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會目前對於成案處理的程序是先釐清,先找提案人釐清。所謂的協作,有部分的部會在回應或者是處理的過程中,已經有首長信箱的傾向,我們原則上是不希望這樣子。
有時是希望召開實體的釐清會議,大部分還是可以召開實體的釐清會議,後面的處理程序是會召開專家學者相關的會議,大概是這樣子,成案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子。
有關於協作或者是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的部分,是在這一個階段。目前「提點子」的流程目前還在做討論跟調整,像最近也有幾個專家委員建議,成案以後是不是可以再跑出類似可以討論的,就像可以聚焦的東西,那個會涉及到技術層面的部分,那也不見得會這樣做。
所謂成案是可以這樣處理,但我還是要回歸到原來的提案當中,也就是請院長盤點那一個政策,以國發會的立場來講,我們想要知道如何形成那個機制。
剛剛政哲有提到弄一個平台或者是介面,這個想法可以提出來討論,請各部會有關於青年政策或者是想要邀請時,再發文召開所謂的公聽會或者是專家學者,不管是內部會議或者是外部會議時,順便副知青年署的平台或什麼,我是說要有一個期限,要長一點,不可能明天開會,而今天發公文。青諮委員就可以在線上看得到,也就是點說要參加,部會就可以預備。是不是透過這個機制來run,那個政策是會變的,你也很難講說哪一個時間、時段裡面都有,因為一年不一定會有會議。
我們補充一下跟高階文官見面的這一件事,像外交部跟經濟部有很多派外的人員,因為他們想要行銷臺灣的重大政策,像他們今年回國的時候,就會統一帶隊到國發會聽取各處室跟國家發展經建相關的重大政策。
也不見得一定是主秘,也可能業務單位,因為業務單位談到比較細部的,涉外的時候,希望可以當國內跟國外中間的行銷人員,又或者是國內、國外發展時可以引介回來,因為十幾年前做相關業務推動時,派駐歐美的代表會參加相關的國際會議。
除了原文以外,翻譯也會翻得很好。
我剛剛講的,是今年外交部來拜訪……
沒有,他們來拜訪,我們是在推相關政策。
對。
我們這一期有選五案:
第一是「將育兒津貼從0至2歲改成0至6歲」,這個案子很快成案。因為這個案子我們收到很多客服反應,可能民眾有一點誤解,(以為)成案以後政府會推動,有一些家裡有小孩子的人就會來email說都已經通過了,什麼時候會實施,都會很直白地問,我們也會作說明。
只是在「提點子」裡面,有部分的民眾不是很瞭解,以為成案以後,政府就要做一些配套及相對應的回應,所以我們大概有這樣的經驗,家裡有小孩子的,就滿關心這一個議題。
第二個議題是關於「全民健保,常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以前還有一人納保的問題,事實上滿類似的,這個案子兩天就成案了,主要是希望增加在健保法第13之1條更加地嚴格,也就是比較限縮一點。
但是在後面的論述,事實上是有一點矛盾的,因為坦白來講,在討論以外的人也有提到這一個問題,這個特性的人回來看這樣的保費有無實施,但是反而會認為浪費目前國家的資源,所以實際上有不同意見。
第三,有關於「全免禁止製造、販售及使用捕手夾,違者嚴懲重罰!」這個是有關於動保的案子。
第四,接著有關於「休息時間及待命時間納入工時」,這個案子在9月22日提議的,因為我們是從11月中以後,也就是有關勞基法修訂的,我們原則上目前都沒有進入附議,實際上是滿多的。加起來有幾十則,我們都沒有納進去,主要考量勞基法送到立法院修訂,所以我們原則上回應勞動部參考;但是這個案子事實上是更早以前還沒有送到立法院提案。
第五,「高中及國中小上課時間改為9點至15點」,這個滿快成案,但是這個案子事實上後續有人發現另外再提一個案子,有抓到一個重點,不是調整時間,而是要調整課綱,因為調整課綱才可以縮短上課時間。
以上說明。
我補充一下,因為最近有民眾提議,希望訂定監督法官調用司法警察條例,我們正在檢核中,我們考量要不要讓他進去,我們先請教法務部,也就是要建立司法院司法官調用司法警察的過程,我們先看要不要納入。
很抱歉,我沒有掌握這個進度。
這一次的協作議題有兩個的政治敏感性比較高,跟政委辦公室討論的時候,我們把單一部會要執行的,像基本工資調到3萬的,像寵物販賣店收容寵物的部分就不作處理,目前大概有四個議題。
第一案是「我國應調整時區至GMT+9」,以前日據時代有短暫地調整時區,這一次是正式希望調整到有實施過的時區,也就是往前再加一小時。
