覺得對部會同仁來講,PO不完全是來壓榨他們的,PO多少也有幫他們發聲。
「以時計假」那一案就看得非常清楚,你需要通過考試院,以前行政院根本不會主動提這種案子。後來各部會在協作會議投票說這一案要納入協作,因為大家都是利害關係人;再者,因為有PO投票,所以人事行政總處發函問各部會:「請問你們是不是同意我們休假可以用小時來請。」大家也都同意,所以人總就有一個依據。
在公部門當中「依據」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的話,什麼都不用做。人總就告訴銓敘部說,本院各部會都同意,銓敘部就擬了一個案子到考試院。考試院會的委員說,不能只用「全國多少公務員贊成」來當作依據,必須要寫成完整的論述,像少子女化、高齡化的現在,公務員要照顧多少家庭等等,銓敘部又擬了一些論述。
總而言之,現在考試院同意了。
在有PO以前,大家都不想當幫貓掛鈴鐺的那個人。現在不用老鼠出來,那個鈴鐺會自己掛上去,這個是我們早期贏取信任很重要的一點。
到了中期的時候,大家發現這一件事如果不想協作,我是不會強求、強迫大家,而且在過程中,我一些早期犯的錯誤,像十個日曆天中間有連假,還得導致大家加班看逐字稿的這一件事,只要一提出來我就馬上修改,所以大家會覺得滿好商量。
到今年5月是滿重要的一個點,因為報稅案上線,大家真的發現那一些來連署的朋友們進廚房炒出來的還不錯。不只是個別公務員的榮譽感提升,而是整個公務系統的榮譽感提升,到這個時候就比較好做事。
但也是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才累積到這個程度。
是,那時是以顧問的身分。
像賴清德院長要就任的消息傳出那天,我記得剛好是去年9月的PO月會,我當時說:「PO制度是以各部會常任事務官組成的,所以不受今天新聞影響。」
意思是,不管我在任何一個位置,即使我不在內閣裡,還是可以用顧問的身分,繼續協助大家。
因為這一套是常任文官系統,並不是我不在、這套系統就不在了。
賴院長上來之後,PO系統變得比之前順暢許多,主要是陳美伶主委非常瞭解要做到每一件事,需要什麼法規制度的支持,因此國發會的管考能力及實質協調能力都大幅增加。
在院長和主委的支持下,開放政府聯絡人的要點,才能順利變成院核定的要點。你看那個要點,政委的角色沒有那麼重,而是一個自行運作的關係,而且按照那個要點很容易擴散到其他的地方政府。
在去年12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核定之前,PO和協作會議都是實驗,從那時開始才變成行政院的一部分。這個跟「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是一樣的道理。有明確的要點,才不會有哪一任的政府上來說,我們原本有提供的、現在不提供了。大家都再往前,不可能往後退,所以我對於這個要點的核定是很高興的。
開放政府聯絡人,不管是不是叫這個名字,重點是有跨部會協調,對三、四級機關協調及對外協調的能力,我在意的是這個能力跟空間的培養,是不是叫「PO」都無所謂,至少這個要點確保不管是誰來,都有這樣的架構可以繼續下去。
就像剛剛講的,水溝通了,也不會大張旗鼓。
用Illustrator就可以了。
怎麼推坑是……
我們接下來還有英語、西班牙語等等。
是。而且也很誠實地說,我們擴散的方法是出口轉內銷,盡可能到大的國際場合,像我剛入閣是到巴黎的OGP Summit,今年是到紐約,書漾才剛從倫敦回來,也帶了那邊的朋友。書漾接下來要去澳洲。
而且有SDGs之後,我們現在開發的這一套協作式治理,在國際上逐漸成為公民團體的最愛。
世界上對SDGs裡面被氣候變遷或者是什麼影響的人,他們自己學會這一套方法的話,這一套語言、協定跟所有類似方法的人是通的,這一件事他們就發現不一定需要爭取本國政府的支持,他們可以透過像IGF這樣的平台,讓各地都知道他們實際的狀況,然後說不定可以解決他們問題的人不是來自他們的政府,而是來自其他的地方。
我覺得國際連結、多方利害關係人協作式治理的概念,不需要我們特別去推,全世界都已經有發現到一個好的hashtag,概念都可以帶出去,我覺得這個是很好的趨勢。
辦工作坊是比較快的。我們會去加拿大FWD50,也是因為有Digital Nations網絡。
像總統盃黑客松,其中有一隊是台水希望透過人工智慧來解決漏水問題,團員也有行政院院本部資訊處的分析師,是以個人身分報名活動,幫忙解決台水解決漏水的問題,應該是下個禮拜就會去紐西蘭,而且是待三個月幫他們解決問題,等於是AI輸出。
因為像Digital Nations,如果不是在營運層面有這一種彼此互相派fellow,那就只是剪綵而已,沒有任何意義的東西。
我們說都是說Open Source、在Github上,大家自己去用,但沒有人帶過來解釋跟把脈絡翻譯的話,能夠擴散的可能就只有像sli.do這樣的小工具,很難有更深一層文化上的轉變。
所以我們去加拿大應該會比較擴大試著策展工作坊、試著一次讓Digital Nations裡面的人大概都比較清楚我們的改變理論,然後看有哪一些可以帶回去的。裡面有一些像韓國、以色列,也都是促使我們把教學內容在地化的機會。
在那之後我們會透過一些網絡,像CrowdLaw的網絡進入到他們的教程裡面。有一個叫Nesta的智庫就已經把vTaiwan做成教程了,會說為什麼臺灣可以,而他們做不到,而因此要求各國去做這一種事。但是他們拿的比較像我入閣前的改變理論,那個比較像對民間的組織社團,對政府可能政務官層級有一些說帖,我那時還沒有入閣,也沒有發展事務體系的改變理論。現在把這一塊補起來,可能11月工作坊之後……
等芳睿的paper寫好,也可以有一些公共行政學的貢獻,大家才可以拿這一套展開,然後發展他們自己的教材教法,到那個時候我們就不用自己到處講。這最早也是明年年初了。
不過前面也是一樣。
可能要用實際經驗講?像健保署的狀況,在第一次協作的會前會,PO就請業務同仁跟著副署長來,所以要先取得他們那個機關的政治授權,說這一件事的程序部分,就交由政委來督導。
但是「政委來督導」五字在我們這邊是立刻數位化,會變成好幾個政委。像我常常在會前會的時候,常常只是負責開場說:「我在這邊的唯一意義是有逐字紀錄」,這一種狀況也屢見不鮮。(笑)
當然,如果人家的署長來或者是副署長來,我還是得在,就是給他們的長官看,也就是向上管理。但是如果今天他們實際做事的人來,我真的就是打聲招呼,然後說:「接下來交給主持人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