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很高興今天大家非常準時,所以我們就準時開始。

大家好,我是蔡玉玲政委,今天很高興我們來談一個大家很關心的題目——Airbnb。

主席及各位與會的來賓大家好,我叫林玥秀,我來自高雄,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我是餐旅學院的院長,很高興今天有這個機會參與討論。

大家好,我叫朱家瑩,我現在是自由作家,不敢講作家。事實上我以前在民生報跟聯合報服務了二十幾年,主要負責旅遊方面的一些新聞,現在是自由撰稿人,幫天下雜誌、國家地理雜誌、Lonely Planet這些雜誌撰稿。

大家好我是王景宏,大家叫我TonyQ,我本身是網路技術人員,算是資訊圈的身份與會。

大家好,我是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查報中心主任劉士銘,很高興參加這個會議。

主席、各位長官及各位與會代表大家好,我是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

大家好,我是林家正,我現在服務在內政部地政司,有關於土地使用的部分由我們這邊來負責。

主席還有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我是消防署代表梁建文,梁專員。

主席、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我是財政部賦稅署消費稅組組長翁培佑,非常高興參加今天會議。

大家好,我叫蘇靜娟,現在服務在財政部賦稅署,從事有關於營業稅的相關業務。

大家好,我是財政部賦稅署專員呂繼宗,很高興與會。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晚安,我是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胡美蓁。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經濟部商業司金瑞音。

Hi, good evening, I’m Mike Orgill, Director of Public Policy of Airbnb, thank you so much for inviting us to be here tonight.

Good evening, my name is Sanghyun Lee, Public Policy Manager, from Korea. Thank you for inviting us.

大家好,我叫 Henek Lo,是 Airbnb 香港跟台灣的總經理,很榮幸在這裡跟大家見面,謝謝。

我是Claudette,負責香港的partnerships,請多多指教。

大家好,我是陳幼臻,台北市美國商會的代表。

大家好,我是全國旅館公會的理事長,我叫徐銀樹,請大家多多指教。

大家好,我是途中青年旅舍 founder,郭懿昌。

主持人、蔡政委、大家晚安,我來自澎湖,我是澎湖民宿發展協會的理事長,我叫黃秀惠,歡迎大家有機會到澎湖來玩。

大家好,我是國發會法協中心副主任劉美琇,我們是負責推動行政院核定的虛擬世界法規調適的相關工作。

我是國發會法協中心吳家林。

大家好,我是速錄師薛雅婷,今天負責同步紀錄各位的發言,歡迎大家踴躍發言。

大家好,我是行政院青年顧問團彭彥翰,現在是中華國樂團的副指揮,同時也是師大教育研究所的博士生。
(開場簡報)

很高興大家都在現場,現在線上27位快要30位的朋友... 變成30位了。很高興今天大家來看線上的直播。接下來我花10分鐘的時間,把前面三個星期在網路上進行意見徵集的活動,跟大家介紹。
(交通部簡報)

當然整個運作的方式是房客需要透過Airbnb來住房時,經由尋找客源,經過一個預訂的聯繫後可以入住,當然Airbnb裡面有一些關於消費糾紛爭議的處理方式,比如我要取消訂房,或者是對於房型的內容與我所看到的不一樣,當然相關的處理方式與瞭解的可能都是透過一些回應,由Airbnb來作一些處理。

問一個網路上提的問題:所謂「日租套房」,指的是非法從事旅館業行為的業者,或是法令裡有其他的定義?

需要取得消防法規來取得合法的申請及登記,並不代表所有的日租套房都是非法的,當然我們也有一些住宅區是經過合法的程序成為一個旅館業,目前我們看到大部分的日租套房裡面都規避這個地方,因此是從事非法行為。

剛才提到目前有一些合法、接受輔導的日租套房,我記得看到數字是幾十個,現在可能已經上百個案例?但有些仍然是非法的。

日租套房如果符合的話就是合法,但現在大部分很多都是不合法。

感謝很準時,剛好10分鐘。去掉我剛剛問的問題,其實大概只用了8分鐘左右的時間。
(Airbnb 簡報)

謝謝行政院及vTaiwan給我們機會參加今天的討論。因為我不是台灣人,所以發言不清楚的地方,請大家見諒。台灣政府對於共享經濟的相關議題採取如此開放立場,我們非常感激,透過今天的簡報我們向大家、經濟部說明Airbnb商業模式及我們與各國政府一同合作針對分享住宿新創法規及分享經濟的影響。

我問一個網路上的問題,您說3000萬保障計畫的這一件事,在台灣有使用過嗎?

