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要回答提案人,提案人的訴求很強烈要禁用等等,我現在是說政府要依據什麼東西,我是覺得政府還沒有依據,我們是拿不出來。
但是你剛剛講的是禁用,而是篩檢要避免的話就遠離他就好了,國健署的態度是什麼?
一開始我就會說WHO說可以用,為何要管我,政府不讓我納入採購範圍就是一種歧視,除非政府拿出依據,環保署的依據是道德勸說,可以,但是就到這邊而已,我要問的是,我覺得這個會是一般消費者或者是廠商來第一個要問的問題,就是到底憑什麼來管我?我們現在講不出來,講不出來也沒有關係,但是大家要知道政府是沒有辦法回答的。
環保署講的那個,也就是對特定廠商有歧視性的採購,但政府在採購上是要很公平的,除非有依據,不能說不買你的東西,只買他的東西,你問問看法務部,採購法是不是可以這樣執行?
廠商就會說到底你的依據是什麼?
我如果是廠商,我這樣問你,如果要規勸那一些採購的產品,我可以行政訴願,政府採購為何要特別排除我,你的依據是什麼?你們怎麼回答?能不能回答?
我們覺得當天可能會遇到,小桌長退到這裡,大家心理要有數。
要多舉一些例子。是要平衡,講國際標準,每個人都只會講他的喜歡,例如歐盟開放豬肉瘦肉精,但是臺灣不行,所以我們也有比人家嚴格的地方。
患者可能會講很多,一定會一直講歐盟的,我們的簡報裡面有沒有其他的依據可以告訴他說不是臺灣政府顢頇,我們也有依據,要全盤考量。
即便結果看起來很像,但是過程不一樣。
照片就好了。
國健署放的意思也是這樣,你讓我少接觸,敬而遠之就好了。
不吃飯應該沒有關係吧!
那邊是6點30分結束。
我查一下再跟會長講。
是不是請農委會簡單跟我們講一下這一案的原委,讓我們了解一下。
上一屆嗎?
那應該是屆期不續審,所以嚴格來講這一屆是還沒有人提案?
幾個問題,你們跟立法院,上一屆的態度是一樣,沒辦法修的原因是,單純因為時間排不上?或許不是優先議案?
上一次修什麼時候?
實際上原因是什麼?沒人反對為什麼不一起修呢?
上次在經濟委員會,哪位召委負責動保法?你們還有印象嗎?我只是好奇想知道,第一個我想了解當時的情況,因為你剛說有一些委員有提案,有些也有連任,我假設他們還有興趣,到時候開協作會議可能是可以邀請的對象。另一個技術性問題,網路販售那個難道不能跟海關、財政部那邊溝通嗎?同理,網路上可以買大麻,但海關會查驗,所以無法進口,大麻做得到為什麼捕獸鋏做不到?
這部分海關可能也是我們的利害關係人,因為輸入輸出處理,但農委會不把關這個。他要管制的品項幾萬件所以要有優先順序,所以後續可能也要找她們一起來。那現在管制情況,捕獸鋏有明確定義,那東西很明確,現在是有一些例外的許可,是哪些人在哪些情境,能否簡單說明?
製造可以吧,因為他要輸出?
我們有很多廠商在做這個賣嗎?
現在使用都是之前做好的對不對?你起算點是什麼時候?
現在國內使用的捕獸鋏都是2013年以前製造的。
除非非法販售?
現在都是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
所以對你來說這不是議題,因為按法,現狀不應該有人在用。
排除就是跟主管機關申請嗎?跟誰申請?
農民農作物,你說都先斬後奏?那事後跟誰奏?
這你們會知道嗎?還是核准就會核准?需要統計給你們嗎?
可能果園被破壞要抓猴子,這個地方政府會知道?
地方政府不會回報給你,只有他們知道?哪些要報你們?
現在談的是農損,如果對象是一般類,可能先斬後奏,報地方政府就結了。如果要抓的是保育類,則要先報地方縣市政府,事後要告訴你們嗎?
那什麼時候要告訴你?
對民眾來講政府一體,不了解權責界線,如果取締是地方政府權責,所以要是覺得取締不利,找農委會就有點冤枉,那農民用獸鋏捕什麼東西,聽起來你們管不到,我現在要跟你們確認這件事,所以聽起來都不用通報你吧?那原民會這邊有沒有補充,打獵之類的實際情況。
事前還事後?
縣政府說OK這樣,會告訴你們核多少件嗎?
那真的有人送你們?
捕鳥我猜應該不是捕獸鋏,我先單純講捕獸鋏,有列為狩獵工具的案子一年有多少件?
那回去幫我們整理一下。
你這案件一年收到回報會有上千件嗎?
能否至少把去年跟前年所有收到的,因為件數還好?
不要你統計,兩年頂多一百出頭,你就幫我整理一下,很有可能只有寫傳統獵具四個字,你把這資料給我們一份,我們到時候先看一下有沒有寫到獸鋏,如果傳統獵具就先打一個問號,因為你說識別上有點困難。
但這滿重要的,受衝擊最大的很有可能是原住民。
提案人是說連持有都要處罰。這就是我們要回應提案人的,他會說要修法時把持有納進去。所以你先把那個整理出來,照他提案通過的話最衝擊就是原住民跟農民,因為他們才需要持有捕獸鋏,先把過去兩年收到各地方縣市政府回報給你的原住民狩獵事前申請的資料。
對我來說那是另一個問題,就我們行政院來講,除非中央沒有才會跟地方要,就規則上來講要報你備查,我問你是很合理的。
如果有很大落差再去看誰的責任。你們這邊也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