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是不是要敲一下他們是不是可以提供時間?不然都是後續電話約,我們今天在這邊敲下來比較快。
我們有議題分析表,請各位幫忙填,漁業署有遇過,海委會也有處理過,這個東西還有另外一個列表,也就是相關的資料請你們幫忙提供,可能我們這一次就一起請你們幫忙提出,你們覺得時間要多久才可以提供。
3月11日?
可以晚一點。訪談名單可以先告訴我們。
所以在漁港。
我這邊補充一下,有地方政府已經有開放漁港的嗎?
我們建議要邀。
我有一個小問題,聽說這一案,當時提除了海巡以外,也有漁港跟軍港是可能的嗎?
要不要跟相關的部會一起瞭解?
所以跟國安會不一樣?
我直接先問,因為這個議題有一點衝突,也就是有一個漁民、一個是釣客,我們有一個小建議,如果要開第二會場的話,我覺得這個跟第二會場的狀況不太一樣,以前第二會場是某一邊特別激烈,另外一邊可能是在會場內或者是網路直播關心,這一案是兩邊都到場,如果都設在第二會場,這樣會很恐怖,這個要想一下,這一次的第二會場跟我們傳統想像的第二會場是不一樣的,這個可以再想一下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另外,這個議題兩邊衝突比較大,其實我個人都比較推薦有沒有什麼學者專家可以邀到場,也可以事先讓我們訪談、瞭解,如果這個專家學者,像農委會之前發包研究,如果漁港要開放釣魚,有哪一些研究報告,這個報告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可以先瞭解、訪談他對這個議題的觀點、看法之類的,不知道農委會有沒有相關的學者、專家有建議的?或者你們要再回去討論的?
當時修法的時候沒有研究嗎?
所以其實是執行後才有一些窒礙難行之處,並不是法令修正前就有意見的?
另外,有關於釣客,我覺得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發想的。可能我們往另外一個方向,除了漁港外圍之外,地方有沒有可以設置垂釣區的地方,而這個設置垂釣區或者是釣魚垂釣區的部分,目前農委會漁業署有沒有相應的研究?或者是參考國外的經驗?
我現在想的是,我們討論的標的,讓大家都有共識,比較反對的應該是如果要提供一個安全、又不影響漁民釣魚的環境,或許是會議上很容易可以往這個方向前進,大家比較不會有衝突,也ok的,這個條件是什麼,可能要釣客弄出來,如果漁業署報告佐證,然後可以作為一個參考資料,以後要設置這個垂釣區,要評估的是哪一些,還有哪一些是到時在會議上可以請釣客團體一起討論的。
比如他們怎麼樣自己宣導安全垂釣的要點,或者是怎麼樣做好自己的保護;甚至事情發生了,政府、海巡署提供的協助有哪一些,請你注意如果真的發生了,你風險自負,這就要自己做好準備,而不是什麼事都要找政府來拿錢,也許這個地方是比較健康的方向,這個只是我個人看過。
有沒有什麼建議,像標的團體?比如剛剛有提到漁會、縣市政府。
忽然想到,回到部會主協辦的問題,內政部警政署有要找嗎?因為有一些釣客在他們的社群反映是被霹靂警察抓,他們跑來驅離他們。
如果要發想垂釣在什麼樣的環境比較好,很可能扯到岸際,因為要考量岸際是不是可以垂釣的,我們在會議上可以說這個不是國家公園保育區,如果這樣的話,我想大家都會同意,但是如果這個地方需要多做說明或者是多講經驗,也許內政部就會比較重要一點,但是如果大家在那個時候評估,會覺得國家公園保育區這個地方本來就不行。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檢討所有的海岸線,而是去談出一些規則,這一些規則如果符合的話,政府可以考慮,再劃成垂釣區,因為他們的訴求裡面,其實一個是「我們要求開放漁港可以垂釣」,另外一個是「政府應該要劃設合法的垂釣區」。
我看他們網站上的訴求,如果符合這個條件的話,政府把某一個海岸的地方規劃成適合的,如果地方政府一定是漁民跟他們在那邊衝突,漁港我覺得很可能沒有解,如果把條件盤起來,兩個都符合。
喔!
回歸到這一個案子,他們的初衷是希望要有一個安全、合法、垂釣的地方,只是因為漁港已經都建置,因此常跑到那個地方聚集,如果其他地方可以規劃起來,對他們來講也是幫助。當然我也理解如果今天大家覺得會議是由農委會主辦,我們就以漁港,不管一、二級,如何在這個範圍裡面安全開放垂釣,這也是可以談的。
目前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目前漁業署?
立法院的立委,子維你覺得呢?
這一案沒有時間訪到很細,一個是釣客團體、一個是漁會總幹事,地方政府挑已經開放的,因為已經開放有面臨一些新的管制,會瞭解管制措施,剛才不開放的理由其實已經說得滿清楚,我覺得去訪已經開放的也許比較ok,再來是學者專家,大概是四個。
想要請教其他四院怎麼辦?
剛剛有提到媒體宣傳的部分,如果可以的話,也許可以比較熟悉資訊的媒體,像Inside。
另外,有一些熟悉調查報導的媒體,其實議題內容很容易可以涉入到深層的問題,也許他們有興趣把調查報導寫出來,這其實是很精彩的故事,這個問題的核心問題是什麼、怎麼發生的,這個團隊要如何解決、政府如何來配合這個活動,這種故事很精彩,像端傳媒跟報導者可以來寫。
我之前在做全民司改運動,你會發現這個東西放許願池,大家很喜歡丟解法,但是這時你要有一個機制,想辦法邀請他說出他真正在意的問題,或他看到的問題是什麼,然後有沒有什麼相關的證據證明他所看到的問題是個問題。
g0v今年的grant,其實我有提案的經驗,他們其實有一些方式來幫助你、逼迫你一定要把問題寫出來,我覺得這一點是滿重要的,不能寫什麼,如果真的愛寫什麼就寫什麼,就搭配小編的機制把真正的問題問出來,如果沒有問出真正的問題,有時解法不一定可以解決問題。
版規是抄vTaiwan的。
我這邊也有一些幫忙小編審核演講的資料,可以給你們參考。
你需要的資源,是不是包含外交部的窗口?
現在看起來好像是有題目,所以是不是外交部的窗口要給你?
外交部直接給處長?
四院的部分現在狀況怎麼樣?
司法的部分,資訊處應該滿願意的。
有一個小建議,2018年的網站是不是可以放在/2018/?
你是要像COSCUP嗎?
許願池會不會、要不要有人管?
一定要有。
有一個想法是,因為我們希望是有中華民國國籍,但是通常這幾個都不是現成的。
社會影響力可能一定程度也是要評委在裡面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