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它就是只有每年一兩次⋯⋯
就是歐盟的話它會是定方向的機構——就是歐洲議會。在執行的話,跟它的幕僚會是同一個,也就是說它去召集的人跟它實際上要執行這些政策的人會是同一批人。
我們的國科會並沒有定——可能會有主委在裡面,但它沒有定下來的,它沒有定政策的完全主導性。
對,這是我們之前去訪張善政市長的時候特別的一個意見。他說如果是照國科會的組成的話,所有相關的部會都會在裡面。
對,這種機制的話會比較容易推實際的政策,到時候在分配預算的時候也是在那邊討論的,很好。可是目前看,人工智慧戰略委員會的話它並沒有這種設計。
就是它們有分配預算的能力嗎?
但它只是訂綱領,它為什麼會有訂預算的權力?
對,但是它有影響實質預算的分配?
但是如果這樣分開設置,不會導致委員會擇定的策略,跟國科會它在執行它原本的其他職能的時候或其他首長的時候,在國科會所定的兩邊就會不會衝突?
所以您不會認為說這邊在開的會跟上面特別委員會在開的會,它們有可能會有實際上的衝突嗎?
對。
這些沒有去開過戰略委員會的人,有不同的意見?
那如果在特別戰略委員會裡面有開會,但他不在國科會裡面?
但它的預算會不會就會失衡嗎?不是說它不認同——
農業部在開國科會相關預算的分配的時候,它會沒有辦法參與這個預算——
對,但那不會造成兩邊可能會有——就是它其實是有雙頭馬車的可能——
就如果它剛剛繞一圈,然後突然發現它的決議不會被認的話,那這時候我們的協調機制——
所以目前會是相信特別戰略委員會能夠有這個主導,去統合所有的人力——
這樣。那第二個問題會是⋯⋯所以目前如果看下來的話,就是先——因為如果照這樣來看的話,特別戰略委員會如果運作順利的話,它確實不會有兩邊衝突的可能。但如果往下看的話,下一步的討論會是利害關係人的參與。目前應該會是由國科會執行嗎?還是它就直接在特別戰略委員會上?
它要召集——它幕僚單位不是還是國科會嗎?
所以目前執行的單位不會是國科會嗎?
關於組織的第三個問題的話,人權會的意見是認為,三級機關好像沒有辦法去獨立監督衛福部或是數位發展部,其他會比較常常用到資料——
他們的意見是目前來看的話確實是沒有辦法監督。如果從運安會的角度來看,因為就只會有寫報告的東西,然後寫上去之後如果交通部不理的話,現在也沒有辦法。他們的意思是這樣。所以如果照它的意思,比對三級機構的話——
它給的例子是⋯⋯然後我記得它那一段,但我沒有記得它的例子。
它沒有一個例子。
所以您會認為這個三級⋯⋯因為它的意思是說三級基本上沒有辦法監督二級——
然後再往下來,就是比較小的問題了。就會是目前會討論的是,如果一開始照大家的設想的話,大家好像那時候有討論,是會想要把數位發展部改成委員會。但是因為它已經運行了很久了,所以——
他確實有提過這個想法。然後就是那個數位政府的那個建議書裡面,郭耀煌老師畫了一張圖,看起來也是基本上就是目前一樣的架構。但是我後來就找到之前的說法,它好像也有提過是想要立委員會——所以 committee 的話——
他沒有把它寫成草案,他是在簡報或是演講。所以如果是對張市長的意見的話⋯⋯像我們訪其他公共行政系的專家的話,他們會認為說,如果都已經建立成一個部的話,再去大幅調整的成本有點太高。但是如果是先把調整成本的考量拿掉的話,您會認為說您在當部長的期間,如果把它調成委員會的話會有比較大的助益嗎?或是在行政體系的協調上會比較通順?
所以它到最後會變成有類似於委員會協調,但它的名字不是委員會?
所以現在的數位發展部部長,還是兼任行政院的資訊長嗎?
因為確實張市長那時候,有提到他那時候所有的跨部會行動——之前做的,包含他做開放資料之類的時候——他就是以院資訊長的名義去做。所以如果比較理想——就是當然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聽起來是相對完整的——因為我們那時候設計的時候就把它放在交通委員會?
好,那下一題的話就開始進到皮夾的問題。第一個是關於專法的討論。這也是人權會他們提供的意見。就是以前在推 New eID 的時候,那時候的考慮——包括中研院他們的小組推的建議書——
那時候應該還是政委。然後那個意見書裡面有提到一個「沒有專法的授權」。因為它的影響角度非常的廣,所以想當然爾的時候需要一部——似乎需要一部專法。那應該是中研院學者們的共識。
但如果是在皮夾的話呢,當然現在有的意見是說應該還是要推,尤其是做身份驗證的或是做晶片驗證——這其實應該一定不是傳統的晶片驗證,要擴大的話似乎好像有必要有一部專法。但是我在看的時候就會考量說,其實最近修了非常多的法。那目前的法制是不是足夠充配於應付這個政策的法源依據?那數位發展部好像沒有對這件事情有表示意見,包括是黃部長或是現在林部長,都沒有表示意見。
如果是這個討論應該是針對 New eID。那在皮夾場景我不確定,因為它的影響範圍並沒有那麼大。
就是如果是按照數位發展部目前官網放的話,應該就是超商。後面也有討論。我之前也有去看一個——應該是國際科的科長——他去做那種展覽的宣講,他要講說他希望企業可以去做那種門禁的,比如說把門禁的驗證換成皮夾,或者內部的系統驗證換成皮夾。那種擴大的行為。
所以如果是目前按皮夾所涵攝的範圍⋯⋯但是因為我一直不確定它這個政策它想要投射的射程會到底有多大。如果它是有目標的想要變成更安全、然後更可以選擇的一個有一點 opt-out 版本的 New eID 的話,那或許我們可能也要討論立專法。但是因為目前數位發展部並沒有很明確的畫出要到哪邊去——就是它目前示範的或是說它適用的範圍就是只有超商,好像沒有其他的場景可以去想像。
對啊。但是我剛剛裝搶先版沒看到——
因為我那時候會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我那時候看到這個政策然後覺得有意思,所以我就下載了。
可是馬上就發現一個問題,然後後來就問我身邊的人也遇到一樣的問題:就是如果你的電信的那個門號如果不是一個獨立的月租帳戶——你如果是附卡或是你的名字是別人的,比如說像我的阿公或是我的同學,他們有些都會是立在父母下面或是子女下面——在這個時候你就沒有辦法使用電信的門號。
可是自然人憑證靠卡的話就還要先有讀卡機——
你說 NFC 的手機?
因為我還沒有去申請過。
應該是用那個 QR code 掃的?
喔,這下就是——
正在 holding。你都領到了,對啊。這麼快嗎?
那可以問個問題嗎?為什麼測試版的它會沒有台灣大哥大的部分?
但是這個搶先版已經先預設——我還沒有拿到、我還沒有開始註冊。
它剛剛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