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問題的話,我們就用黃色,如果是解法我們就用綠色的,確認完之後再把麥克風給議員。
剛剛有提到的一個解法是「酒癮患者應該要有政策協助戒酒」、「健保不給付戒酒門診」、「不接受鞭刑作為手段」、「應把酒害列為重點防治項目」、「制定酒害防制法」,是不是因為缺乏解決跨部會的思考,所以會希望提出提升道安委員會的部分?
這一張是建議的解法。
「拒絕酒測者應該破窗或拖吊車輛」。
所以意思是講習要有震撼教育,因此到殯儀館做道安講習。
最後一個是臨檢要加強。最後是一個標案?
議員是不是有意見要提出?
這邊確認一下議員的建議事項及提供事實其他國家的做法。
像北加州有限制性駕照及美國酒駕的人四個小時到急診室、四個小時到大體整理,把相關政府可以參考的作為,我先一次說完,同仁也一起整理。
還有沒有其他的同仁有意見要講的?
現在的資訊雖然有結構化哪一些是問題、哪一些是其他國家可以參考的做法及可以做的做法,但是這些東西並沒有被同樣整理出來,像酒駕防制協會跟議員所提的,還有跟早上所提的這一些內容關聯為何,所以我們現在要把它整合在一起。
現在針對酒駕的部分,已經有分幾個脈絡,一個是「一般性問題」、一個是「飲酒前」、一個是「酒駕前」、「駕車中」、「被查獲」的問題,像罰責的其他國家做法,我們會放到這一個脈絡,因此很清楚這一些建議的解法是放在實際上這一個案子的哪一個地方。
因為「預防」、「中間協助」及「後續協助」都有不同的做法,因此我們把這一些做法全部混為一談,這樣的她們會比較不細緻,因此為了快速把大家的各種想法快速分類,我們用時間軸的方式來細分。
像剛剛提到的相關罰責,我們就會全部拉到「罰責」的部分,事前也有盤點到罰責應該如何,因此我們今天提出新的跟之前提出來的部分,全部放在一起看,會更清楚大家知道罰責的調整是什麼全貌,因此請同仁把罰責有關的建議及其他的做法全部拉到罰責的部分;如果是預防的做法就拉到「預防」的脈絡。
在同仁進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繼續看之前資料建議的解法及相關的解法。
刑罰可以對應到加重刑罰的部分,這個是其中的建議解法。
另外兩個建議解法是公部門在討論的時候,如何精進,因此不在原本的酒駕、鞭刑的脈絡當中,放在上面當作一個整體性的建議。
其他的部分,還沒有拉進來,還有沒有同仁要補充的?
謝謝。
還有沒有其他的同仁要補充意見?
現在同步看一下蒐集到的問題脈絡與解法脈絡。
我們先從鞭刑開始看,請大家看到第一張的便利貼,左邊是鞭刑,右邊是酒駕。
鞭刑所盤點到的問題,像「鞭刑是否違反基本人權」,接著是「鞭刑是否為酷刑」、「鞭刑是否侵害最小的手段」,法務部在報告的部分就有說明「鞭刑是否為酷刑」的相關論述。有國際公約跟國內法化的部分,因此這部分的論述都放在這裡。
再來看到第二個部分,「對嚇阻酒駕是否有效」,法務部針對這個部分也有作說明。
有關於「副作用」的部分比較沒有著墨,如果大家想要討論的話,如果有事實佐證,也可以放到這邊加入,讓我們把副作用的部分,也就是「被鞭刑者會不會永久無法復歸社會」。
接著是到「酒駕」的部分,因為酒駕的議題有不同的階段,像一般的問題是「道路設計不良」、「不同縣市對狀況不同的原因」,一些比較一般性的問題整理在這邊。
實際跟飲酒比較有關的部分是,飲酒文化、工作需求,又或者是因為飲酒文化、工作需求而造成酒精濫用的問題,這個是飲酒前的問題。
酒駕前的問題又分成,這個人不一定有酒癮,但是會覺得自己可能不夠醉,所以去開車,又或者是飲酒者認為路程不遠、開一小段路沒有關係。
盤點出來的狀況是每個人的問題點不同,雖然最後的情況是肇事或有傷亡,但是其成因我們必須要理解這一些人酒駕的性質為何,我們才可以對其性質來對症下藥。
先把邏輯框在這邊,再把對應的解法提上來,也就是針對酒駕的問題是什麼問題,然後再來解決。
接著是有沒有可能讓酒駕中的人沒有辦法讓他停止,前面都是預防的部分,而相關預防的解法可以放在下面,像交通部提到如何讓喝酒的人完全無法碰到車,又或者是增加飲酒的成本,又或者是強化大眾運輸工具,其實都是在預防的部分有很多不同的解法。
我們可以切開來看,並不是只強調預防或者是刑法,這樣每一個面向都可以顧到。
「被查獲」的階段看是不是罰責不夠重,也就是有關於罰責有道安講習、強化警察臨檢、拒絕酒測者破窗或拖吊車輛、加重刑責不應該只是罰錢,在刑法脈絡的建議全部一起整理下來,這邊是跟刑法有關的相關參考資料,因此可以把大家的資料一起看。
接著,有關於後續的部分,接著是右邊是各種罰責的建議,也就是提高肇事刑責、立即拘役、永久吊銷駕照。
紅色(便利貼)是做了這一件事之後可能會有的潛在風險,可以一起看。
再往右邊看是綠色(便利貼)是後續輔導的部分,我們可以看酒駕累犯要做戒治治療。
也就是把大家剛剛的意見整理起來,我們就可以看能不能回推是否可以解這一個問題,因為有時在想解法時會想非常多,我們還要再思考哪一個是真正有效的,因此下午就讓大家來做這一件事。
早上都有提到問題有哪一些、解法是哪一些,我們可以再把事情更細緻化,看看有哪一些是臺灣的做法、現有的情形。
在座都有各個關心這一個議題不同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因此下午的時間就會再深化現有的意見。
我們把大家的意見全部放在一起,因此可以從中間挑出適合,臺灣未來可以做的做法。
謝謝您的補充。
這個部分應該要拉在後面,因為是酒駕肇事已經發生了,這不是屬於一般性的問題,因為「被查獲」的後面是這一件事已經發生了,所以時間點要在後面拉一個(脈絡)。
其實這個提案是從刑罰的角度來切入,我們的討論會非常focus被害人是一個重點,您今天提出一個很好的觀點,我們也要同時思考被害人相關的配套措施。
思考配套措施之前,我們就要知道被害人需要什麼協助,需要醫療、尊嚴及公平正義。
請問還有其他要發言的嗎?
致翔幫我們說明一下程序性說明。
……不好意思,我們的時間快到了。
其實下午的議程就是讓大家補建議的部分,所以像剛剛所提到的,我這邊說明,像考照年齡上升跟筆試難度都是解法,如果一個人來說的話,其他人並沒有辦法直接回應您的說法,因為有人可能是這部分的專家,就可以用討論的方式來做。
所以接下來的發言如果要針對綠色解法的部分發言,建議到下午,大家可以互動式地提出。
不知道議員有針對問題的部分希望再作補充嗎?或者是想針對解法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