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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原則上我們在11月那一場會議有拋出這一個議題,外交部認為如果有相關的議題或者是平台有相關的議題,可以跟提案人講說直接到外交部網站或者是首長信箱去作留言,他們就會作處理,大概是這樣子。
但是這一個議題比較不一樣,我們認為在台或者目前在臺灣居住過的,基本上也是可以做一些建議。
法律案這一個部分是法協那邊,法規命令原則上是自動介接系統,所以會直接過來開放,如果不開放,實際上要敘明特別的理由,也就是要修改天數,但因為我們沒有做這一個判斷。
有關於法律案的部分,這個部分不是很清楚,但我們已經討論過了,跟法規草案是一樣的,我們有特別敘明理由,不然就是有公開。
這一次勞基法最大的討論就是公開八天,因此吵一些議題,也就是政府不是很公開嗎?如果只有討論八天就送進立法院,事實上針對這個部分有滿多的質疑。
還是可以上去。
國發會因為在會場的時候,就委員中間想要參與到各部會,任何機制當中如何建立,或者是委員自己本身的想像或者是看法,國發會是可以做,但現在的問題是,各部會目前提的比較偏向於由下而上的公共政策參與那一塊。
那個部分是各部會目前五千份,也就是民眾比較關注的議題,但是所謂民眾比較關注的議題,跟民眾的政策議題還是有區隔,還是不一樣。
另外,各部會目前所謂重大政策,比如社會面、經濟面及政治面有不同的相關議題,而有一些議題當中,要浮出檯面上才會讓外界認為是重要的議題,不然實際上要請各部會盤點所謂重要議題,一般提的大概就是目前重大議題,也就是屬於重大計畫那一塊。
對。像宗教團體法是爭議性很大的議題,但部會認為很重大的議題,但會不會要求?那個是比較社會面,或者是各部會本身在規劃中的,像國發會在規劃行動支付,而這個議題當中,實際上在院列管計畫不見得看得到,所謂各部會要盤點哪一些適合青年參與的部分,有一部分比較高度技術性的,像無人機管控的那一塊,我不是很清楚,以國發會來講,盤給各部會,請各部會涉及到特定關注議題時,能夠主動邀請來參與。
像我們最近參與平台的要點修訂當中,我們就有函給所有的青諮,整個機制如果是按照這種模式,或者能夠盤點特定的議題出來,整個進程要如何處理,事實上也可以。
我現在只是想要瞭解的是,我們希望政府這邊的機制怎麼做,如果以政府來講的話,是可以提供相關的做法。坦白來講,面向太多了,所以不是很清楚,青諮委員那邊的所有案子是不都要通知,或者是有管道處理?目前的處理機制,像我們這一案是請政委辦公室提供給我們青年諮詢委員名單,我們就發mail出去,然後要開會,所以就納入消息,整個通知是這樣。
或者是青年署有一個平台,然後部會上去公告,如何建立這一個機制,不然那個機制沒有建立起來的話,機關的考量會很多,會因特性或者是什麼,像有時很急迫,或者這個屬於高度技術性或者敏感性,不見得願意開放其他意見徵詢這一塊,這個是我想要瞭解的部分,也就是以目前青年諮詢委員的看法,看這個機制要怎麼做。
剛剛委員有提到兩個:
第一,剛剛有提到是到機關首長去拜訪,可是這個機制在青發署,原來就有一個機制,我記得他們去年、前年,我記得好像以前是分十個組,比如要到國發會拜訪首長。
我們會安排到國發會,或者是安排到檔案管理去瞭解典藏機制。
我們的意思是,都已經有既有的機制,實際上在剛才第一個點裡面,青年署可以直接處理這一塊。
有關於切入點的部分,如果以國發會目前可以處理的話,剛才也有提到一個重點,因為實際上很難篩選委員關注的特定議題,有時雖然會為他本身背景去關注,但是這一塊後面的作業機制是不是由各部會在做盤點,或者是由國發會盤點,又或者是直接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跟政策,但是政策太多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這個,也就是院列管計畫跟部會列管計畫裡面在推的是社會面,跟計畫有一點連結,如果沒有連結的話,那也是很重要的,就像剛剛講的宗教團體法一樣,並不會有一個完整的計畫,那事實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計畫。
後來到7月的時候,民眾滅香的議題,那個目前是暫停的,但是我的意思是那個機制當中,怎麼把部會不是在檯面上重大的施政計畫編列到經費當中,那其實也是滿重要的議題,如何把委員導入。
我們在推的行動支付這一塊,行政院列管計畫可能有,但是我是指所謂的大計畫方案當中不見得會有,因為今年突然加進來,在過程當中不見得會有計畫,大概是這樣。
