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真的不太懂政治,會不會有你說「等這個東西做大了,院長後來才知道,可能手段會很殘忍、會威脅他的政治生命」等等的情況,這我會跟我的政治幕僚先討論再說,好不好?
好,這是第三個部分。這樣這三個都有處理到了?
那我們今天先這樣。
她是說請你去找各部會?
我想所有社企相關承辦人的聯絡方式,那張表裡都有。
理解。
所以你的意思,其實並不是要這個年度就給部會什麼指示。你主要的意思,是不要讓院長未來覺得你對他的政治生命有威脅,對不對?
那我再跟我的政治幕僚討論。
好的,謝謝。
很高興大家能夠來這邊討論一下行政的工作會議,也很感謝與會的青年諮詢委員,據說三位還在路上,我想我們就直接開始。
我想記得在兩次大會的時候,都有提到總統有一些相關的青年政策,我們把它盤點到具體各部會的計畫,雖然上次大會上有一些修改,但這個是最基本的討論。
國發會因為同時有參與部分的業務,也有管考部分的業務,是不是請國發會的朋友稍微說明一下這一案目前參與的部分及管考的部分有沒有什麼想法或做法?
就是「提點子」的部分?
像院列管那一塊?( https://join.gov.tw/acts/ )
因為我們看這個字樣,「盤點哪一些部會及政策議題」適合討論,我綜整一下,哪一些部會國發會覺得並沒有限制特定部會,並沒有教育部跟國發會才可以參與,而是所有的部會,但是所有的部會都有不同的政策,至於哪一些政策適合,我剛剛聽到有幾個,一個是重要性的、社會關注的,像五千人連署,就是關注這個,我們知道這個是重要的。
另外一個是有院列管,這個當然很重要,但是除了院列管之外,也有部會自己覺得重要的,但是部會覺得自己重要跟適合參加的,按照你剛剛的意思,這兩個並不是一致的,部會覺得重要,並不覺得適合參加,或者是部會覺得不重要,但是青年覺得很重要,這個需要對齊的部分,我剛剛聽到需要建立一個機制,像連署或者是協作會議,這個要用協作會議去做,另外一個是我們提供名單,部會自己判斷、自己邀,但是如果會做的話,早就做了。
我比較想要詢問青諮委員對於適合參加議題的偏好?我們先請提案人說明一下,再請利益關係人說明一下。
瞭解。剛剛聽到兩個:
一個是對人的部分,建立比較穩定跟事務官的關係,也就是一日首長的模式,也許可以適用在青諮或者是做一個青諮的版本出來,透過拜會,比較知道三、四級機關在做什麼,建立比較穩定的關係。委員感興趣的時候,就可以主動來邀,並不是一定要發起。
對事的部分,是從提案當中當作切入點,在提案的會前會或者是再往前會有一個類似的準備會議,這一件事就還是由青諮發起,並不是由部會來發起。
因為部會發起的意思,是提一些事就是要專門邀請大家,但是如果部會已經有這個習慣的話,其實像之前參與平台的會議,就會主動做這一件事了。我們當然可以再提醒大家多做這一個部分,但是這個部分如何對齊,還是聽一下其他委員的意見。
謝謝。我確定一下,看有沒有聽錯。
會前會的附件2有一個方法出來了,我們移到下一案來討論,大家把這個做法做得更好,我理解政哲的提議,如何快速跟各部會聯繫,移到下一個案由討論。
另外,剛剛有提到找外部專家開會這個是開場,找外部專家開會的時候,部會為什麼怕找青諮,明明已經有青諮的名單了,或者是為什麼不怕找青諮,這個有什麼好處?如果盤點出來的話,各部會間有彼此學習的部分。
總統管考的具體建議,長期來看是像性平影響評估一樣,要用一個青年影響評估的部分,總統政見管考是可以跟這個政見能夠串上的部分,也要加入管考的項目當中,我聽起來是這樣子;還是不是?
剛剛提到當盤點出這一些,以目前總統政見為主的話,有的是邀青諮,剛剛提到包含部會內部的青年公務員或者是其他別的青年,這個名單比較難產生,可能是要青諮來推薦,總之是希望擴大參與,並不是限於青諮幾位,是不是這樣?
瞭解。即使不是總統的青年政見,你覺得一般性來講,應該多讓一般青年公務員跟青年多增加管道?
也就是不限於總統青年政見的部分?
聽懂,這樣比較清楚,謝謝。
目前是兩個,一個是關心的領域,一個是各位都想得很清楚成形的主意,你的意思是這兩個很多是在這兩者之間,關心的領域是可以具體一點,但是又沒有到政策的地步,你希望在協作的機制,在這個情況下可能可以跟承辦人,雖然未來不一定是他,但是在過程中可能相關的朋友們可以凝聚成在規劃中的政策哪一些相關,然後可以慢慢凝聚出來?
