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途中青年旅舍 founder,郭懿昌。
我今天會用一個比較中立的立場。住宿方提供者提供這樣的空間,然後去媒合,所以本質上還是把住宿的空間切割成不同的時段去做空間的使用行為,所以我們也很感謝觀光局在上個禮拜作一些資訊的彙整及討論,我們自己在網路上也有一個社群想要做青年旅舍,不好意思,我們雖然拿旅館執照,但我們仍然認為是一個獨立的。
我只是轉述網路上別人的陳述,並不是我自己的觀點。
不好意思,剛剛有提到有關於Airbnb在核心的定位上是在短期的租賃,並不是專業經營的部分,所以其實剛剛也有延續到前面提到的,也就是提到篩選機制的時候,是不是要建立一個回報的機制,這個機制由誰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