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這一個心智圖歸納大家意見時,就可以發現這個問題、大家想要的解法及政府會如何做,我們會用脈絡圖可以讓大家更清楚每個人的發言意見是在哪一個脈絡中。
到概念發展中,我們就會討論可行性方案,下午也會有一些可行性工具,會幫助大家收到更有效、更可以執行的意見,我們在下午的時候也會再跟大家說明;下午就會分兩組來作概念發展(活動)。
接下來請提案人做10分鐘的口頭說明。
謝謝提案人,請法務部幫我們做10分鐘的簡報說明。
謝謝法務部,請衛福部幫我們說明「加害人酒癮相關及被害人保護」的資訊。
謝謝衛福部,請交通部幫我們作相關的說明。
謝謝交通部,最後一個部會說明是內政部警政署,就現在警察執法現況及效益來幫我們做一個說明。
其實大家報告的內容有先紀錄在便利貼上,可以幫助大家知道「深黃色」(便利貼)是議題脈絡的標題,在這一個「深黃色」(便利貼)的下方是「淺黃色」的部分,「綠色」(便利貼)是提供建議的作法,橘色的部分是部會的現有作為及精進作為,因此可以幫助大家在確保時,每個人記錄所講的論述是屬於問題或者是解法或者是來自部會精進的作為。
有簡報過的部會跟提案人,其實我們把一開始的論述問題點、相關的想法都已經記錄上來了,像剛剛提案人還有提出一些新的問題點,所以我們剛剛其實在後台時,也有即時記錄,在這一場會議新加的意見,我們會放到適合的脈絡裡面,也會加一個新的標籤,以確保我們今天新蒐集的意見有哪一些。
因為酒駕防制有想要說明的事情,因為事先並沒有先拿到簡報或者書面資料,為了大家確保的發言大家都有聽到,我們都會現場紀錄,部會有發言是因為他們有先提供簡報。
我們本來就有一個安排議程,也就是大家發言的東西都會補到現在的脈絡,以確保沒有漏掉每個人的意見。
酒駕防制協會的發言,是不是讓您優先說明跟補充,因為現場看文字就會確保聽到跟寫上的東西都有經過您的確認,我們先作一個程序的說明。
網路2萬多附議平台上,分別有看到支持及反對,雖然在網路上有留言,但是2萬多筆,資訊的後台沒有辦法做語意分析,大家留言的內容區塊為何,所以後來大家也有收到連結,也就是發了一個pol.is,也就是大家每個人要按贊成或反對的實際因素是什麼,我們用那個方式出了一份報告,填答的內容滿多,因此我們可以更清楚知道反對跟支持的人是什麼。
雨蒼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贊成跟反對的人分別取向為何。
蒐集完之後就讓酒駕協會發言。
進入下一個議程,讓大家針對現有大家早上說明的現況、現在作為及可能的作為,我們就直接用這個圖,把大家的意見就現場確認並補充,因此開完之後,就會有今天與會者的意見綜合來看脈絡。
有沒有同仁認為需要一些時間來消化時間並做筆記?或者可以直接進入?
就剛剛說明的部分,我們直接指出來、想補充或有疑問的地方,就直接提出,我們直接在上面對焦,有問題跟回應都可以直接看到。
第一個先歡迎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想要澄清個補充的事。
請確認一下上面的內容。
如果是問題的話,我們就用黃色,如果是解法我們就用綠色的,確認完之後再把麥克風給議員。
剛剛有提到的一個解法是「酒癮患者應該要有政策協助戒酒」、「健保不給付戒酒門診」、「不接受鞭刑作為手段」、「應把酒害列為重點防治項目」、「制定酒害防制法」,是不是因為缺乏解決跨部會的思考,所以會希望提出提升道安委員會的部分?
這一張是建議的解法。
「拒絕酒測者應該破窗或拖吊車輛」。
所以意思是講習要有震撼教育,因此到殯儀館做道安講習。
最後一個是臨檢要加強。最後是一個標案?
