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程和主體架構進行說明。從 5/12 開始,在政府收費以圖資為大宗,邀集內政部、農委會、法務部,討論了圖資的收費原則。 在 5/15 蔡政委的會議上,我們討論了是否可採私法授權的議題。我們希望規費收取金額做出盤點,這樣針對資料開放的衝擊,能有更進一步的瞭解。於 6/10 確定了資料分類的方式,以及授權的範本,定調為司法的關係行為。於 6/25 請法規會提供條款修訂,也召開了跨部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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