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剛剛提到法務部的政策或數位組都是公務員或者是怎麼樣的任用來源。
這兩個看芳睿要不要回答一下?
在臺灣就叫「聘用」?
Policy Lab一年大概跑多少個案子?或是有多少的議題會經過這樣的程序?
看多少人就接幾個案子,並沒有一定的定額。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或分享的事情?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到報告的部分。
謝謝。
sli.do上只有一個主要的建議:「PO只有主要處理Join平台議題很可惜,跨部會協調溝通不是只有join平台的議題才需要,希望未來跨部會的議題,不限於Join平台,也可以透過PO間協助溝通協調。」也跟大家分享這一個月的月會,其實大家投票出來的實際協作題目,是跟「Join」一點關係都沒有的議題。
我們新設立的海委會所提關於東沙環礁海洋國家公園要不要開放觀光的議題,我覺得這個是滿好的,因為我們稍微想一下就可以知道不管國家公園在內政部或是觀光規劃,甚至是國防上的意義,或是環境保護的意義等等,並不是完全海委會就可以處理的議題,所以像這樣形狀的案子,可能不需要等到五千人來連署,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自提。
有一位朋友提到:平常處理議題,發現像這樣的狀況出現,也就是一個部會的議題需要其他部會集思廣益的時候,也可以參考這個方式,來做相當好的管道,以上是sli.do上的意見。
最後有一個廣告,如果不知道剛剛所謂「托育新制度」是什麼的話,我們有 3分鐘的懶人包 ,我們就不在這邊播放了,如果有空回去播放的話,一下子就可以瞭解新的制度。以上是sli.do上的意見。
動議的部分,我們沒有書面的意見,看有沒有要分享或指導的?看老師要不要給我們一些指導?
我想後面的部分,也就是小規模實驗或者是前期的討論,我們只要看昨天聯合晚報到今天日報的處理方式,就可以知道其實媒體朋友雖然不習慣這一件事,但當我們說現在真的是公開討論,討論出來一些可行方案,我們小規模測試,這樣就可以對大家介紹新的概念。
老師提醒得很好,如果能夠用這個概念,比其一被批評就收回去,這個做法雖然也是花了兩、三個月的三場協作會議等等,也許有一些溝通成本,但相形之下花一個月規劃丟出來,然後回來再擬,不知道要經過幾個輪回,至少這是每一步都不會往回退的做法,所以這也是可以請大家參考的。
剛才講的師生比,同仁是不是也可以初步說明,或是逐字稿公布,也就是十四天的中間也都可以用書面補充。
書面提供之後,我們就跟逐字稿一併公開。
看大家有沒有臨時動議?
如果沒有的話,就很謝謝大家的時間。
那三個場域,目前都可以用押金解決的意思嗎?
兩邊大場沒有衝突,我的工作就減少很多(笑),兩邊大場收出來的東西,在技術、成本及法規上有不同路徑的話,可能還要多開一場協作會議去作這部分的排解。
今天非常感謝大家,我們從這樣的角度看起來,離線、偏鄉的部分確實有需求,這個需求剛剛提了非常多的方式,看起來是可以有效減低目前要背4公斤出門的醫事團隊的負擔。
當然大家提出來的各種建議裡面,有些減低的程度可以減到帶一台手機就好了,有一些是要帶別的東西、前置作業,這其實永遠都是trade off,就是我們要付出多少的訓練、技術成本,去換大家在每一次工作時的時間減低,這一件事我們之後會很詳細盤點,然後在第三次協作會議的時候,回過頭來確認這樣盤點出來的解法,是不是真的大家可以接受的。
另一組在一開始就被交給非常困難的題目,如果這個題目以前做得出來的話,其實別的國家早就已經做了。意思是,我們測試出這樣的解法,未來是可以輸出的。
目前以我所知道的,以行動支付,而不是行動醫療來講的話,其實有滿多人在解,像剛剛提到QR code的成本比較高,印度正在用Audio QR,只要配麥克風或者是簡單的接收器,這樣就可以透過音訊去傳遞相當於現在QR code傳的事情。
比如現在也有所謂的模擬卡,是一張IC卡,但可以感應別的憑證或是手機IC卡之後,就模擬成你的那一張IC卡。但這些都是在實驗的階段,不是說要一下子就可以發給一千萬人。
我想今天大家在法規上,或者是成本上指出一些限制,對於接下來的收攏是非常有幫助的,因為這樣就不用試那一些明明不合法、明明非常貴的事情,我們會在法規、成本都可以允許的情況下,看怎麼樣把目前的就醫體驗變得比較好。
我們做任何數位服務的時候,沒有比現在的狀況好的話,即使我們花了很多的時間建置,到最後也沒有人用。一定要變成他的經驗、體驗等等都比現在都方便,才會自願使用,臺灣並不是非常高壓地說:「本來的都退場,新的東西就來用。」的地方。
因此非常感謝今天大家把不要走的路都畫好了,現在這一個求解範圍,顯然已經收歛了一些,但現在看起來還是需要做更進一步的評估。
同樣的,我們這邊評估之後,會在第三場的協作會議當中,把留下來、大家覺得可行,或至少稍微修改一下覺得可行的方式,再跟第一場、第二場協作會議的朋友們再做一次確認。
今天非常感謝大家的貢獻,謝謝。
這是要點名我嗎?(笑)
我想是這樣,各個投開票所之所以公布整體多少人投、多少人領,目的並不是因為學術研究,而是因為投票這一件事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要徵得大家的公信。
好比像這個地方如果一百個人領票、投出一千張票,就表示有做票。原本使用的目的是這個,原始目的並不是做分層分析。
以上是就統計上來講。統計是一回事,但是分層分析是另外一回事,好比像這是比較小的投開票所,二十歲至二十五歲,可能只有幾個人。如果要特別統計這一件事,而且不是以抽樣,而是以實際值公佈的話,跟投票秘密的價值中間就開始出現競合。
因此,這就是為何各國通常不會用「實際發生多少就記錄多少」的方式來取得資料,因為跟秘密投票的意旨有違。
當然,技術上可以想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因應,但這些方法都不如事後抽樣來得方便,這就是為什麼實務上中選會是用事後抽樣來做。
兩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