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笑)。
因為他這樣的思潮,在矽谷裡面關於事實性的部分,其實沒有人反對,你看那一些說什麼技術奇異點或transhumanism,對於事實在幾年內會怎麼樣,其實大家的判斷都非常類似的。
但是他們會有非常迥然不同的詮釋,我可以分享的是,為什麼他採取這樣的詮釋,以及這一些事實,事實上還有不同的詮釋方式,可能落在這幾個不同的座標上,而這一些座標上,從這一些座標上去看動詞,我們可以看到完全一樣。
像我記得一開場的時候就有說某一年的時候,我們今天所熟悉的都不是這樣子,大家會用手勢或者什麼方式,有一段去描寫這個,但是這裡面其實並沒有價值判斷,但因為沒有,所以大家會把它當成正面的,但事實上有非常多的思想家或者是作者可以用完全一樣的字,然後在第二段就說所以人類完了,或者人類的文明就終結了XD
我假設他們都知道這一本書的論點,即使不是很仔細看過,又知道KK做什麼,我可能快速地overview他講的這幾個趨勢。
首先,先肯認這一些趨勢是真的,我們在做政策規劃的時候,也是看到完全相同的事情,但我們並沒有他那麼樂觀,為什麼沒有他那麼樂觀?因為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也就是比較挑戰的部分。另外,我們是否希望現場還希望可以同時追問問題,或者是以這一個問題為準?
我們就是開sli.do,一面在聽我導讀的時候,一面他們腦裡想到的問題,要問KK,而不是問我的,當然我也沒有辦法攔阻有一些是問我的,問我的我會快速回掉,螢幕上會只留給KK的問題,到我導讀到他開始講話至二十分鐘講完,這中間都可以繼續問他問題,但是從他講完就收單了。
問問題如果他們用中文問的話,其實他們是用打字的話,就可以節省很多時間,我會建議如果口譯……因為口譯在這一段時間沒有事情做,如果KK可以預錄,口譯先翻了字幕,我會希望口譯拿KK講的這一段時間,去把螢幕上大家用中文打的問題趕快翻成英文,到最後KK在這中間就可以先知道現場問問題的英文是哪一些,以及事前你們一定會先翻英文的問題有哪一些,所以在處理問題的時候,KK唸完他的預錄,就馬上開始處理大家最想回答的英文問題,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這個先談。現場應該不會有看不懂中文的人?
我們在現場的board是純中文的,大家提問的時候,我也鼓勵大家中文提問,口譯就會比較辛苦一點,也就是按照問題的排序,他會要趕快打成英文,我們剛剛也提到英打速度比較不成問題,直接給KK,如果來不及翻的話,至少我可以當口譯,也就是口譯英語給KK,口譯來不及翻的話,這樣好不好?我們這樣處理?
……這樣就是口譯專注再把KK講的話,逐步摘要,我專注把大家的中文問題打成英文給KK,等於我來當口譯。
OK。
所以我們就開一個共筆,可能是Google Docs,我會按照大家排序的中文問題,我會全部貼到Google Docs上,大家就在這上面每一個打下成英文,把這個網址給KK,他就按照這個順序來回答,你覺得呢?
好,我們就這樣來處理。
所以我的導讀不會用簡報,我會用iPad來畫圖,我覺得用的時間可能不需要那麼多,甚至我的導讀部分,也可以預錄(笑),這樣就可以翻給KK知道,沒有啦!開玩笑(笑)。
聽得懂?
那太好了啊!
OK,所以我覺得剛剛那個架構,是以十五分鐘為期待,然後十五分鐘之後,大家其實在sli.do上會開始問問題了,我的預期是有一些其實會問我的,而不是問KK的,所以我花五分鐘把問我的部分都處理掉,處理完之後就會說剩下都是給KK的問題,我們就先聽聽看KK怎麼講,然後他就怎麼講,接下來開始回答。
對,就是希望他遠端參與跟近端參與是一樣的。
對,對,對。提問單的筆譯一定放在最前面,如果KK肯預錄就是口譯做,如果KK不肯預錄就是我做,我們一定先照顧現場的,現場都照顧完之後,應該還會有時間,因為KK是用看的來回答,所以我們接下來就看線上大家投票,最高票優先問,這樣好不好?
這個我覺得一定要問,但我想這個就當作現場提問單的第一題。
然後其他的我就建議我開始導讀的時候,你們就陸續把這一些貼到sli.do,看大家對哪一個有興趣,他們會問讚,也包含網友,所以如果您這個提的表示有十幾、二十個人有興趣,問題會浮上去,我們就會優先請KK回答;如果大家有興趣是這個提的,而不是你們提的,那也無所謂,反正就是把時間用完為止,不一定每一個都要達到,這樣好不好?
可以啊!
