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C級致癌物的定義,括弧就放在後面,這樣比較清楚。
上面沒有那張,下面那張就沒有。
可以啊!因為你們很專業,我是一般人,不知道什麼是C級。
紅肉是2A級。
我覺得許恩恩講得有道理,這個是事實上的說明,我剛剛的意思是那句話就你們的專業上來講很清楚,但是現場討論,我覺得會模糊,等一下還有一個部分是會處理環保署跟國健署的簡報,這個在簡報裡面應該要做更多的說明,就是到底國際標準跟列在這裡的實際上意思是什麼,心智圖可以簡單一點,簡報再來作處理,還是留著。
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所以你是說上游的管制,如果列為A或B,就是這個成分被列到A或B,後續下游的生產、製造販賣等等才會有管制。
這個是萘丸的功能。
你這邊貼了五張是不舒服症狀,後面兩張是加長期吸入,左邊五張是怎麼區分這一件事?
我講一個外行人看到的,這個跟致癌物一樣,這裡要多作補充,不然大家會有恐慌,好像聞到就會溶血,就很可怕,所謂的長期曝露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可以多一點說明?像之前國內討論瘦肉精的時候,就要舉例,每天要吃1公斤,連續吃20年才會怎麼樣,你要講清楚,不然人家以為一吃瘦肉精就……所以這裡要有補充,這裡如果沒有辦法,我們在國健署或者是環保署的簡報裡面處理,因為「致癌物」三個字寫上去,那很難解釋,除非講清楚什麼是C級。
這邊什麼說明都沒有,就說是溶血,這樣聽起來很可怕,或者是長期曝露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可以有人一般人瞭解的?也就是一天接觸一個小時就叫做長期。
這個是說明,因為這邊講什麼是長期曝露,那個定義要出來,不然那天在那邊解釋,會解釋不清,定義要出來。
像一天8小時,連續多少天才是長期曝露,這個要講清楚,像跟輻射一樣,長期曝露才會有,並不是一接觸就會怎樣。
個人會不一樣?
你的那句話要放在簡報裡面。
連續幾天如果寫不出來就不要寫,不然打一個問號……
那就在簡報裡面呈現。
你說沒有列為A、B級,所以一般的商品沒有受到規範,對不對?
我覺得你留商家就好了。
這個是訪談過程中提到的替代品。
這裡要加「商家」,像開一家書店又使用就會符合你的場所警示。
你們覺得上下是對應的關係。
對,沒錯,所以就是我開書店有使用,強化標示就是我的事。
會印上去是業者,只有出廠時的事,放置場所警示,像私人是不需要處理外包裝,也不需要公告警示。廁所像有一個性別友善會貼牌子,如果裡面有使用,這個可以理解吧!就是一個公共場所裡面貼了很多告示,這個是其中一個,那個叫做警示,在家裡面應該不用貼示,不是嗎?
這個是出場的時候貼在袋子或者是箱子上。
上次有提到少3.3萬噸,你們知道有多少用在工業、多少用在民生?
我的意思是108年1月1日至109年6月8日國內總產量3.3萬噸,所以使用用途是?
像這樣子一年的產值是多少?或者是有多少的業者在生產?你們知道嗎?
我們稍微瞭解一下。
不用,你們這邊是3.3萬噸,因為理論上工業用的一般人不會有,除非是從業人員,不然應該不會接觸到。
我覺得第一個比較好,講社會衝擊,我覺得這個沒有這麼嚴重。
我看不用,因為理論上產業跟一般的消費者是一體兩面的,因為講的一切都是成本,如果會對生產業者有衝擊,一定是進貨的貨源不一樣,會反映在一般消費者的售價上,因為成本並不只是消費者付出的錢,廠商採購跟機器成本也是成本,你講社會衝擊太大了。
環保署覺得有沒有更好的用詞?
要不要做簡報是他的權利,不是一定要,他有這個權利。
對,不然壓力很大。
之前也有類似的情況,好像不行。我們之前也有遇過提案人要帶很多人,像親朋好友。他的目的是什麼?
17日是改過的?
如果是這個理由的話,請他自己來。
其他的心聲可以用附議人或者是其他的出席人員來代表。
不會,提案人建議的合理性是一個前提,就是這個成本對某些人的身體會造成不適,這個是健康的問題,我認為這個環保署很難回答,因為環保署在我看來,如果我把健康成本撇掉,環保署答案非常簡單,按照WHO的分類,一句話就講完,因為WHO就是一個健康組織了,這樣協作會議就沒有麼好協作了,因為就是按照國際標準,會請國健署來,是想看臺灣會不會因為我們有例外狀況。
其實你的內容很簡單是現成的,你剛剛不是說新生兒篩檢之後,驗出蠶豆症會說這個小朋友要怎麼養比較好。
新生兒篩檢做幾年?
上次有提到兩個方向是告訴中央或者是地方政府,如果他們有採購萘丸的話,會造成一部分的人不適,會用其他的替代品,這個是你們可以做的?我先確認一下,那個是規勸的性質,你們有沒有什麼命令可以做的?
為何是男廁。
這個是一件事。上次也有提到其實我們討論這個議題,就像剛剛國健署所說的,我們都只有患者個案的反映,但是並沒有真的很實證的研究,所以像剛剛的統計數據是拿不出來的,上次環保署也有說是不是有機會作研究評估,這個是不是有辦法?
這個很合理。
歐盟難道沒有依據嗎?難道歐盟是看不爽就禁嗎?
完全沒有調查,你說有3%的人不舒服,這個社會可能有很多事情讓某些3%的人都不舒服,講認真的,一視同仁下去,政府有沒有權力做這一件事,禁止大家使用? 這會讓環保署跟經濟部非常為難,如果沒有任何的調查。
因為上次是說有機會做這個調查,所以我是覺得這個是不是可行,如果不可行……難道國健署沒有針對其他的物質或者是病症來做類似的事情嗎?像這個東西被標為C級,或者是被WHO列為什麼等級,我們把這樣各東西列為等級裡面,特別又想要特別對待的時候,要有依據。
像你剛剛這樣講,其實是無解的,你說國際規範是WHO,WHO說毒性已經定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