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青年參與當然是公共參與的一部分。其實除了公民投票之外,還有非常多別的公民參與可能性,我們在好比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就是「Join」平台上,我們也觀察到年輕朋友——其實還有退休的朋友——主要是青年朋友,是我們很重要的參與力量。
在各個不同的縣市,像參與式預算,這一種新式的民主制度、對於事情而不是對於人投票的設計上,我們也看到很多是以十八歲作為參與的門檻。
十八歲至二十幾歲的朋友們,在這些方面的參與率也都是相當高的,這一些都是有數字的。
因此我們以促進十八歲朋友們的多元參與來講,目前各部會也都有做這一些工作,就像剛剛法務部所說的,並不依賴修民法的這一件事,這可能要脫鉤去看待,這是我的第一個意見。
第二,法務部這一份 「調降民法成年年齡之民意調查報告書」 ,這個可以在網路上下載,裡面有非常詳細的交叉分析。我也同意今天書面資料第8頁說33%贊成、61%反對,這個失之簡略,因為報告書裡有列出非常多的concern,這61%的不贊成裡面,事實上是有一些條件的。如果滿足了A、B、C、D的話,或許會轉變成贊成。
我精神上同意吳委員,我們應該要針對的是A至D,多花一些時間蒐集相關的資料跟立法例。
不過剛剛聽法務部的同仁說,這是他們日常的業務,就是他們已經有做這樣的事,這個是我目前補充的部分。
主席,不好意思,因為政哲剛剛有舉手提5-5的問題,我們是不是回答一句話就好?
政哲提到的5-5,教育部國教署的回應3,就是頒布資訊、將學生知曉一節,第22頁這邊,國教署將納入辦理,我想這應該是沒有任何違誤?如果只是要提這一件事,那應該是已經完成了。
對。所以我們只是需要國教署一句話,說它已經發生了。
這樣就可以了
您上次有說技術上面,對不對?
是不是實際負責網站的那一位同事?
所以著作權等於在你手上?
OK,好。
瞭解,瞭解。
所以您在信裡面有講,第一個資料是開放出來沒有問題,第二個網站的程式碼也是開放出來沒有問題。
第三個網域還是希望本來的那一個網域,不要改成gov.taiwan,但是如果你們這樣子捐出來的程式碼或者資料,別人要去交互利用,或者他們有做一些改動,再讓這邊分享,這樣子互相是ok,但是這個網域……這個品牌等於就是保留,對不對?
他們到底有多少人有跟你們買過資料?有很多嗎?
都是學校?
沒有問題。所以現在你的意思就是說,因為你整理這些資料當然也是有他的成本,那所以我聽起來,如果我聽錯了,你跟我講,我現在意思是說,你把目前整理到現在的這個狀態,等於是捐出來,但是未來的話,希望有人能夠接受去更新、去維護它。
還是在你的網站上顯示這個資料?
就看你,你希望怎麼樣,我們就把它記錄下來,我才能幫你去找人。
我知道,等於你想要把你的功能加進實價登錄網站的功能,但是你這邊品牌還是保留,等於是你捐一些資料出來,那別人透過他的網站查得到,你不反對,就這樣,對不對?
