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具體,而且非常實際。
看台北有沒有朋友要補充?
我們這邊講的是兩種:一個是一般性的,另外一個是特別針對你要去外銷的部分。
所以其實是不太一樣。
這邊的好處是,就像剛剛秀玲所說的,也就是有非常多的學長姐,大概比較知道今年哪些國家、哪些做法最適合,因為判斷的可能不只是品項跟甜度而已,還有非常多不同的東西,你加入了這個網絡之後,考慮的向度會變多。剛剛大家反覆在講的,大概就是這一件事。
書面回應第7頁這邊,我有一個小問題想要問工程會的朋友,因為這邊講的是政府閒置空間可以透過一個「閒置公共設施通報及公告平台」,我剛剛上了這個網站,看起來是看到某個東西,看起來是蚊子館的,就可以透過這個平台告訴工程會,但是NGO或者社企有使用需求的話,要如何使用這個該平台洽詢?
我剛剛在網站上一下子沒有看到,我不曉得是不是工程會的朋友可以解釋一下這個一般性的流程,謝謝。
我確認一下我的認知,請投影我的螢幕。
剛剛提供的網址裡面,基本上有一個回報功能,另外就會有一個所謂的列表,但是在這個列表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列管分類,可以知道是公共設施名稱、目的在哪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當時開工的時候是誰——這可能是有一些歷史上的意義——另外還有閒置原因的簡述,還有預估公開日期。
我的想像是,如果活化方式這一欄是空的話,表示預定活化做這個還沒有定案,也就是可以直接跟主管機關,例如原民會、鄉公所等等去談?我的理解可能有錯,工程會的意思是不是,直接看這個列表,然後都不用經過工程會,直接去找左邊的這一些朋友們說要討論,像說「案號102A0023我想要使用」,是不是這個意思?
謝謝,這個非常清楚。
書面案已經處理完,我們還有接近半小時左右的時間,先請剛才沒有提過案或發言過的單位、朋友,想要分享最近兩個月想要分享的事情,或者是想要討論,但我們沒有列在書面上,看有沒有朋友想要發言或討論的?
10分鐘了。
兩個具體回應:
第一,上次在縣政府演講的時候,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是,您的資料陳述順序可以考慮倒過來講。
您如果是從第6份資料開始講,也就是你們要做一個民間版的社會住宅等等,之後才講到利潤分配跟組織方法的話,大家會比較容易瞭解。因為像你剛才先講組織方法跟利潤分配,民間大部分的大型計畫都是這樣子,因此比較難聽出來有什麼不一樣。這是我上次的建議,也是我之前做創投的時候,會建議的簡報形式。
第二,您剛才有具體的詢問,就是這一件事是不是有讓院長室知道,或者是我們在報告社會創新方案的時候,是不是可以讓院長知道?
應該這樣講,我們所有的書面資料,包含接下來的社會創新推動方案等等,都會讓院長室知道,這個是確定的。我們歷次討論中,各位的所有發言也都有公開的連結。
每次社企巡迴座談,我們都會傳遞給院長室,這個是我的週報。但是,院長要做出怎樣的回應?這我沒有辦法要求院長。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一個是讓院長室知道,像我現在到嘉義,大家提出什麼東西、超連結在哪裡、哪一些公司出席等等的部分,只要有超連結,就是放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就是社會創新的專區,也不是只有院長看得到。
但是院長室的朋友看了之後,對哪一些有反應?這個並不是我能指定的。這個是具體的回應。
我想不能逆向推論,說「院長沒有出來背書,就表示他沒有看到」,並不是這樣子的;也可能是院長室的朋友們看到了,只是目前沒有特別去挑這個來作回應。
從我加入內閣以來,也聽林全老師提過,有很多朋友會用類似的說法。
不過,我不會對總統跟院長的關係去作評論。我們作政務官對此不能講任何一句話,這是滿重要的。
現在的憲政體制,如你所說的,國防、外交、兩岸是總統的權限,而內政是院長的權限,是這樣沒錯。
但是您對他們中間分工的評論,並不在我能回應的範圍。
……這你剛剛講過了。
之前不管營建署或者是國發基金,大概都是說等你們3月底成立公司之後,才可以開始跟承辦人進行具體討論。
我想您這邊有回應,並不是7月才設立,已經變成3月底就要設立了。因此在承辦的層級,這應該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至於您剛剛提到政治責任的層級,我想在所有社會企業的部分,無論社企的政策有任何發展,只要有人說他不知道,那麼將它解釋清楚的政治責任,現在就是在我身上,因為我是負責這個業務的政委。
所以,無論各部會同仁如何判斷,都不至於對其他部會首長造成困擾。
……剛剛您的具體詢問有兩個部分。
一個是可不可以到台北,也就是到我在空總社創中心的Office Hour找我。
我禮拜三的辦公時間——這都是公布在網路上——之後會有一個預約系統。這個部分其實就直接預約就可以了,任何人都可以來社創。
之前也有想要參選縣長的朋友,在民調還沒有公布的時候,就先來社創找我,也自己開直播等等。現在確實有很多朋友拿空總的社創時間來作政治動員,這個我們並不會特別排斥,約時間就是了。
至於來這邊演講的話,我通常是以大專院校為主,另外我也有去過中山國小、羅東高中。
一般來說,學校社團、跟社企相關的系所或者是學生會,像逢甲有合作經濟學系等等。跟業務相關的社團、學校來邀請的話,我基本上都不會來反對,只要有時間就會去。
至於有私人企業或者是公司邀訪,這就要跟我的業務直接相關,相對我也會有一些想要他加入活動或者是支持的部分,就比較像外交的工作。
像我接下來要去美國參訪微軟公司,這可以看作類似外交的任務。
因此,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如果大家想要聽我講社會企業的題目,在學校的部分,我都會盡量答應。
瞭解。因為12點了,所以是不是看這邊的朋友們,有沒有要分享的?我們統問統答。
感謝。最後還有沒有要發言的?看大家有沒有要分享的?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次簡短講一下我的基本態度。
我覺得政府,至少在我還是社企政委的時候,不管社企做任何活動、任何事,政府都是站在「支持、引導,但是絕對不主導」的理念上。
像我們這次在台中辦「明日亞洲」社企高峰會,各部會的朋友們確實是花了非常多的力氣。我們請一直在台北辦年會的社企流、一直在高雄辦年會的喜憨兒,他們一起願意來台中辦。
這次活動的重點是,讓公司、NPO、合作社等各種型態的社企,能一起聚在臺灣的中心點,來彼此認識。
我們中間做了非常多的努力,但是在這些努力的過程中,我們都沒有任何一絲想法說「行政院要來決定這個活動的議程」。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簡單來說,我們很願意在後面輔助,也很願意讓社會能接觸到在做這一些事的朋友、解決這些問題的朋友。
但是,我們不會出來說「這個是賴院長或者是總統辦的會議」。我們就是引導者及支持者的角色。
因為我們看到有些國家在推行社會企業,尤其是第二波,也就是沒有合作社傳統的國家,如果以國家去主導社會企業的話,很容易變成另外一個型態的國營企業,反而讓社企變成不能跟國營、私營三足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