也就是說,建議直接把青年政策發展綱領裡面對應到1.1至6.5的各個分項,也就是推定為兩邊都感興趣的東西,變成在這邊政策形成的過程中,都以邀請大家為原則,不邀請大家為例外?
署長呢(笑)?(署長不在)感覺上是署長要回答的問題。
其實我管社會企業相關的政策,也碰到類似的狀況。我們具體的解決方法是讓所有的承辦人,每兩個禮拜就來社創中心,大家一起開個會,也至少跟各地的利益關係人透過視訊面對面等等,慢慢有一個團隊的感覺出來,一次召集十個部會,對大家都還是有一定的負擔,但其實大家慢慢會發現彼此公文往返所花的時間,每兩個禮拜就一定見得到彼此,一定可以當面解決,其實長期來看是比較省時間的,社企目前是用這樣的方法做。
剛剛有一個具體的提議是先做新版本的青年政策發展綱領,意思是這樣,至於幕僚機關想必還是這一個機關,透過這個去把三級或者是四級機關相關的承辦都邀過來,確保他們在這一個綱領是什麼位置,而不是什麼都要靠青諮委員把他們串聯起來。
不過這個遠超過案由一的範圍,所以是不是這一個小部分就當作是動議來處理,但是這個方向我其實是同意的,因此這個動議的方向等署長有空的時候,等署長的意思。
這個大方向是好的,這個是比較治本的做法,這個是跟青年有關的政策,剛剛討論的是跟青年未必有關,但是是青年來參與的政策,因此跟青年有關的政策是不是可以切開,然後當作動議來作處理。
跟青年不一定有關的一般性參與,剛剛聽起來有三個方向:一個是我們會在下一個案由討論,也就是大家提案會前會的狀況;第二個是還不是提案,而是準提案,還沒有提案,是有一個基本想法的比較模糊的東西,如何透過協作來形成提案,這個是剛提出來很具體的點子,這個也是在接下來的案由裡面試著討論看看,如果不在附件二處理的話,我們要另外想一個機制來幫忙處理。
案由一等於是國發會來幫忙想一下看有沒有這個可能性,現在在「提點子」的時候,還有一些沒有很成型,我們是線上協作,也就是請該部會的聯絡人,或者是該部會的承辦人上去准協作,是不是?可以解釋一下目前的運作方式?
我問一下,部會發公文或者書函的時候,就特別副知青年諮詢委員會,這個是誰會收到?
你們是幕僚單位,所以是副知青年諮詢委員會的話,是誰收到?
不曉得對於已經非常具體想法可以做的狀態,關於會需要copy青諮,也就是有要伸出手的部分,我們要用大會的管考表,不排除再加東西上去,裡面有相關形成政策的時候,有外部委員參加的空間,不是外部,而是內部需要青諮委員參加的空間,請國發會發一個函說請大家在這一張表上還沒有解除列管的,就copy到青諮會的日曆上,大家訂閱就可以收到了,這個是非常技術性,但是可行的部分。
有關於串門子的部分,主秘本來是文官的頭,現在只是這個頻率要多少而已,這個要多少並沒有預設的立場,剛剛講的頻率,可能一年拜訪一、兩次之類的,這個是可以做盤點的,也就是大家最想瞭解的機關是什麼,或者是想要瞭解的是那個署、某個科之類的,但是你總要先從事務官的某一個位置開始,才能再往下,因此我覺得確實是三級機關、四級機關是很好的開始點,這個部分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我覺得這個還滿可行的。
最後,有關於政哲提的那個,我們把它列在動議,我同意往那個方向處理,但是這個就脫鉤了。
很好,非常好,等於是自助餐的概念,除了政見之外,還有這邊的餐,這個是總統政見,但未必跟青年相關,但還是關心的,我們就可以麻煩這樣辦理,麻煩國政跟幕僚協助大家拿到這一份菜單?
對,剛剛講的,是你們已經列出一些政策能夠行銷的?
所以是你們會裡的政策吧?
並沒有幫別的部會介紹?
但還是有啊,至少有一份清單,這個跑不掉的。感謝在青年政策之外,國發會願意提供國發會的相關政策。
這個是一個例子,也就是已經可以對外講的政策,很多是剛起步的角度,大家幫忙集思廣益,並不是一件壞事。
不管怎麼樣,那一份菜單的契合度會比「提點子」多,之前提的這一份菜單,可能裡面只有1%左右是真的很對齊的。