通常我的做法是,如果你們有FB直播的話,其實有一個倒數的功能,就是你先預先設定好時間,網址就不會變了,就開始倒數,我可能在那一天的稍早或者是前一天晚上,就是那一天晚上稍早提早一、兩個小時的時候,我就先分享,大家就會看到倒數,這樣流量就是回到這一個直播的地方,而不是我自己這裡。
幾號?
那我就八點整到。
謝謝。
請share,謝謝。
大家好,叫我唐鳳就可以了。
我們法協事實上已經一直有在接這個,如果事實性一句話可以回答。
我們儘量不要人身攻擊。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只能很綜整地說,我看了一下網友的留言,其實大家已經幫我們釐清概念。
如同剛才USPACE指出的,把停車位給別人停的這一件事,本來就沒有高度規管,也就是沒有門檻降低的問題。因此「偶一為之」,或者是「限制特定地區」那個是沒有意義,因為本來是一件合法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要注重的是平台經濟,並不是共享經濟的部分。這是網友的意見,我非常同意。
剛剛法協有提到,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DIGI⁺)方案當中,法協負責數位經濟法制的協調,都會提到「vTaiwan」或者是其他平台討論。大家不要覺得一定得塞進共享經濟很窄的盒子當中,才會獲得奧援。在數位經濟架構下的議題,都會經過跨部會的討論。
畢竟法協是從高度規管的部份開始處理,試著向部會發函,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放鬆一點。但是這個方式,線上許多網友相當不買單。我特別講一下,線上網友很多期待跟這邊一樣的,是類似像沙盒形式或者是創新實驗條例。
剛才除了所謂「特定時間」之外,其實還有一個「特定地方」──例如像這邊提到,基隆市劃一個區域出來,希望在這邊不管是共享住宿,或者是什麼別的,先排除掉不管是地方或者是中央的一些法規。
當然,住宿並沒有金融創新實驗條例可以用,所以目前沒有辦法說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試驗一下,除了不能違反賦稅、消保及個資的部分,其他都可以排除掉。我們接下來在DIGI⁺裡, 會特別研究一種不是金融的創新實驗條例 ,可能也是以六個月或者是十二個月為期申請,然後排除一些法規的適用。
這個一定要地方政府來幫忙,畢竟要劃一個區域說這裡面排除適用。這件事也可以回應線上的網友說「不是要慢慢放寬」。如果有這樣的沙盒跟創新實驗條例的話,我們可以一次跳到最快,就是六至十二個月,如果證明你的商業模式是好模式,就去增資,未來就多了一種業態,這樣也很好。但如果是壞主意的話,至少也幫整個社會付了學費。這個我們會一起來推動。
另外,各種主管機關當中,大家對於國發會有一定的期待。我這邊的想法是,其實在所有相關的法律裡面,像NCC提出網路治理的「數位通訊傳播法」,大家聽到NCC就會想到「監管」,但是網路很多事,像需要大家坐下來談,一步步慢慢凝聚出共識,政府並不是就是管制的角色。像在數位通訊傳播法的立法理由裡,也提到vTaiwan。
也就是說,在數位經濟當中有vTaiwan平台,對於往後其他的議題,也希望這個模式慢慢傳遞到其他的部會,讓這些部會也可以看到,不一定只能當監管機關的角色,也可以參與、加入一個大家討論的平台,慢慢把本來是監管的部分,轉變成跟大家一起創新,這個部分也是會做的。
另外,我有聽到的是所謂「緩衝期」的這件事。其實我自己的想法,還是放在創新實驗條例裡面,如果我們是六個月至十二個月實驗期的話,也不叫做緩衝期,也就是明文把這一個實驗要做什麼、排除哪些法規,把它寫清楚。
當然我也聽到很多朋友說「要排除什麼法規都不知道,也許是合法的,只是沒有律師敢跟我這樣講」。也就是畫面上藍色的部分,並不是紅色的、我們已經知道有監管的部分(簡報第10頁)。
這個部分我會協同法協做一個列表,(簡報第17頁)當中有一些check list,季全也有提到跟國外業者的競合等等,這些討論都做成check list,任何想要接受這方面法律諮詢服務的朋友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填過來。我們對於其他的部會也會有這樣的check list,確保雙方的想像是對接的。如果對接之後發現真的違法了,那就要走「創新實驗條例」的路,但如果其實一個解釋就可以work,我覺得大家可以省去很多的時間。以上是今天有聽到的部分跟大家分享,謝謝。
這個裝置藝術是示意而已,還是會放在這邊?
第一排是中文,投影燈光是英文?
(簡報第34頁)這個招牌燈只有照明作用,還是只是裝置藝術而已?
瞭解。
可是這個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也就是照明的燈光?
可以換嗎?
或者只是LED,可以隨時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