剛才的回答是,有關之前講到100萬美金,相當於台幣3000萬的房東保障計畫,可以保障的範圍是可小可大,也就是連地毯上紅酒的污漬,都可以在保障的範圍內。

不曉得利益關係人有沒有要回應或者發言?

我想讓台灣的旅館業及民宿業有更多的機會。

我今天會用一個比較中立的立場。住宿方提供者提供這樣的空間,然後去媒合,所以本質上還是把住宿的空間切割成不同的時段去做空間的使用行為,所以我們也很感謝觀光局在上個禮拜作一些資訊的彙整及討論,我們自己在網路上也有一個社群想要做青年旅舍,不好意思,我們雖然拿旅館執照,但我們仍然認為是一個獨立的。

今天講的就是自用住宅招租的行為,交通部給我們的民宿定義裡,「鄉野生活」就是在觀光區。不曉得民宿協會這邊有什麼想法?

其實剛剛郭先生有提到,不是只有Airbnb的問題,其實網路的移動及訂房的系統,並不是只有 Airbnb 有這樣的問題,像澎湖地區、花蓮都很多,其實共享經濟及內涵是相符合的,民宿也是我們來提供住處的服務,其實跟共享經濟是有相同的利益存在。

有位稍微晚來的朋友,請簡單和大家自我介紹一下。

因為我還滿常出外旅行,其實我是Airbnb的愛用者之一,所以等一下有一些想法可以與大家分享。

其實我今天在這邊收獲非常多,Airbnb公司其實已經有提到有關100萬美金,其實我覺得比較偏重在案例,是不是有過這樣的案例。

我想這一輪發言之後,我再請這邊回應。

那只是一個建議。

是說具體有多少件嗎?


之前的會議比較delay,所以比較晚一點到。我是陳良源,我跟各位報告,我是學觀光的,我畢業後在旅館工作過,大部分的工作時間是交通局,退休後在真理大學,我對此議題非常有興趣,因此觀光局一邀請我,我一口答應。
郭先生剛才說「難道國民的安全不重要嗎?為何要再三檢查?」這是營業與非營業的問題,你自己住在家裡面,你自己的安全要負責,並不是你的安全要政府來負責。

我只是轉述網路上別人的陳述,並不是我自己的觀點。

自住者要負自己的責任,但營業的話,你要負的責任並不是一般的責任,你必須要負專業的責任,因此你當然要更被重視這一個問題。

所以這樣說來,民宿算是營業行為?

副業的話不是。

好的。接下來請Airbnb回應。

主要有三個部分。

我剛剛提到是有關於安全的問題...

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問題,這也牽涉到我們剛剛說信任與安全部門、信任與安全的機制,這是我們在商業模式非常重要的環節。

有32萬入境台灣旅客使用Airbnb,不知道入境旅客的收入他們是如何保留,或者是政府如何收取這裡頭一些相關的稅收?目前他們的想法為何?

剛才講到有關於賦稅部分,不曉得經濟部及財政部的朋友有沒有要先回應的?之後再開放所有的朋友發言。

我們非常高興聽到 Airbnb 願意作政府及住宿業者間的橋梁,可以讓他們依法繳稅,我們非常高興聽到這樣的訊息。

最後這句比較是宣示性質...(笑)

其實Airbnb的總部現在是在新加坡,我個人也是在新加坡工作,所以今天跟大家見面是出差過來。

像剛剛講房間分享的概念比較像目前民宿的型式,我只想補充:依照商業登記法,目前民宿是不用辦理商業登記的,未來即使是可以成立民宿,我想納管可能還是在民宿主管機關,大概沒有再作商業登記這一塊的管理,以上補充,謝謝。