議員是不是有意見要提出?
這邊確認一下議員的建議事項及提供事實其他國家的做法。
像北加州有限制性駕照及美國酒駕的人四個小時到急診室、四個小時到大體整理,把相關政府可以參考的作為,我先一次說完,同仁也一起整理。
還有沒有其他的同仁有意見要講的?
現在的資訊雖然有結構化哪一些是問題、哪一些是其他國家可以參考的做法及可以做的做法,但是這些東西並沒有被同樣整理出來,像酒駕防制協會跟議員所提的,還有跟早上所提的這一些內容關聯為何,所以我們現在要把它整合在一起。
現在針對酒駕的部分,已經有分幾個脈絡,一個是「一般性問題」、一個是「飲酒前」、一個是「酒駕前」、「駕車中」、「被查獲」的問題,像罰責的其他國家做法,我們會放到這一個脈絡,因此很清楚這一些建議的解法是放在實際上這一個案子的哪一個地方。
因為「預防」、「中間協助」及「後續協助」都有不同的做法,因此我們把這一些做法全部混為一談,這樣的她們會比較不細緻,因此為了快速把大家的各種想法快速分類,我們用時間軸的方式來細分。
像剛剛提到的相關罰責,我們就會全部拉到「罰責」的部分,事前也有盤點到罰責應該如何,因此我們今天提出新的跟之前提出來的部分,全部放在一起看,會更清楚大家知道罰責的調整是什麼全貌,因此請同仁把罰責有關的建議及其他的做法全部拉到罰責的部分;如果是預防的做法就拉到「預防」的脈絡。
在同仁進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繼續看之前資料建議的解法及相關的解法。
刑罰可以對應到加重刑罰的部分,這個是其中的建議解法。
另外兩個建議解法是公部門在討論的時候,如何精進,因此不在原本的酒駕、鞭刑的脈絡當中,放在上面當作一個整體性的建議。
其他的部分,還沒有拉進來,還有沒有同仁要補充的?
謝謝。
還有沒有其他的同仁要補充意見?
現在同步看一下蒐集到的問題脈絡與解法脈絡。
我們先從鞭刑開始看,請大家看到第一張的便利貼,左邊是鞭刑,右邊是酒駕。
鞭刑所盤點到的問題,像「鞭刑是否違反基本人權」,接著是「鞭刑是否為酷刑」、「鞭刑是否侵害最小的手段」,法務部在報告的部分就有說明「鞭刑是否為酷刑」的相關論述。有國際公約跟國內法化的部分,因此這部分的論述都放在這裡。
再來看到第二個部分,「對嚇阻酒駕是否有效」,法務部針對這個部分也有作說明。
有關於「副作用」的部分比較沒有著墨,如果大家想要討論的話,如果有事實佐證,也可以放到這邊加入,讓我們把副作用的部分,也就是「被鞭刑者會不會永久無法復歸社會」。
接著是到「酒駕」的部分,因為酒駕的議題有不同的階段,像一般的問題是「道路設計不良」、「不同縣市對狀況不同的原因」,一些比較一般性的問題整理在這邊。
實際跟飲酒比較有關的部分是,飲酒文化、工作需求,又或者是因為飲酒文化、工作需求而造成酒精濫用的問題,這個是飲酒前的問題。
酒駕前的問題又分成,這個人不一定有酒癮,但是會覺得自己可能不夠醉,所以去開車,又或者是飲酒者認為路程不遠、開一小段路沒有關係。
盤點出來的狀況是每個人的問題點不同,雖然最後的情況是肇事或有傷亡,但是其成因我們必須要理解這一些人酒駕的性質為何,我們才可以對其性質來對症下藥。
先把邏輯框在這邊,再把對應的解法提上來,也就是針對酒駕的問題是什麼問題,然後再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