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聯絡提案人之後,如果就是要全國一致放七天假,少一天都不行,那很明白是內政部的事情,也不會有改善勞動條件的其他解法。
我們不能在聯絡之前,就幫他們去揣想。
所以,我們可不可以折衷一下?如果內政部覺得不可以,你們還是要說,我們尊重你。
我們先把勞動部放在恆春案的交通部的位置,即第一協辦;但是內政部去聯絡提案人,然後我們第一次協作會議之後,發現出了一些很有創意的解法,而這一些解法應該是勞動部要主辦的話,兩個位置要對調,甚至是勞動部跑到第一主辦去。
也就是實際上在聯絡提案人之前、在第一次協作會議之前,是內政部主辦,但是一旦發現我們的可能解法或回應的部分,跟內政部開始關係沒有那麼大的時候,就如同PO所說的,這樣勞動部主辦。
勞動部是否接受?
我沒有裁示什麼,我只是提案而已(笑) 。
對,我們都瞭解政治現實,我們也瞭解到在立法院大家關心的時候,其實院長也說了,都會納入考量。
我的意思是,我們能夠做的是,不去火上加油,這個一定做得到。
但是要靠一、兩次協作,就消除全部的政治風險,這個也超出我們的能力。
我們能夠做的是,把這一個脈絡講清楚,讓所有來協作會議的人,看心智圖、逐字稿的人知道這一個脈絡在哪裡。
如果當場真的討論出一些可行且勞動部願意做的,可能不是跟勞基法有任何關係的別的東西的話,也希望勞動部能夠勇於承擔。
如果要討論別的,只要能夠真正解決提案所反映的問題,我覺得對我們是一件好事。
好比恆春案,當時要的是直升機,但是到後來是擴建醫院。其實擴建醫院比直升機更能解決問題,當地急重症的病人,也不一定都適合上直升機。
反而他要的更多,讓我們這邊的壓力變少,這個也是有可能的。
你覺得這群人是不一樣的狀況(笑)。
要解決的問題有寫在連署案的內文裡。雖然提案是一個特定的解法,但不會排除別的解法。
當然,如果恆春案協作時,有人突然說現在要討論花蓮的醫療,我們絕對會說超過範圍,這個是很明確的(笑)。
不曉得我剛剛提出的這一個折衷案,內政部覺得怎麼樣?
當然,如果後來超過內政部的權責,就由勞動部來當主辦。
如果大家能完全收斂到內政部可以處理的部分,勞動部就當協辦。
我們目前網站上就先把「勞動部」寫到相當於恆春案「交通部(協辦單位)」的位置,我們保留隨時可以分工、分散風險的權利。
和緩的用詞都可以修。
有這一份逐字稿讓同事們可以參考,這一個脈絡很重要。尤其對於沒有在場,但是各位協作會議會碰到的同仁。
當然,修訂之後再對外,這個是必要的,絕對不是現在就攤牌了。
大家都有逐字稿,講了什麼是非常清楚的。
我想,不管是對工時的看法,其實我們看 Join 連署區底下,也有很多朋友提供了相當多相關的數據之類的,我覺得這一些都是有價值的。
大家先討論一下,我覺得不無小補。
對,我的意思是,對勞動部向社會的溝通,不無小補。
謝謝,大家互相分散風險。
沒有其他動議的話,就這樣,謝謝大家。
不好意思,稍微晚了一點開始。
很感謝大家來開這一次澎湖的會前會,之前通知上也有提醒說今天會做逐字紀錄,但是並不會馬上公開,是大家會收到一個共同編輯的連結,然後在上面都可以編輯十個工作天,也就是兩個禮拜之後,我們才會把這個部分公開,所以中間如果大家有講到任何話想要修正,或者是中間有某一段話,你覺得可能上了報紙不太好的話,也都可以要求停止記錄,或者是紀錄之後再進行修正。
我們請致翔講一下今天的議程。
有關於協作會議的性質及這一次會前會要做什麼,我們在上一次恆春案的時候,也有人連署,所有的人跑去恆春開會,也有進行一系列這樣的會前會,因此對於會前會這一件事本身在做的事,就是在「對齊資訊、找出可能解決方案」的性質。請致翔繼續說明。
謝謝致翔,請漁業署的同仁簡報說一下這一個案子。
謝謝,相當清楚報告,不曉得這一個報告到接下來的議程之前,有沒有什麼想要詢問或補充?
我們把這兩個合併一起。
麻煩自我介紹的時候,說一下您的單位、想要怎麼被紀錄,對這整個案子有任何心得或想法,就一併在自我介紹的時候提出。
非常感謝。
謝謝。
很高興聽到這一件事,因為我們少一件事處理(笑)。
非常感謝,我們PDIS另外還有一位林秘書書漾,正在日本遠距參與我們的會議。
我想剛剛應該已經滿清楚的,就是各部會手上的資料跟立場。有關於國家公園法接下來如何調整及調整到什麼程度,等一下讓芳睿討論時再進一步釐清。
也希望讓更多利害關係人的聲音,像剛剛有聽到一個很有趣的數字,像開過十次以上的說明會,大家有一點妥協的情況下才制定出雙方可能都不是很滿意的現行情況,所以如果未來要調整這一個情況,如果沒有經過類似程序的流程,大家都會覺得非常不受尊重,這應該是大家都沒有問題的部分。
當時參與說明會是所有的人?或者是只有裡面某些漁民?這就是我們現在在開這一個會議時,另外要顧慮到的事,也就是相關的利益關係人,也就是在線上提案的這一些朋友,以及這邊剛剛提到在地漁民、縣政府之外,還有沒有哪一些人是當初可能有參加或者是這一次覺得應該要邀請到的,不管是專家學者之類的人;致翔是不是要帶這部分的討論?
簡單來講,如果各位已經知道人名、協會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組織名或者是聯絡方式,不管是電話或者是email或者是網站或其他別的東西,我們就先不做篩選的情況下,盡可能多的先提供給致翔。
我們放大到一個程度之後,我們會盤點裡面哪兩個人或者是三個人的立場是一樣的,我們這樣子就是在第一會場,也就是實質進行討論的會場,只會在裡面找一位代表,但是其他人還是很歡迎進入第二會場。
關於什麼是第一會場、第二會場?請致翔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