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我們來定沒有用,結論是社會自有公斷,也就是空屋多這個地方跟房價高是不是一樣的地方,一樣的話我們就再討論,不一樣的話,我覺得一次回答這個問題,也很有幫助。
內政部是不是到區?
所以如果到區的話,只有你們那一份的數據可以用,對不對?
要跟你們報告一模一樣。
「空屋率高的地方與房價是否有因果關係」。
真正要解決他的問題不是一場協作會議可以處理的。
你的第二題是什麼?因為我們的第一題不知道是或否。因為你不能假設現在有答案,坦白來講,我們現在沒有人知道。
內政部的資料可以事前在議題手冊放給大家,這個是公開資訊,那個不是秘密,那個事前可以給,大家可以針對你們給的數據,提出他的看法或者是他的反證,這個沒有問題。
我們現在在講的是86萬戶的部分。如果按照Mark剛剛那樣講,就是對你們做調查方式給建議,然後納入下一年進行時的參考,或許可以多納入一、兩個參數,類似像這樣,這樣也滿有建設性的。
你屆時聽聽看,覺得沒有幫助也有可能。假設這個是第一段,第二段是與會者有不同的意見。
要討論大家為何買得起、買不起?
像這個問題內政部就要出來講話,也就是鼓勵地方縣市政府多蓋社宅、推廣包租代管,也就是看一下有沒有適合你的房子。蘇院長也才說要擴大青年跟夫妻的補貼,這也是一個。
我們還是回來。要不要把Mark所講的補上去,也就是認為下午討論的方向?
那個是上午的題目,所以你的「4」是什麼意思?
確實。如果目前暫定這樣子,財政部跟內政部,像討論上午的主題,也就是因為部會的簡報要說明這一件事,確實就像Mark所講的,也就是你這一份做的哪裡有道理、哪裡沒有道理。
下午討論的方向是什麼?
我們剛剛已經講了政府沒有定義。
你那個是第二個。
對,不要一下跳這麼多,一步步切香腸切出來,邏輯才清楚。反正我們訪談之後還會有一個會前會,如果有一些新的訊息進來,可能再微調一下或者是提案人又有什麼新的建議,我們會前會再確認,但是如果我們先暫定這樣子,也就是給大家心裡面瞭解。財政部同意嗎?
內政部可以嗎?
沒有到各區,就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內政部那個是每一年做一次,如果假設我們下午真的有一些修正的建議,他們覺得可行就馬上可以做。
不用。因為主計總處的報告沒有到區,只有縣市別,而且每十年才做一次。
現在行政庶務的分工,因為本來的主辦機關是財政部,如果是這樣的話,內政部要不要也列主辦機關?現在的角色不亞於他們,對你們來講不會有什麼負擔。
不可能要財政部幫內政部的數據來做解釋。
有沒有什麼難言之隱?
聽懂了,我漏一件事,如果他們有掛主辦機關,他們當天要做什麼事。
所以內政部如果擔任主辦機關要做什麼?
這樣好了,因為今天內政部來的都是業務單位同仁,我們辦公室自己有漏一件事,以後開工作會議,務必請該部會的PO,第一個他要來開會,第二個是他來開會前,要跟業務單位的同仁說清楚,我們這個到底在討論什麼,因為我現在才知道內政部三位有一點沒頭緒,這個我們可以理解,是我們失職的地方,很抱歉。
主辦單位內政部列上去,有問題請你們的PO回來跟我們講,不要由你們來講。
聯絡提案人的部分,還是交由財政部,因為你們之前有聯絡上,我現在看起來聯絡提案人要做兩件事,第一個是先跟他們講今天定的初步方向,可以看他有什麼建議;第二個要讓他知道考量是什麼,也就是剛剛討論的一些脈絡,包括有一些前提,我們要讓大家有客觀的討論基礎,才能有下一步,這個是要讓他知道,最後,一定要反覆邀請他來參加協作會議,這個事情要做好,也就是不厭其煩。
反正就做。不要讓他覺得沒有通知他。「初步盤點利害關係人」是什麼?
因為原本約訪的對象是財政部提供的,也是按我們原本舊方向一些情境下假設。
方向有改變,可能有一些會抽掉、有一些會更換,看內政部有沒有建議,如果要考慮空屋的關聯性,你覺得要去找誰,你們可以想一下,不用現在講。
透過PO有沒有建議要約訪,還有協作會議當天,也就是7月19日來參加的人。請PO再來補充。
場地的部分,不要讓內政部壓力太大,我覺得還是請財政部處理。
假設有。
你們現在是在哪裡?
協作會議一般的慣例是從早上10點到3點,我們有收到一些參與者的意見是他們要請一整天的假,說都沒有為他們設想,現在有一個想法,除非大家有什麼其他的建議,不然我們試辦一下,就是改到2點到7點,我認為兩邊取一個交集,畢竟到週末,動員公務同仁行政成本高一點,改成下午,一般民眾請半天假比一天假少了,從外縣市來的話,交通時間也比較寬裕。
從2點開到7點,我想對中央部會7點下班應該還可以,如果財政部ok,內政部的時間、地點都可以,你就帶回去給你的PO,有意見回來講。
人力配置都好了。行政庶務支援是什麼?
現在決定一下是下午茶或者是晚餐。
經費、行政庶務都是財政部,現在不好意思再凹內政部,他們今天趕鴨子上架。
相關的時程確認?
這一件事什麼時候決定?
理論上會確定7月19日要不要來,我們就看情況,反正就那一天做決定。
不見得是全有或全無,如果他有一些回饋,反正可以再來告訴我們,像我們剛剛所說了,這個是初步的,我們會定一個7月19日的討論方向,部會才好做相應的簡報內容,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會有其他的input,像有一些訪談、新的訊息進來,但是我們無法滿足每一個人,就像我們所說的,邏輯上有些很跳躍,或者是對整個政策的內容有一些誤解或什麼,不可能順著他的意思說就一定用那個,我們會做一個決定。
其實就像剛剛的討論方向,坦白來講,也是從那邊一直收,因為沒有辦法一直跳躍,在前提不處理的情況下來討論解法,這樣的會議很不嚴謹。
我開頭就有講,行政院唐鳳政委辦公室,我們的立場是提供主辦部會必要的技術跟行政的協助,但是不能說事情都變成我們辦公室在做,我覺得這個也是權責不符,畢竟,去面對立法院的也不是政務委員,也是各位的部長、處長,包括上去JOIN回應的,也不是掛唐鳳政委辦公室,回應的單位是財政部、內政部,所以整個準備的過程都要有部會多一點人參與,這個觀念要先溝通。
現在既然排定三場訪談,也會有一些新的時間上來,會再有一些時間抽換,因此我建議一個大原則,如果財政部建議的名單,至少財政部要出席,內政部建議的,內政部要來,當然內政部不能一個都不建議。
主持團隊在約的時候,請大家儘量相互配合,除非有很重大的事情,但是原則上希望兩個部會要有人參與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