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徵求合作夥伴,你們本來有什麼想法?
所以給一個列表,其他都是人工媒合?
我們去年有一個做法是,我們把被刷掉二十名以外的,通通都邀請來報名,反正這一段時間有空,想做的事也沒有人做了,是不是媒合一下去做別人的事情,不過這等於是團隊間的媒合,但是那是有個人報名的路口,所以倒流到這裡,如果沒有個人報名的路口,等於要另外給一個路口。看你,這個我沒有一定要怎樣。
對,我們怎麼知道團隊的是誰?跨團隊的時候,你不能保證一定找得到他。
也可以。
但是現在的意思是可以毛遂自薦,就是說公部門專家、私部門專家或者是領域專家。
現在只是說要不要有一個按鈕說「有沒有興趣」、「我想報名」、「我想組團」。
就是「我想跟團」?
我想撮合並不是給團隊,而是給行政人員,當時已經輔導團成立了,輔導團看自己的,或者是輔導團自己的人脈,這兩個加起來變成撮合的結果,還有入圍團隊一來要跟團,然後是說公部門專家、私部門專家或者是領域專家,然後是說有什麼貢獻,整理之後去用,並不是直接要求團隊來用。
今年是重開這個機制而已,這就不是公開的,填完就類似google form一樣,直接送出去,如果你覺得可行,去年就重用。
對,這邊的意思是一樣的,我們現在是二十個都列出來了,右邊有一個「我想報名」,我報完之後是對他有什麼貢獻,因為對它有興趣,就按三次,重複的資料再帶出來一樣就可以了,也許我對每一個的貢獻是一樣的。
這個沒有很難改,就用本來的模組就好,一樣開七天。
應該沒有別的了。後面其實都跟去年一樣。
我們要點要先通過,再拿那個要點去組團,這個是下一場會議要做的。
如果對任何技術上問題的話,請連繫雨蒼或者是Mark都可以。謝謝。
今天主要是把各部會去年執行的事情,讓大家瞭解。
《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是以民間的需求出發。在解決的過程中,也促進了公務體系找出更好、更創新的方法來做事。
我覺得有一些滿好的,像我看到報告裡面,工程會有提到小額採購,事實上從10萬變成100萬的這一件事,雖然去年3月就已經發生了,但是我們在社創巡迴的時候,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同仁,我們是不厭其煩告訴他們說「是這樣的意思,你可以這樣子使用」等等,經過一年之後,大家多多少少都有這樣的體認。
我們從中央調整法規,所謂「社會創新帶動法規創新」,地方政府並不是自動就知道的。因此,我們會透過巡迴的方式,我們希望調整之後,地方政府的同仁,如果在執行上有什麼窒礙難行之處,大家透過像視訊、直接對應的方式,各地拋出來的球,我們在社創中心都接得到。
這些球十有八九,我們已經接過了,只是大家之前沒有這樣子公開談過而已。雖然沒有在同一個房間裡開會,像現在是見面三分情,我們隔著視訊是見面兩分情,是用這樣的方式實際協調。
這些協調的成果,藉今天這個機會,再跟大家說明一下。
可以解除列管,沒有問題。下一個。
謝謝。
這個可能下一次社創連繫會議的時候,我們可以來看一下SDGs各主題的具體比例,即使不是正式報告案,可能也提供一下書面資料讓我們參考。
跟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扣合,不管是經濟部或者是教育部這邊,我想接下來外交部在做年度國家自願報告的時候,以及聯合國大會期間規劃相關活動的時候,我覺得都是滿好的材料,謝謝。
我先詢問一下,「法制作業程序完成」的意思是包含預告期?
所以大概4月左右,就會對外公開?
只是還沒有正式提出法規預告而已?
所以大概3、4月?
所以等於是下次社創會議的時候,準備作業已經做完了,這個是從你們的角度來說。當然,還是會有預告的過程?
大家覺得處理到這裡差不多了?
好的,那應該可以解管,沒有問題,謝謝。
以後引用的時候,可以有一個專門的文號專門講這一件事,而不是附帶決議?
看相關部會的想法。
感謝。
所以聽起來是跟內政部這邊是類似的想法嗎?
我比較直接問,這個是個別徵詢,或者是放在Join平台公開徵詢?
所以聽起來是通函,是特定那幾個利害關係人,他們都沒意見,這個會商就等於是確定。
如果他們有意見,是就這些具體意見,當然也會邀主管機關內政部來進行討論,聽起來的討論是這樣子?
然後這不是公開徵詢,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來提意見。你們的徵詢期如何設定?
瞭解。我們可不可以折衷一下?
第一,這大概沒有辦法解管,如果下次真的有人有意見的話,我們下次還是要提到這邊來確認,或是提到會前會來討論。
第二,徵詢的時候,也請讓各界瞭解到這其實是通知性質。如果他們發現有明確不可行的,當然也許我們可以就特定事項討論,但如果是以定性上的話,並不是「定性可以被挑戰」,而是「實作上是不是有什麼窒礙難行之處」,大概是用這個角度去徵詢。
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到3月底是ok的。
請。
我的意思是,這個補充說明裡面,會用另外一個函的方式去通知大家嗎?或者是用我們今天會議決議?
因為你現在有一個函文刻正簽辦中,那個是?
但是,你現在沒有具體文字的話,我們比較難在這裡討論出來。如果你有具體文字的話,反正我們到3月底前都是徵詢期,我想你這邊是作為機關意見,這也是可以提出來的。
是不是請你們先擬一個版本?假設我們現在不是要用通函,而是用一個契約範本加註文字等等的方式來處理,等於提一個修正案,我們就跟之前一樣,用會前會來協調有沒有可能放進去。好不好?用這個方式來處理。
瞭解。我的意思是,要搭這一輛車的話,是要另外提修正的構想,我們再循一樣的程序來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