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我們第一次用到那個要點裡面「以記者會院級回覆」,也很感謝各個部會協調。
解除列管沒有問題,我看新聞說滿好,解除問題有各種不同的解法,不一定要靠裝冷氣及目前實質上如果要逐步去做的話,我們需要動到哪一些部分,外界要知道的是全盤的政策規劃,並不是Yes or No,但是記者在抄的時候都是在正確的段落,很感謝。
謝謝,這一案是非常有徙木立信的效果,不管怎麼樣,就是有1萬多人就來討論,最後收斂到的比較像是大家手上現有達成文化臺灣這一種政策,就是讓國際上更知道臺灣獨特性的部分,以現有的部分來進行回應,並不是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從頭開一個完全新的東西,但是因為牽涉到的部會非常非常廣泛,也非常感謝大家很認真準備這一件事,提案人當場來的說法是對政府的信心又恢復(笑);畢竟還是1萬多人(連署),我們對1萬多(連署)人知道,大家對政府信心增加千分之一也是不無小補,也是很謝謝大家認真處理這一個案子。
其實最近都這樣子了,比較沒有輪到法務部,所以不知道(笑)。
這邊解釋一下,那是在恆春案之後自己的檢討,我們發現當有議員或者是類似身分的人(來)的時候,我在,其實不一定對討論有幫助,因為會變成芳睿主持,但是大家眼睛看我,而且尤其是代議士覺得要為民喉舌來持續進行行政院的特任官,這樣其實對於討論的聚焦不一定有幫助,所以後來就是用沙威瑪來代替我到現場開場,等於是放沙威瑪讓大家知道及瞭解,一開始我不出來解釋,大概從恆春案就是這樣子,跟大家分享一下。
謝謝。
我看了一下sli.do,對這五個目前沒有太多的意見,有一些別的意見,我們等一下處理。
七票的部分我們先處理好了,財政部想問說「PO有要點,PDIS是不是趕快也要有要點,會不會發現只剩下PDIS沒有要點,只剩下(留下)PO」?
這個是非常好的問題,今天在投票的時候,各位會發現多一個選項,也就是要不要加入會前會的籌備團隊,現在有這一個要點,我們會希望大家更多一點來參加前面準備的過程,傳統上是PDIS做的過程,有一些PO們很有經驗,不管是當桌長或者是做規劃。
另外,我們都會說芳睿是中立的第三方來主持。但是如果今天是某個部會的題目,像衛福部的題目,那財政部也可以說是中立的,作為主持人也是合適的,其實是可以加入主持團隊的,因此這個是一部分。
PDIS兩個主要的部分,一個是數位部分、一個是服務設計部分。數位部分我們目前是從資策會借調一些朋友,這個部分未來會儘量用國發會的計畫,回到國發會的體制裡面處理。
服務設計的部分,我們會試著跟人事行政總處討論,一方面是加強所有公務員服務設計的核心職能,二方面是這方面的人力是不是可以用一種比較常態的方式來編制。這個部分還在討論,還沒有確定。
不過至少數位服務的這一個部分是比較確定的,所以大概都有在往這個方向想,不會讓各位覺得沒有支援的情況下,就導入要點。
當然,也有一位朋友馬上追問「目前PO事多人少」,如何運用這一個要點來取得比較多、比較常規性的支援?這個會是我們自己PDIS共識營及在過完新曆年之後PO也會有一個共識營,會由新一屆的PO來討論,各位如果願意留任,我們都非常歡迎。
如何去運用我們目前已經有的要點跟制度,讓這一個東西比較進入行政程序,我想這個是重點。
最後,有關於法令依據的部分,除了有的這幾個要點之外,未來跨部會的所謂「多方利益關係人」溝通,這個會在《數位通訊傳播法》裡面,已經入法了,也到了立法院。至少數位經濟相關的事情,會用多方利益關係人,網路、實體合併徵詢的部分,這些是會有法源,也會說行政院要充實其資金。
其他跟數位經濟無關的,目前是《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預告,好像是還有二十天左右吧!在《行政程序法》裡也特別加入了法案徵詢的公聽會程序、公聽會及聽證會的視訊參加,包含直播或者是視訊出席,會再訂一個要點,以及規定網路徵詢可以發生在實體公聽會之前、之中及之後。這些會進入《行政程序法》。
我一向的想法,並不是為了網路參與而另外立一個法,而是要在現有的行政程序法、資訊公開法裡處理,以上是具體的回應。
接下來我想就回到各位,看除了國發會所提的案子之外,大家有別的想要進入這一個月想要投票的協作議題?
先不急著投票,包含你們目前處理的狀態,或者是你們內部是哪一個三級機關或者是哪個地方單位在負責的,請說明。
承辦單位的意思是,如果這個協作可以幫你們協調立法委員,就可以辦的意思嗎?