我自己本身是Airbnb的愛用者,所以我在這邊以一個愛用者的角度及算是長期在關注公共議題及負責人的角度來看這一件事。

最後面一點,是關於保險在本地如何處理,第二個是否是真的自住房子出租。

上次我也有參加Uber會議,究竟現在的模式是合法的產值或者是搶走了?我覺得這一件事或許我們都要再確定一下。

我在這邊是以一個觀光業媒體角度來發言。其實像剛剛談的稅收、旅館業是不是多付出多少成本去維持旅客安全的問題,其實老實講我在訂房時不一定會想到這一些,只要方便,你提供的東西大家都講好,其實網路上也很多review,好像是可信度高、又便宜,為何不能?我想這是需求的來源,既然有這麼多的旅客採取,也就表示那個需求是存在的,我相信會再更增加,但這個問題我們沒有辦法,政府也好,或者是合法的民宿業者也好,沒有辦法把它視而不見。

補充一下,你有營業的金額、盈餘的收益,你就必須要繳營業稅、收益稅,以上。

其實我對自己出國的一些想法,我覺得裡面有幾個點想強調一下,其實便宜與否並不是今天爭論的重點,也就是一般旅館是不是便宜,這是一件事,重點在於我住的房子,我偶爾拿出來出租,如果需要程序,程序是否簡便?或者我有沒有機會這麼做?如果我想要這麼做,我是要符合那些安全規範對上幾十間房間的大旅館,是不是不一樣的?房間可能還有一些大廳及公共空間的要求,那一些要求在日租條件底下是不是一樣的,這一點在房子出租的點上是要被討論的。

有一連串非常多的問題。

是不是有一個退場機制,也就是你被檢舉了,被使用者抱怨很多,要到達怎麼樣的程度,你們才會把這一個房東去著重在網路之外,因為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新聞,也就是在西班牙他有一個少年被關在房東住的地方好幾天,後來才出來求助,我相信像這樣的房東一定會被你們排除在外,但有沒有一個什麼樣的機制?

我想一個會議開到最後是尾聲,我想提出我個人願意來協助,如果你願意替台灣合法的旅館來行銷,我相信我願意幫你。

真的非常熱情!

不好意思,剛剛有提到有關於Airbnb在核心的定位上是在短期的租賃,並不是專業經營的部分,所以其實剛剛也有延續到前面提到的,也就是提到篩選機制的時候,是不是要建立一個回報的機制,這個機制由誰來認定?

我想這其實這不是Airbnb的問題,我們也希望Airbnb的部分,全台灣合法的民宿都來(參與),其實包括「Agoda」、「booking.com」等很多網路平台都會到台灣各縣市的民宿協會來邀請合作,我們也很歡迎你們來跟我們合作,重點是現在是因為都會區非法旅宿業的問題,我有聽說未來台北市可能會開放某一區空的舊房子,獨棟的那一種,我不曉得,可能會在某一區,也許是為未來共享民宿的開放,我聽說有這樣的訊息,我不知道(是否真的)。

首先感謝主辦單位辦這個活動,在座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身分,其實我們是消費者非常感謝用這樣的機制來拓展我們的旅遊,用更積極實用的方式。不管是產、官、學,我們希望看到更多公平社會正義的實現,我想呼籲的是,也許下一個議題可以積極去回應,也就是台灣政府要如何積極面?比如收到稅金或者是保險面,不管是對房東面的求償,也許是房客的求償,不管是來自哪一個國家。

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剛剛Airbnb提到是針對自用跟偶爾使用,但這房子並不是專門營業,所以請問如何查核,也就是如何確定這是自用,而且是偶爾使用Airbnb的房間?

剛剛講到不好房東的問題,如果房東有被申訴或者是不好行為的話,我們確實可以在平台當中除掉。全球有150萬個房源,每一個不一樣,我們必須要一一考量,所以並沒有放諸四海皆可適用。

最後補充一句話,你們的數據雖然說平均出租的天數是一年30至60天,但交通部調查的結果卻是日租套房佔了八成。

作為工程師,我也順便補充一下:「中位數」跟「算術平均數」是不一樣的概念。(笑)

我們超過22分鐘,不過回答理事長講的,這個平台是所有行政院在推跟網路的政策都會有這樣的會議,所以晚上開會並不是特別為了Airbnb。選晚上是希望大家都下班後可以一起來關心公共議題,因此這個是這個平台在晚上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