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我的信仰。
那個是身高啦。
就是一樣紅藍綠色,我們的視神經是相同的,我的視力並沒有特別好。
要練習社會化,當然眼神是一個,另外好比說我英語是非常晚才學,所以我英語沒有口音,跟誰講英語我就是用他的口音,這個也是比較奇怪。好比像說紐西蘭人跟我講話,我忽然變成紐西蘭口音,他也會覺得很奇怪,所以我也要提醒自己收斂一下。
像現在這樣子聊天就很有趣啊。其實「活著」本身就很有趣。
我想這輩子我已經過完了。其實對我來講,我這輩子就是過到上一刻。大概是這種感覺。
小孩幾歲?
那還好啦。
越晚接觸就越好學,這些東西都是越變越簡單的。
我們剛剛講的,其實是網際網路很核心的東西。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覺得說,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的部分,其實不是很重要,因為那已經過完了。因為網路的特色是「當下的在場」,你不需要理解它的沿革就可以使用,它是無時間性的狀態。這跟我們傳統上好比像說,你要理解法律,你就必須要瞭解這個法條的由來、沿革、法體系等等。你如果不瞭解的話,詮釋就會出問題,這個是法學詮釋的基本概念。
但是你運用網際網路的時候,事實上你過去的東西知道的越少越好,你就比較不受那些慣性的操作所影響。當然還是會有一些留著,像現在很多軟體存檔的標示,還是以前那個磁碟片的樣子,小孩子就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存檔是販賣機的樣子?那是因為磁碟片的樣子很像販賣機。(笑)
也就是說,對過去不瞭解,反而幫助他學習新的模板。像我剛剛講那種可隨便畫線、捲起來的紙,我們現在也都沒辦法想像,現在大概都會受限在這個可以畫線的玻璃所拘束,但其實它的可能性是比玻璃要高很多的。如果你的小孩到那個時候才來接觸數位載具,他就是直接用電子紙了。
對他完全不用擔心。
因為畢竟發光的東西,人很容易被吸引。
不過這對成人的危害比較深啦。
成人往往更不懂自制,而且不會有人循循善誘來帶你,都要自己去判斷。
我們對於網路上的社群,像我也是數位移民,我12歲才接觸。我14歲時接觸網路2年,我等於在網路上是2歲的年紀而已。
我的意思是說,小孩反而比較幸運是因為,跟他同輩的人,他們互相之間可以互通有無,所以還有一個堅實的社群會彼此提醒,但是成人覺得自己很有判斷力,但很容易因此失去自制力。
事實上會中詐騙的,主要都不是小孩,是這個原因。
它就是一些機制嘛,就是一些mechanism。
當然。就好比像是DNA想要傳下來的載體,擇偶的一些化學的演算法。
我想,如果你看著自己的判斷而不生起,那其實別人對我的攻擊,我全部都把它看成「語料」,語料就是我們在做機器人的語言材料,「原來語文可以這樣用啊」、「啊,這是一個梗,不錯」。
如果好比像您剛剛講的金錢啊、或其他的系統,好比像在一個遊戲裡面得了高分之類,當然我也會覺得,原來這是能夠在誘因設計的時候,能夠驅使大家去更分享出他所知道、別人不知道的一些資訊的方法,像股票交易市場就是這樣一種機制。對我來講,這就是很有意思的材料,但就是材料而已。
那當然,其實我們也只是思想的載體而已。