一般到成案才會接,除非是特殊的情形,就像要政委出面,不然一般並不會主動介入處理這一件事。
部會目前對於成案處理的程序是先釐清,先找提案人釐清。所謂的協作,有部分的部會在回應或者是處理的過程中,已經有首長信箱的傾向,我們原則上是不希望這樣子。
有時是希望召開實體的釐清會議,大部分還是可以召開實體的釐清會議,後面的處理程序是會召開專家學者相關的會議,大概是這樣子,成案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子。
有關於協作或者是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的部分,是在這一個階段。目前「提點子」的流程目前還在做討論跟調整,像最近也有幾個專家委員建議,成案以後是不是可以再跑出類似可以討論的,就像可以聚焦的東西,那個會涉及到技術層面的部分,那也不見得會這樣做。
所謂成案是可以這樣處理,但我還是要回歸到原來的提案當中,也就是請院長盤點那一個政策,以國發會的立場來講,我們想要知道如何形成那個機制。
剛剛政哲有提到弄一個平台或者是介面,這個想法可以提出來討論,請各部會有關於青年政策或者是想要邀請時,再發文召開所謂的公聽會或者是專家學者,不管是內部會議或者是外部會議時,順便副知青年署的平台或什麼,我是說要有一個期限,要長一點,不可能明天開會,而今天發公文。青諮委員就可以在線上看得到,也就是點說要參加,部會就可以預備。是不是透過這個機制來run,那個政策是會變的,你也很難講說哪一個時間、時段裡面都有,因為一年不一定會有會議。
我們補充一下跟高階文官見面的這一件事,像外交部跟經濟部有很多派外的人員,因為他們想要行銷臺灣的重大政策,像他們今年回國的時候,就會統一帶隊到國發會聽取各處室跟國家發展經建相關的重大政策。
也不見得一定是主秘,也可能業務單位,因為業務單位談到比較細部的,涉外的時候,希望可以當國內跟國外中間的行銷人員,又或者是國內、國外發展時可以引介回來,因為十幾年前做相關業務推動時,派駐歐美的代表會參加相關的國際會議。
除了原文以外,翻譯也會翻得很好。
我剛剛講的,是今年外交部來拜訪……
沒有,他們來拜訪,我們是在推相關政策。
國發會報告,雙(多)胞胎案因為會涉及到人口政策的部分,最新的進度是今年11月21日及12月12日攬才跟移民的專案已納入會議討論,由相關部會盤點現行的育有相關的措施,並提出少子化營運的對策,這是以上目前的最新進度。
我們這一期有選五案:
第一是「將育兒津貼從0至2歲改成0至6歲」,這個案子很快成案。因為這個案子我們收到很多客服反應,可能民眾有一點誤解,(以為)成案以後政府會推動,有一些家裡有小孩子的人就會來email說都已經通過了,什麼時候會實施,都會很直白地問,我們也會作說明。
只是在「提點子」裡面,有部分的民眾不是很瞭解,以為成案以後,政府就要做一些配套及相對應的回應,所以我們大概有這樣的經驗,家裡有小孩子的,就滿關心這一個議題。
第二個議題是關於「全民健保,常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以前還有一人納保的問題,事實上滿類似的,這個案子兩天就成案了,主要是希望增加在健保法第13之1條更加地嚴格,也就是比較限縮一點。
但是在後面的論述,事實上是有一點矛盾的,因為坦白來講,在討論以外的人也有提到這一個問題,這個特性的人回來看這樣的保費有無實施,但是反而會認為浪費目前國家的資源,所以實際上有不同意見。
第三,有關於「全面禁止製造、販售及使用捕獸夾,違者嚴懲重罰!」這個是有關於動保的案子。
第四,接著有關於「休息時間及待命時間納入工時」,這個案子在9月22日提議的,因為我們是從11月中以後,也就是有關勞基法修訂的,我們原則上目前都沒有進入附議,實際上是滿多的。加起來有幾十則,我們都沒有納進去,主要考量勞基法送到立法院修訂,所以我們原則上回應勞動部參考;但是這個案子事實上是更早以前還沒有送到立法院提案。
第五,「高中及國中小上課時間改為9點至15點」,這個滿快成案,但是這個案子事實上後續有人發現另外再提一個案子,有抓到一個重點,不是調整時間,而是要調整課綱,因為調整課綱才可以縮短上課時間。
以上說明。
我補充一下,因為最近有民眾提議,希望訂定監督法官調用司法警察條例,我們正在檢核中,我們考量要不要讓他進去,我們先請教法務部,也就是要建立司法院司法官調用司法警察的過程,我們先看要不要納入。
很抱歉,我沒有掌握這個進度。
這一次的協作議題有兩個的政治敏感性比較高,跟政委辦公室討論的時候,我們把單一部會要執行的,像基本工資調到3萬的,像寵物販賣店收容寵物的部分就不作處理,目前大概有四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