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對。
上次有聽雨蒼提到一個問題,也就是鞭刑,像鞭刑在一開始發酵的時候,報紙跟媒體都有滿多篇的報導與轉述,等到協作會議出來之後,實際上新聞竟然不報,很少,可能要看到特定的議題才會有一些訊息。
他們的意思是認為,如果這樣的話,部會是不是應該要比較積極發布新聞稿,讓大眾知道?
另外,有一部分的議題是兩個月中間沒有互動,但是前面只有一些公告是要做哪一些程序,有部分沒有公告程序,實際上等到兩個月之後結論就出來了。
我恢復到一開始的講法,如果不發布新聞稿或者是有部分的部會把它當作民意信箱,也就是超過五千份的回應或者是一萬份的回應跟首長信箱完全一樣的時候,我來這邊附議作什麼?乾脆去投首長信箱就好了,至少發布新聞稿會讓部會比較慎重看待這一件事。
以前我們叫做「我國國民參與提案與附議」,這一次改成「我國國籍」,因為部分的人對於這一個國家有一些疑慮,因此用「國籍」,並不是用「國民」,這個是比較敏感的議題,因此我們修成「我國國民」。
因此各部會對於我國國籍是不是涵蓋其他的面向,也可以提建議,我不是很清楚這一塊。
未來要改成「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有一些人不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是認為被迫有中華民國國籍。
我們還是聽取各位的意見,不要增加大家的負擔。
如果以發布新聞稿為原則,後面加「得」就可以。有原則就有例外,是不是要敘明理由,可以再看看。
因為討論了四場,上次給各部會兩天的時間,我們長官也急著說要簽。
還是限定是正體中文,不然用越南文,實際上我們不見得看得懂。
可以,但是至少要有正體中文。
沒有。
那個是專家其他的建議,原則上我們並沒有要採納,除了人總這一塊比較特殊,因為都是跟考試院相關,不然屬於跨院的議題,不會進去。
跨院這一塊,本來去年年初有協助立法院,但是後來有一些考量,因此目前全部關掉了。
地方政府這一塊,我們也會鼓勵地方政府自己建平台。
就像時區案一樣,是類似的議題,但是是一起協作、一起處理。
第一次帳號登入是用簡訊,用驗證碼回來帶入這一個帳號,所有的帳號就移到手機。
原則上我們在11月那一場會議有拋出這一個議題,外交部認為如果有相關的議題或者是平台有相關的議題,可以跟提案人講說直接到外交部網站或者是首長信箱去作留言,他們就會作處理,大概是這樣子。
但是這一個議題比較不一樣,我們認為在台或者目前在臺灣居住過的,基本上也是可以做一些建議。
法律案這一個部分是法協那邊,法規命令原則上是自動介接系統,所以會直接過來開放,如果不開放,實際上要敘明特別的理由,也就是要修改天數,但因為我們沒有做這一個判斷。
有關於法律案的部分,這個部分不是很清楚,但我們已經討論過了,跟法規草案是一樣的,我們有特別敘明理由,不然就是有公開。
這一次勞基法最大的討論就是公開八天,因此吵一些議題,也就是政府不是很公開嗎?如果只有討論八天就送進立法院,事實上針對這個部分有滿多的質疑。
還是可以上去。
國發會因為在會場的時候,就委員中間想要參與到各部會,任何機制當中如何建立,或者是委員自己本身的想像或者是看法,國發會是可以做,但現在的問題是,各部會目前提的比較偏向於由下而上的公共政策參與那一塊。
那個部分是各部會目前五千份,也就是民眾比較關注的議題,但是所謂民眾比較關注的議題,跟民眾的政策議題還是有區隔,還是不一樣。
另外,各部會目前所謂重大政策,比如社會面、經濟面及政治面有不同的相關議題,而有一些議題當中,要浮出檯面上才會讓外界認為是重要的議題,不然實際上要請各部會盤點所謂重要議題,一般提的大概就是目前重大議題,也就是屬於重大計畫那一塊。
對。像宗教團體法是爭議性很大的議題,但部會認為很重大的議題,但會不會要求?那個是比較社會面,或者是各部會本身在規劃中的,像國發會在規劃行動支付,而這個議題當中,實際上在院列管計畫不見得看得到,所謂各部會要盤點哪一些適合青年參與的部分,有一部分比較高度技術性的,像無人機管控的那一塊,我不是很清楚,以國發會來講,盤給各部會,請各部會涉及到特定關注議題時,能夠主動邀請來參與。
像我們最近參與平台的要點修訂當中,我們就有函給所有的青諮,整個機制如果是按照這種模式,或者能夠盤點特定的議題出來,整個進程要如何處理,事實上也可以。
我現在只是想要瞭解的是,我們希望政府這邊的機制怎麼做,如果以政府來講的話,是可以提供相關的做法。坦白來講,面向太多了,所以不是很清楚,青諮委員那邊的所有案子是不都要通知,或者是有管道處理?目前的處理機制,像我們這一案是請政委辦公室提供給我們青年諮詢委員名單,我們就發mail出去,然後要開會,所以就納入消息,整個通知是這樣。
或者是青年署有一個平台,然後部會上去公告,如何建立這一個機制,不然那個機制沒有建立起來的話,機關的考量會很多,會因特性或者是什麼,像有時很急迫,或者這個屬於高度技術性或者敏感性,不見得願意開放其他意見徵詢這一塊,這個是我想要瞭解的部分,也就是以目前青年諮詢委員的看法,看這個機制要怎麼做。
剛剛委員有提到兩個:
第一,剛剛有提到是到機關首長去拜訪,可是這個機制在青發署,原來就有一個機制,我記得他們去年、前年,我記得好像以前是分十個組,比如要到國發會拜訪首長。
我們會安排到國發會,或者是安排到檔案管理去瞭解典藏機制。
我們的意思是,都已經有既有的機制,實際上在剛才第一個點裡面,青年署可以直接處理這一塊。
有關於切入點的部分,如果以國發會目前可以處理的話,剛才也有提到一個重點,因為實際上很難篩選委員關注的特定議題,有時雖然會為他本身背景去關注,但是這一塊後面的作業機制是不是由各部會在做盤點,或者是由國發會盤點,又或者是直接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跟政策,但是政策太多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這個,也就是院列管計畫跟部會列管計畫裡面在推的是社會面,跟計畫有一點連結,如果沒有連結的話,那也是很重要的,就像剛剛講的宗教團體法一樣,並不會有一個完整的計畫,那事實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計畫。
後來到7月的時候,民眾滅香的議題,那個目前是暫停的,但是我的意思是那個機制當中,怎麼把部會不是在檯面上重大的施政計畫編列到經費當中,那其實也是滿重要的議題,如何把委員導入。
我們在推的行動支付這一塊,行政院列管計畫可能有,但是我是指所謂的大計畫方案當中不見得會有,因為今年突然加進來,在過程當中不見得會有計畫,大概是這樣。
一般到成案才會接,除非是特殊的情形,就像要政委出面,不然一般並不會主動介入處理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