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規則的設定等等。可以有政治上的權力,也可以有行政上的權利。
外頭全球化的市場太大了,共同體在裡面都是滄海一粟。
是。
其實有些藝術家就是這樣,有個專門的名詞是day job。
也沒有這麼悲觀。我們現在全臺灣各地看地方創生,像達魯瑪克部落,已經從能源本身就已經是自給自足。
如果一級農業、二級加工等等,本身已經形成一個生態圈,又有族人的共同體邊界,是不是族人一言可知。
這時如果是電力、能源、通訊設備及食物,都能充分掌握,其實他們完全有這個資格說,部落請你來寫文字,我們提供一切生活之所需。
但是要到那樣子的程度,必須要接回某一個地方的生產系統,大概沒有辦法純虛擬做到這一件事。
其實,我們現在做公司治理的時候,也特別強調ESG。除了金錢價值之外,環境、社會、治理價值也是財報裡面看的。
大家覺得單純追求金錢價值,如果是透過破壞環境、社會、治理的方法來達到,這樣乍看是對股東好,但是如果讓股東們生活的地球剩下50年了,這樣真的對股東好嗎?
所以即使在偏右邊的新自由主義,都正在用ESG Accountability來重新給一個交代。那更不要說稍微偏左一點的,互助、合作的這一些團體。
我覺得治理還是核心。像我們做公共服務的,如果不跟大家有這種開放政府、雙向溝通,那我們也會陷入媒體工作者的問題:也就是為了大家好、很認真做了這些,但都不被肯定,薪水還比外面少。
主觀成就感是不能支撐全部工作的,我們還是要把共同創造的成本、風險,都讓公民社會一起來參與才行(笑)。
是,會吵的進廚房。
我覺得「真相發現」,也就是新聞工作,是很類似的。
大概13歲吧!我當時架了許多BBS站,也擁抱了當時最先進的技術,叫做Gopher,現在沒有人記得了。
你把它想成一個網站,但是一個樹狀的結構,可以放多媒體,現在網頁有的,它都有。
它唯一沒有的是什麼?就是超連結,也就是在網頁和其他網站間互相連通。當時開始有人研發這一個,所以幾個Gopher站長可以說我的目錄連到你的目錄,一起編輯成分散式百科全書的想法。
後來Gopher的發明者,明尼蘇達大學,突然傳出下一個版本開始,要收授權費。所以我們就面臨了一個選擇,我們都要用舊版,還是自己想辦法搞一個?但是要從頭寫起,因為著作權從頭就沒有分享出來,也沒有CC授權,或者是大家變成要付授權費。
這時就發現,如果沒有參與治理的權利,結果就是我們其實只是幫發明者打工。這個是很關鍵的。
當時有一位叫做Tim Berner-Lee的老兄,寫信給關心hypertext的人,說Gopher怎麼樣沒有關係,因為World Wide Web保證一輩子不收你們授權費,也保證這一切的參與,以後可以用網際網路治理的多方利益關係人原則,會組一個W3C,讓任何願意做瀏覽器的人等等來做這一套機制。
但當時World Wide Web那一套,除了Gopher跟FTP這些舊的協定之外,其實用HTTP的並沒有幾個網域。我加入的時候,全世界有沒有100個網站都不知道。
這就很像現在一個新的公鏈出現了,為什麼要跳船?沒有道理啊。為什麼當時願意投入World Wide Web?是因為Tim承諾誰願意來,誰就是治理的參與者,永遠不會像Gopher作者那樣威脅我們收授權費,所以一群人都跳船。
接著就出現搜尋引擎,後來的事情就是歷史了。到2000年,Gopher也成了自由軟體,但是來不及了,大家已經轉向了。這是我個人親身的經驗。
是啊!
不用先問過Tim Berners-Lee。
網站當作備份,但是不依賴於網站上。
這樣就很好了。如果不是有PRC和CCP的話,那反而很難解釋。所以感謝党,讓我們很容易解釋這一件事。
是,如果是集中式儲存,那就消失了……對不起,被消失了。
也要看哪一種。好比像林飛帆、黃之鋒這一類的用戶,可能每一天都感覺得到。
IPFS的話,真的沒有太多的辦法。
最簡單的是,你挑一個公鏈,然後寄生上去就好了。
但也只有一個一次性的成本,當你第一次造訪完之後,都很容易散佈的。
這也是。
PRC境內,那也不能說是正常的網際網路。
所謂正常是什麼意思,在哪裡都是不同的。
不過我的意思是,從他訪問的方式,只要還是在沒有加密——或者是號稱有加密,但是其實沒有——的這個端口,你本來就不可能避免言論封禁。
如果是言論無法封禁,就必須從造訪者到內容這一端,每一點都是加密的,這一定程度上會造成使用上的門檻,可能目前沒有很完美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
對,你挑一個有很強的意願不被封禁的技術,不管是IPFS或者是別的,你就搭上去,其他就別想,我的具體建議是這個。
因為要把Cloudflare或者是GitHub關掉,那在PRC內部的科學社群會跟他過不去,這個是為什麼PRC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封鎖GitHub,因為每一次封禁,科研人員就造反。所以你只要放到Github上,就已經是很好的內容遞送網絡。
當然,是。
可以,沒有問題。
還在零時政府,做完全相同的事情,只是我現在的生活是納稅人的錢在付。
像2014年底我擔任行政院專案的計畫顧問,2015年的時候是各部會對於公共討論,在技術或者是程序上的的引導師,這一些角色其實都不依賴於政權,也不是特定政黨。
所以我覺得是非常有彈性,我現在擔任這個位置,我也不對公務員下命令,他們不叫我長官,也是叫我唐鳳的。我即使不當政委,我同樣的事情還是在用同樣的方法做,所以可以說我是和政府一起工作,但是並不是為政府工作。
像我可以每個禮拜來這裡跟人家聊天,或者是跟各部會僵持不下的時候,還是以每個小時領出席費的方式,幫忙解決價值上的爭執。或者是像不知道怎麼樣跟民眾溝通的時候,還是規劃一些溝通方式。
所以其實,我並不覺得我的工作跟我的職位有太大的關係。這個職位對我來說,可以說是榮譽職。
讓人看到事情有不同的做法。
當然。
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社區意識。當然這在社造已經講了二十幾年了,但社區意識真的是最核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