一個所謂的個人,他的人格連續性,也只是建立在他那些思想是連續的。一個人從小到大,他的思想狀態已經可以改變過很多次,我們會說早期維根斯坦、晚期維根斯坦,好像是兩個人一樣,那說不定真的是兩個人。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這種連續性,康德叫做規制性的理念(Regulative Idee),就是說早期、晚期的維根斯坦如果不把自己視作是同一個人,一般來說很難活下去,這是社會化的一個必要成份,就是主體是連續的;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子的,那是一個幻覺,維護這個幻覺,是為了讓這個社會可以持續。
當然我能這樣講,也是因為我已經吃飽了。我如果沒有吃飽,我也是先去找東西吃啊。
也不是啦!你是載體,肚子還是會餓,還是得吃飽嘛。當然這裡就開始有不同的見解,一個就是你自己吃飽就好了。
另外一個就是永續目標的「終結饑餓」,把吃飯當作終結饑餓的體現,這樣你吃飽了就會去想說,這世上還有挨餓的人,那你可能會去幫助他們也吃飽,可能會加入農改技術團之類的,這也是外交很重要的一部分。
還有另外一種是,你吃飽但不以此為滿足,你想要去品味美食、想要去加入米其林等等社群,在裡面去豐富人生的體驗,進入一種藝術、享受的層面,這層面一方面是有心靈的滿足感,因為覺得對美食文化有所貢獻,例如作為米其林的美食秘密客、寫了一篇文章等等。但是另一方面,也很誠實地說,這裡面大部分是享樂(hedonism),也就是短期的爽快。為了一種長期的意義當作藉口,不斷地去追求爽快,那當然也是豐富充實的人生。
但如果你的目的其實是終結饑餓,那你一旦吃飽,就會去想別人還沒有吃飽。
你是說終結饑餓?
良好工作、優質教育、潔凈水資源、因應氣候變遷?那些都是我很有興趣的事情,每一個都是。
那是一個有用的幻覺。就是說,如果不用「我」這個字當作第一人稱代名詞,之前也有試過啊,例如錄了一大段演講都沒有出現第一人稱代名詞,聽的人就覺得很奇怪,對溝通是不利的。像英國女皇可以用皇家複數代名詞Royal We,「吾人」,但在日常語境裡這樣用就很奇怪。
「我」就是講話的時候,方便的一個代名詞,對這個代名詞本身並沒有太多的想法。
我覺得它就是一個發語詞耶。
就像是現在「唐鳳」為什麼也變動詞了。
…我們今天好像都在講「名詞動詞化」這件事情,語言學上叫「轉品」,這也是很切題的。(笑)
為什麼唐鳳作為一個動詞,我不但不在意,甚至有點推波助瀾?就是因為我對這個名字沒什麼擁有權的感覺,坦白說,大家隨便用沒關係。
大家也是這樣,在狀態很好的時候都是這樣。
康德有講過說,大家如果躺在那邊仰望星空,進入一個Sublime「崇高」狀態的時候,就會感受到內心的道德規律升起。
在那些片刻,就像是一個很大的藝術品展現在我們的面前,或者是晚上沒有光害的時候,看著星空,我想大家都是這樣的狀態,不是只有我這樣。
是這樣。
可能是因為,如果一個空間,它不是能夠共同創作的,那我就不踏入那個空間嘛。所以反過來講,我會一直待在能夠共同創作的狀態裡面。
像佛教裡面對戒律的概念一開始是這樣子,不是說那些事情是什麼罪,他只是說你越做那一些事,你心裡面的空間就被壓縮掉了,它最早的時候是這個意思。我想我也不是有什麼持戒啊什麼,但就是會讓我心裡面的空間被壓縮到的事情,有點像不好吃的食物一樣,我會…
…會吃一次,大概知道它的感受是這樣子,之後別人講這個狀態我不會完全聽不懂,這樣大概就可以了。
我是覺得作為一個發語詞還算方便。
是。
也是會去看,但是大概就不會待在那邊,就是有點在門口看一下那種感覺。
首先從我的角度來看,苦、樂都很重要:苦是在告訴你說,這種情況不能再繼續下去,不然的話你會喪失基本的功能。你如果一個狀況覺得痛苦,你一昧忍受它,那大概不但不會更堅強,很可能因此能動性就喪失了。所以會感受到苦是很重要的,就好像說有人燙傷不會痛,那很容易就死掉了,原因是一樣的,因為內部的警報器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