我們可以試著邀立法委員來,但這個是不是你們同意的做法?因為這個是單一主辦部會,但是要尊重你們的意見;不過我們確實可以幫你們約立法委員來,如果需要的話。
瞭解,不曉得其他三案?
瞭解。
理解,既沒有很大跨部會的性質,你們也已經聯絡提案人。
瞭解,這個跟勞動部基本上論點是相同的。
瞭解,就是覺得我們對立法院的協調能力,不一定那麼確實。
還有沒有其他的朋友要補充的?
如果沒有的話,現在是43分,我們一樣是到50分左右開票,投票的時候也特別想講一下,因為這一次比較確定的是,如果大家願意加入主持人群或者是籌備的,或者是知道你們部內PO團隊有人願意進來的,我們就會優先希望大家能夠來進行,請勾「我有願意協助」的某一項。
因為現在是兩票,如果你真的覺得只想協助其中一個,或者都沒有的話,都歡迎,並不是兩票都一定要投完。我們大概50分來看投票結果,謝謝。
這個是第一次出現不到兩個議題過半的情況,我們只有一個過半的案子。
有一位朋友在sli.do上說「協作會議不一定要跨部會議題,單一議題也可以讓大家集思廣益幫忙大家想解藥,說不定會出現大家沒有想過的好方法」,我們也看到確實有PO表示,願意幫忙我們來處理旅居國外的停保案,所以如果衛福部沒有很強烈地抗拒,我們是不是就真的集思廣益來想一下這一案要如何處理。
請直接說。
可以啊(笑)。
這個跟農委會有什麼關係(笑)?
農委會知道為什麼嗎?我不是很確定這個跟農委會的關係,農委會有想要發言的意思嗎?
這個案子的政治性非常高,這個是真的。但政治性更高的,我們也才處理過,所以其實並不是協作會議不能不處理政治性議題,要好好處理也是可以考慮的,但是業務同仁要知道三個禮拜的準備時間太趕,按照要點,我們澎湖案有用過這一個要點,也就是可以再延六十天都沒有問題,這樣就會給相當久的時間,可能一個半月左右的時間來好好規劃這一個案子的討論,希望業務同仁不要覺得好像一定這個月底要討論。
另外一件事,我們之前很早有過一個月兩次或三次的協作會議不要有兩個以上是同一個主責機關,因為今天票開成這樣子……我想要徵詢衛福部的意見,從你們的角度來看,大家專心幫忙把第一案做好,你們會不會覺得是可以的?或者是把兩案都做得普普通通?你們覺得哪一個比較好?看你們。
需要更多的時間或者是協辦部會具體的協助,我其實不是很確定農委會可以有什麼具體的協助,如果可以列出來的話,我想剛剛都已經主動表示參與的意願了,我想也許這一個月就把這一個案子規劃好,至於具體什麼時候開協作會議,我們還是尊重部裡面業務同仁的意見,我想另外四案都各自不進入協作,我們就看各位自己處理時,有想要討論的話,就隨時討論。
如果這樣的話,那就確定。
這個月就只有一個議題。
sli.do上看起來沒有新的,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部分?
之前有請各位投票,不管是轉譯或者是主持,大家之前有看過的都已經有規劃了,現在是說如果像剛剛有提到如何跟特定立法委員進行交涉,或者是其他的部分,我想PO裡面也有國會聯絡人、新聞聯絡人及各種不同專長的,其實很多是可以彼此學習的部分,如果還想要進一波的PO一開始的訓練或者是共識營想要多一些議題或者其他的部分,可以寫在sli.do上或者是什麼都可以讓芳睿知道。
有人問共識營是不是兩天一夜的規劃?
如果大家很想開一夜的話,我們也會開(笑)。
最早大家有參加的那一個,其實是拿國旅卡來當作案子,我們進行收斂,但是那時是因為分成兩個批次來舉行,所以並沒有一下子讓所有的PO間有一些互動。
現在有一個好處,不管誰來當PO,不管是連任或者是新的朋友來,其實之前辦的案子都有聽過了,所以可以少講一些什麼是協作會議,而去多講如何開協作會議跟模擬,也就是這一邊的朋友們提到的。
有關於營火晚會的部分,我們會納入考量,如果有其他的意見可以給我們指導一下,因為各位真的才比較知道哪一些東西,不管是在共識營的當時或者是希望共識營能夠帶回去部會裡面運用的東西等等,還是要各位比較瞭解。
收到一個很具體的(建議),希望模擬協作會議,如果大家想到的,麻煩在PO chat,直接跟芳睿或者是彥佑聯絡,有人建議地點是在翡翠灣了,如果有很好的地點,都可以推薦。
如果沒有其他發言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