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漁業法第15條,不是說當地的漁會或者是生產合作社,可以說我申請一個專用漁業權?
所以你認為這跟我們在討論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現在並沒有要急躁。事實上海管處提出來的案子,是想把目前的強度再加強一點(全區禁用底刺網),但並不是國家公園要全區完全禁漁,也不是要馬上公告生效。
也就是說,要走完目前這個五年計畫的期程。過了一年之後,接下來五年要怎麼樣?我們會有一個具體的草案。
你們肯做彙整,我覺得當然很好。以這一個連署案而言,農委會畢竟是主辦單位,我當然希望有一個主辦單位也能認同的措詞。
當然這一些想法或者是概念,剛剛海管處提出來的,如果能夠融入當然是最好的。
我也不希望我們去那邊開協作會議,結果兩個單位的講法不一樣,這樣就完了。
對,不會在那邊拍板。
如果大家有關心到我們處理七天假,包含勞工團體跟工商團體的朋友,在張顧問的領導之下,也有一些具體的協作。
但是我們沒有要在協作會議上拍板,不然可能大家都回不來(笑)。
就是sli.do,輸入20171027。
會。
會。但是大部分是放簡報跟心智圖,我會在第二會場篩過,只剩下有意義的,大家就在一面吃午飯跟一面聽。
我們知道是誰溫馨小提醒(笑)。
你們看了漁業署整理之後,覺得還有漏了要補充的,你們就是另外報,只要他們不反對,也就等於幫你們唸出來,我們不會強制一定要怎麼樣,我們完全尊重。
像之前也有指出書面意見的例子,並不實際跟我們一起去澎湖。
如果這樣的話,交通部的預告草案,或者是發展觀光條例這些部分,如果交通部沒有人在場的話,就是看哪一位要幫忙說明,你就要負責確保他們有搞懂你們的實際狀況。
你們不管是用簡報的形式,或者是超連結的形式都可以,只要確保他們有你們所有書面應該要有的資料。
當天還是歡迎看直播。
就是支用的部分,按照他們目前的草案,主計總處有沒有什麼指教?或者是對他的定位為何?
有聽懂。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沒有什麼想要說的(笑)?
好的。所以不只是徵詢意見,你用的詞是「協商」,我們要改嗎?不只是徵詢意見,而是協商?
我們是看措詞要如何用。
所以我直接寫海管處,那就不用寫別的,就是寫「海管處」,就可以上地方去徵詢意見。
我tag一個業務主管機關,法律上講的是業務主管機關,我們寫的是海管處。
剛剛顧問其實已經把規費法移掉了,那一條線已經跑到旁邊去了。我們現在確認的是,是不是確定跟歸法沒有關係了?
這個是行政院的函釋。
你們之後有考慮用「國家公園法」的許可制來收規費嗎?
好,各方都建議不收。
好。包含漁業署、內政部跟縣政府都這樣認為。
如果我們在這一個階段不討論到規費的話,自然就沒有財政部的事。
聽起來是,也就是你們的責任一起免除。
請交通部要確認,讓你們書面的資料是到場的人可以看得懂的。
不需要解釋廢棄物清運費的事情?
那就整個拿掉。
「得……」這張是註釋這一張卡,也就是在地的居民可以免收或除外或差別費率,並不是用旅客這兩個字講,而是特別弄出來講,這個其實也是草案的一部分?
這些都不是交通部的預告草案,因此可討論的部分,也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討論,這樣的權責就很明確。
也就是地方徵詢意見的時候,有包含討論這一個部分,還有影響漁民生計,應給予定額補助。
你會建議到輔導轉型的部分?不要在保育基金這邊?
很好啊!那這樣子給予定額補助的主管機關是你們,或者是澎湖縣?
也就是說,你還不知道這筆基金,未來會收到多少錢?
可以協作討論過之後,各位自己按月集會、一起檢討。
可以啊!沒問題,如果漁業署不反對的話。
瞭解,是這四個字。我們非常瞭解。
你要強調「定額」嗎?如果你們很想強調定額,我們就留著,如果不一定要定額的話,那就把定額拿掉。
就寫「評估給予漁民補助」。還有其他嗎?「機關後續持續協商」,我也寫上去了。
我們就是問這一件事。
為什麼?這個是我們上次會前會提到的。包含跟漁業署溝通,像鱘蟹類,或管制措施等等,這個都是會前會提到的。
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