另外一個是有民眾提到「我國應維持GMT +8時區,反對調整時區至GMT +9」。這兩個案子實際上成案都很快,但是這個案子收到的是,對於不同族群或者是信仰的動員,也會討論到平台公正性及認證這一塊,有關於這一個部分我們國發會會再檢討。
第二案是「禁止中國五星旗在臺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主要是在刑法增修國土的內亂外患罪,禁止五星旗在臺灣懸掛。立論的基礎是對等關係,我們開放五星旗可以在臺灣,但是對岸卻不行。
第三案「前瞻計畫育兒百寶箱之經費挪移作為2至5歲幼兒就學托育補助」,這個是2億元的經費,立法委員在提這一個案子還沒有成案的時候,在媒體報導或者是家裡的幼兒,有特別延伸到並不會因為有這一個百寶箱而多促使生小孩的說明,這個訴求是把經費用到2至5歲就學跟補助的部分,而不是在講一次性的協助。
第四案「企業托育玩真的 政府請明訂罰則」這一個訴求當中,學齡前兒童是只有給付3,000元,希望50%由政府補助,50%由企業補助。
這個部分是在性別平等法第23條,希望兩百五十人以上的企業希望有這一個設施,也就是希望有一個周遭的住家,也就是可以進去托育,這個是不一樣的想法。
這個幼兒的婦女比較安心,不會離開職場,對於家庭也有幫忙,也會使得婦女考量是不是要再多生一、兩個的想法。
有關於「提點子」的實施要點裡面,也就是外國人是不是能參與,以及參與的態樣,這個我們還在考量,我們是有把這樣的訊息納入。
在韓國有接受外國人在韓國工作的管道,我們還在考量如何處理這一塊,涉及到的附議比較麻煩。
剛剛有提到兩千個,我們自己本身從10月20日到現在,每天的量大概是以前的七倍以上,以我們今天來講,因為我們放假兩天,我們早上處理了兩個小時,我們一直在消化量。
有一些東西是沒有辦法釐清的,如果不讓它進去附議的話,要寫理由,我認為對各部會的PO工作,大概不是想像會減少多少,我們在寫理由不進去附議的時候會再請教,然後再麻煩各位,我們不知道後續要如何處理這一塊。
那當然可以。但兩千人至五千人那很快,可能一天就成案。
如果各位對於檢核的過程中,當然我們是希望是不是用mail處理?因為坦白來講量滿大的,有一些問題還是要問機關目前的想法。
在9月29日上個禮拜五有協調過,就國發會的認知,這一個案子還是屬於一例一休、勞工休假的延伸,然後才是放幾天假的議題,目前協調的主要是希望勞動部跟內政部共同主辦,因為是勞動部延伸到後面,我們建議勞動部要為主辦機關,但是在協調的過程中,勞動部謝司長一直認為這一個議題很明確是國定假日,他(勞動部)當協辦,由內政部當主辦。
內政部的意見是,意見釐清的過程或者是處理的過程中,如果涉及到屬於勞工權益的部分,因為從整體問題來看的話,以內政部來講是沒有辦法勞工放假的議題,因此會議決議再協調,這個是上禮拜五的結論,以上。
因為我們在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時候,也就是去年12月的時候,「行政院所屬」與「及所屬」有討論,因為提議的時候,權責機關有部分涉及行政院內部局處,而行政院局處的認知有出入,因為要點最初不包含行政院,因此被直接拒絕,一開始的時候都不參與,實際要點本來不包含行政院,後來加進行政院,建議參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包含行政院,納入「及」。
行政院的單位,像機關由副首長督導,如第2點、第5點、第7點,屬於行政院單位的督導,建議是由院的副秘書長負責,直接具名,至少在行政院單位還是要有,因為涉及跨部會協調還是有相關的,以上說明。
「眾開講」是主要的留言管道,也可以開其他的管道,像經濟部能源局有一個管道也可以,我們算進去。
像「眾開講」那邊如果公告再連過去也可以,或者是在彙整資料的時候跟我們講。
我們原則上如果不知道央行細部的工作,比如像我們最近有提到硬幣改版,又或者是民眾的意見會有頭像的改版,現在又有50元的硬幣改版,民眾也建議是不是不要有人物,反正是用特產或生物。
有太多的議題要討論,但是我是說比較親民的議題。
9月是季會,是不是到年底?
國發會補充,整個程序裡面,不是在六十天的最後綜整。我們最主要的希望是,整個過程是透明的,也就是政府在處理整個過程,不管你是三十天,又或者是像有提到兩個案子,比如像六十天就出來了,中間過程的民眾都不知道,至少提議者以外,後面還有超過五千份的民眾連署,整個過程都不知道,等到最後前一天才知道跟回應。
就機關來講這樣就解決,但是就民眾來講的話,我完全不知道你的處理過程跟資料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