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方面,我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按照提案人的建議使用「完全禁漁區」,或者是使用我們準備要劃設的「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當地朋友如果聽到「完全禁漁」這四個字,可能感受不是那麼好。
所以我想先詢問交通部觀光局的朋友,我們要劃設一個人文生態景觀區的第一步是什麼?
公開說明會有說這個計畫書提出來的當天,就可以辦理或者是有一些公展?
這個是觀光法令主管機關的意見。
剛剛聽到這一些基本資料,事實上不管是國家公園計畫或者是海管處平常進行的工作,其實都是現成的。
這個問題只是,我們要在什麼時候對外說我們會提出這樣的計畫,並且擇期辦理公聽會而已。
這一件事我不知道海管處的朋友現在的想法是什麼,也就是時程的這一件事。還不在劃設範圍,我們還在第一項。
前面關於目前正在預告中的收費要點,讓他沒有辦法收以目前觀光人數,比60元還要多的部分,我不知道觀光局的朋友們是不是可以指導一下?
瞭解。
所以這邊使用的是導覽人員管理辦法第14條,而第14條的收費基準是由主管機關擬訂公告,並不是觀光局來擬訂公告。
而這個收費基準有一個上限或者是下限的要求嗎?如果導覽人員一小時要收1萬元,你們會反對嗎?
不曉得有沒有回應海管處?
導覽人員有一些培訓,而這些都是很標準的。
這裡是否有說一個導覽人員只能導覽幾個人,或者是一團50人,一船200人,都可以一個人去導覽?
所以可以創造的就業機會滿多的,並不是一個人,而是可以創造許多需求。
如果服務維護周到,主管機關還可以獎勵表揚。是你們可以表揚、海管處也可以表揚?
所以海管處可以表揚每一年最好的兩、三個解說人員等等。
所以正名跟劃設範圍的部分,我們聽起來都已經處理完了,因為劃設範圍,按照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劃設範圍,都一定要經過才可以到島上,我們的委辦案是不是可以說希望在上半年完成這一個計畫書的撰寫,或者是我們可以講成「在上半年不但完成撰寫,連公聽會都可以辦好」?問一下海管處的意見。
麻煩以小琉球或者是別的例子說明一下。
簡單來講,按照劃定作業要點第6條,你們辦公開說明會的時候,你們的目的是蒐集相關的反應意見,你們的義務是把這一些意見納入劃定說明書、妥處辦理,就這樣,沒有別的了,而且跟進入的收費要點是脫鉤的。
做完以後,你還要去培訓那一些專業的導覽人員。這兩個都有的話,就可以用專業導覽人員收1,000元、2,000元。
接下來30元跟60元是下一個階段的工作,是不是這個意思?
並不是當地像否決權或者是原住民族同意的那一些程序?而是一個一般性的公開說明之後,反應意見納入說明書,可能逐條回應就可以處理?
我們不使用「完全禁漁區」,我們使用這一個名稱,「一」已經解決了。
但我們在這邊劃設之後,可能輻射到澎湖的其他地方,是不是請縣政府的朋友們指導一下你們對這一個做法的想法?
這現在不是問題了。
不好意思打斷你。現在是在講邊界,也就是整個國家公園的內框,也就是你們的禁漁區有外框跟內框。
現在是特別景觀區,也就是內框的部分,也就是那一塊,不會再擴大了。
所以其他別的、也適用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作業要點的部分,那個請縣政府自行酌處,我們不一定要澎湖縣裡面的所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同時公展?
那個是你們公告禁漁區的部分,跟人文生態景觀區是不相干的,因為他們現在只是說在外框需要有人可以做導覽或之類的,也就是導覽員可以作業的範圍。
也就是你們使用分區的名字。
「現有國家公園裡面,海域特別景觀區的外邊界」。
這樣2-2就處理完了,我們現在就進入2-3了,這個是深水區了。
這一件事我們在會前會的時候,海管處對於這一件事,比縣府公告感覺上多一件事,也解決底刺網擴大禁用的這一件事,海管處是不是可以提出你們的基本理由?
(投影畫面)我們現在講的都是有虛線的內框。
最外框沒有劃線,也就是海管處希望進入底刺網全年禁用。
A至D的部分,希望在特定季節的時候,流刺網可以使用,而其他的流刺網不能使用,如果流刺網可以使用的話,孔目可以限制。這個是當次去協作會議的時候,當地的漁民並沒有承諾,但感受還是不是非常好的情況,這個部分請縣政府就三點是不是可以分別回應?也就是底刺網全部禁用、流刺網在非洄游魚季禁用及孔目大小的限制。
我的建議是這樣。也就是網目是不爭執事項,公告就公告。
磯釣或者是離岸邊一定距離的船釣,這個是有答應過的。
至於如何合法做,這再討論。
你們不爭執這兩個,你們爭執的是「底刺網沒有珊瑚礁的地方也禁用」?
請海管處說明一下。
就是在熱點區。
這個時程,不爭執事項,也就是孔目的部分,意思是馬上澎湖縣政府,如果大家都不反對就可以公告了?澎湖縣政府是不是可以就不爭執事項回應?
可是你們在內灣有公告?(內灣海域禁止使用網目尺寸小於三公分之網具)
只要用細網目,就會捕到跟土魠魚沒有關係的魚,這個他們很在意。
你們的意思是不需要公告?
這個是漁業署的專門了,你現在已經完全瞭解情況,請指導一下。
漁業署目前的兩個想法,一個是國家公園有這樣的主張,只要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不要擴大的話,漁業署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