之前有提到兩個方法,一個是你把現在的狀態,等於是先放著,然後把它公開出來,授權公開出來,然後說任何人願意接的話,那他就可以取得本來的著作權,著作權還是在你的手上,等於你授權給他去改,因為你如果不授權給他改,他沒有辦法幫你維護,對不對?所以一個做法就是說,你現在把你的網站的這個程式碼,你等於寫一份文件,這一份文件是標準的,就是我上次跟你講的授權碼,你放在一個公開的地方,可能是網站上或者是別的網站或什麼都可以,然後說現在這個網站任何人如果想要修改的話,那都可以做修改。
但是這個網域,就是「eb31.asia」上面顯示什麼,還是你來控制,我畫一張圖給你,所以你現在這個上面,你有你的程式碼、你的資料碼,我們通常的做法是,你把你的程式碼跟資料,你把它放在一個公開的平台上面,現在比較多人用的是微軟的一個平台,叫做「github」,但是不管是哪一個平台都可以。
你放上去之後宣稱幾件事,第一個是這一個程式碼著作權還是你有的,但是如果別人要改做的話,你是不會去告他,那所以可能就有一個人來,他可能是內政部、也可能是其他的團隊,他來他就幫忙改一個可能更好的版本,那這一個版本,我們把它叫做新版,而這個新版等於在上面提一個建議給你,那這個建議你可以選擇要參採或者可以不參採,你如果參採、你如果覺得這個不錯、這個功能很好,或者這個改得不錯,你參採之後,你的網站就等於有這個新的功能。
那如果你覺得他建議的這個新的版本、修改不好,那你等於是總編輯,你就不要參採,你不要參採的話,這個還是本來的功能,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說你放上去之後,你等於讓人家去分支、去實驗,那如果這個實驗你覺得是成功的,你就參採,參採的話,你就拿回來,你就自己這邊的功能增加。
那像這樣子的話,我現在做的這一些也是屬於data的資料,就是開放給他們?
對。
對。我知道,你希望有人把它補完。
但是你可以上面再加一些條件,好比像改的時候,不能改了自己就不放出來,改了也必須捐出來,等於是改的部分不能說我改了,然後我就自己再去跑一個跟你一樣的網站,然後別人來的時候問說:「你改的部分,他不能不分享出來,這個東西叫做相同方式。」像維基百科就是這樣子。
你知道維基百科?
你在上面編輯文章,別人也可以改你的文章,但是他不能說他把你的文章拿去改了之後,他改的這個版本不讓別人改,這樣不可以。
編輯權。那現在是這個編輯權等於是你用的這個網域,像編輯或者是修改,如果你覺得是合理的,等於是你當總編輯,如果你核稿說這個改得好、這個沒有問題,他就回到你的網站。
如果他改的不好,他還是要分享出來,但是他就只能在他的網站,他就不能跑到你的網站,就是說你的網站要放什麼是你決定,你現在只是拋磚引玉,把你現在網站的東西放出來,別人可以去改,程式碼改了,必須要把這個改過的程式碼,也能夠讓別人用。
所以如果他改的你覺得好,你就弄回你的網站,如果覺得不好,那他在自己的網站上跑,但是別人跟他要他改的部分的時候,他也不可以說不行,否則就是你可以告他,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這個就叫做相同方式分享。
對,我瞭解。
不過我想雙北應該是很有用,我們是不是先從雙北開始?
我們先說好比像雙北的部分,其他沒有建置完的先不分享出來,雙北的部分等於是你把雙北部分的資料,因為你已經都統合完了。
好啊!這個就看你,如果你覺得你先拿雙北的出來合作,那我就按照雙北的去跟……我們就公布出來,然後我就去幫你找有沒有人有興趣,如果你覺得要等全國都整理好,你才願意跟別人這樣合作,那也是尊重你啊!
因為不動產實價登錄有一個廠商,他不是公務員自己寫的。
重點都是公務員,重點你是一個廠商,他也是一個廠商,這兩個廠商如何把資料接在一起,我們現在討論的是這個。
對,實價是資拓宏宇,沒有記錯的話。
但是你現在是說你希望整理好的這個東西,能夠加進去變成資拓這一套系統的功能,不是嗎?
瞭解。
我知道。你現在是說這一套的維護,維護的成本比較高,你希望維護的成本有人分擔,不管是程式或者是資料的,我聽起來是這樣子,是不是?
是。我們之前講過幾個方法,一個是你用現在的方式,你賣資料,然後用來回收這個費用養人,這個你本來就是這個模式。我們之前或者是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或者是其他的網站,從政府接案子有一筆錢,這個一小部分或者是某個部分幫你維護某個功能。第三個是,找民間對這個感興趣的社團、協會或者是什麼,大家湊一湊集資來幫你維護這個,之前就講三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